Skip to content

印度尼西亚商标制度概述

 

1.商标类型(受保护标志的范围)

根据印度尼西亚商标法,除了传统商标(文字商标、图形商标等)外,三维商标声音商标全息商标等非传统商标也受到保护。具体来说,由二维或三维图形、标志、名称、文字、字母、数字、颜色组合、声音、全息图或这些元素的组合组成的标志都需要进行商标注册。印度尼西亚还有集体商标制度,允许团体(例如协会)注册其成员使用的商标。

但明确规定,仅由单一颜色组成的商标、香水商标证明商标在印尼不受保护。这与日本引进的纯颜色商标、地区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制度不同(在日本,单色商标和证明商标也可以注册,但在印度尼西亚则不行)。此外,印度尼西亚并不存在防御性商标制度(对不同领域的驰名商标的保护),而是日本独有的制度。

2。商标申请程序(所需文件、方式、费用、主管机关)

主管机关和系统概述:印度尼西亚的商标申请由法律和人权部下属的知识产权总局 (DGIP) 管辖。印度尼西亚采用先申请制度,谁先提出申请,谁就获得商标权。如果外国公司希望申请,除非有当地地址,否则必须通过印度尼西亚的授权代理人(知识产权顾问)。申请语言为印度尼西亚语,自2019年起,仅正式接受在线申请(不接受纸质申请)。

所需文件:申请时需提交的主要文件及信息如下:

  • 申请表(申请表):显示商标(样本)、申请人姓名、地址、国籍、指定商品和服务清单等。

  • 商标所有权宣誓书:您是商标合法所有者的书面声明。

  • 授权书:如果通过代理人申请,则需要提供。在印度尼西亚,授权书需要公证认证(可以接受扫描件)。

  • 商标样本:商标形状、标志等图像。此外,还需要适合非传统商标的表现形式,例如三维商标的多视点图像,声音商标的声音源文件和乐谱。

  • 优先权文件:根据巴黎公约要求优先权时,请提交在先申请的证明(例如日本申请的公报)及其宣誓翻译(印度尼西亚语翻译)。由于印度尼西亚是《巴黎公约》的成员国,因此可以在日本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在六个月内要求优先权。

申请方法和费用:通过知识产权总局在线门户网站 (merek.dgip.go.id) 以电子方式提交。申请时,需要缴纳规定的政府费用。 官方申请费约为卢比。一般应用每个类别 180 万印尼盾(约 180 万印尼盾),大幅折扣至约 180 万印尼盾。 50万用于中小企业。请注意,采用多类别申请系统,可以在一个申请中指定多个商品和服务类别。符合国际分类(尼斯分类),商品和服务必须清晰、具体地描述。

提交后,知识产权总局将进行形式审查(检查文件缺陷和形式要求),如果符合形式要求,申请信息将在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在官方公报上公布(继续进行下述公布/异议程序)。

3。审查(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审查周期)

提交后,将进行形式审查,以检查是否有任何缺失的文件或要求。通过形式审查的申请将在15个工作日内在官方公报和网上公布。公示期两个月,在此期间我们将接受异议(详情如下)。

公示期结束后,知识产权总局将进行实质审查(审查员对商标注册要求进行审查)。实质审查主要审查以下几点:

  • 商标是否能够将自己的商品和服务与他人的商品和服务区分开来? (缺乏显着性的描述性标记将被拒绝)。

  • 与先前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否相同或相似(拒绝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的易混淆的相似商标)?

  • 该商标是否有可能是虚假或欺骗性? (拒绝引起对产品质量、原产地等误解的商标)

  • 是否有绝对的拒绝理由,例如申请是否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或法律,或者申请是否出于欺诈目的而申请他人的著名商标?

审查结果如存在不符合注册要求的理由(拒绝理由),将向申请人(代表人)发送拒绝理由通知书。收到通知的申请人自通知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可以通过提交书面意见或修正案进行回应。这个答复期限很短,无法延长,因此需要及时与当地代表协商并提出反驳和修正。如果通过适当的答复解决了拒绝的原因,则申请将通过审查,但如果没有答复或不接受反驳,则申请将被拒绝(最终拒绝)。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可以提出上诉(请求上诉)(见下文)。

印尼商标法规定了标准的审查周期,2016年修法规定“实质审查应在公示期满后150个工作日内完成”。近年来实际审查周期明显缩短,如果一切顺利,从申请到注册的过程通常在6至12个月左右完成(过去可能需要2至3年才能完成)注册,但近年来这变得更快)。如果在审查的每个阶段都出现反对或对拒绝原因的答复,则可能需要更多时间。

此图显示了从印度尼西亚商标申请到注册的一般流程。提出申请后,将进行形式审查和两个月的公示期,如果没有异议,申请将进入实质审查。将进行实质审查,看看是否有驳回理由,如果没有问题,将作出注册决定,颁发注册证书,并将该申请公布在商标公告上。另一方面,如果有驳回理由,将发出通知并要求在30天内给予答复,如果没有收到答复,则驳回申请(如果不服,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上诉)。如果最终获得注册,权利期限为自申请日起10年,并且可以每10年续展一次。

4。公布和异议(公布期限、异议程序/截止日期)

公告和异议期:通过上述形式审查后,印度尼西亚商标申请将公告。该公告将在知识产权总局官方公报和在线公报上发布,为期两个月。在公示期间,任何有利害关系的第三方(例如现有商标权利人或同行)都可以对商标申请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期限为自公告之日起两个月内,不得延期。 *日本的商标制度是注册后提出异议的“注册异议制度”(公告期为2个月),但不同之处在于印度尼西亚是在注册前提出异议。

提出异议的程序:异议人在规定期限内向知识产权总局提交书面异议,并支付规定的异议费(约100万卢比)。异议表必须用印度尼西亚语书写并由当地代表提交。异议通知必须明确表明异议人是提出申请的合法利害关系人,以及所涉商标不符合注册资格的原因(例如与在先商标冲突或任何不注册的原因)。尽管印尼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异议人的资格,但实践中,最好是异议人已经在印尼进行了商标申请和注册。如果不是这种情况,审查员可以根据先申请原则驳回第三方的异议。

异议后的程序:即使提出异议,所有申请仍将对商标申请本身进行实质审查。审查员将考虑提交的异议理由和证据进行审查,如果异议被接受,审查员将根据内容告知驳回理由。另一方面,即使存在异议,如果审查员认定该申请符合注册条件,则该申请将被批准注册(异议将被视为驳回)。如果提出异议,申请人将不会直接收到知识产权总局的通知,因此有必要密切关注官方公报和当地代理机构发布的信息。申请人还可以提交书面意见和反驳证据来回应异议,但在印度尼西亚,没有制度正式给予申请人在提出异议后再次反驳的机会(*根据旧法律,异议期结束后有三个月的公示期和一个月的反驳期,但根据新法律,反驳期缩短为两个月,并废除了反驳期)。

公示期满未提出异议或者异议被驳回的,将根据实质审查结果立即作出注册决定。如果异议被接受并且拒绝理由最终确定,它将成为拒绝决定,并且申请将不会被注册。这样,印尼采取了授权前异议制度,公示期过后就没有办法提出异议。一旦申请注册,利害关系人(第三方)除了提起商标注册无效(撤销)诉讼外,无法对注册提出质疑。这一点也与日本的制度不同,日本的制度在注册后也可以提出异议,因此在申请阶段收集信息并尽早采取行动很重要。

5。权利的登记和设立(登记证书的颁发、生效日期)

从暂定注册到完成注册:顺利通过实质审查后,审查员将对商标做出注册决定(许可注册决定)。然后该商标将在印度尼西亚商标注册处注册,并颁发注册证书(Certificate of Registration)。注册证书称为“Certifikat Merek”,可以电子方式颁发。商标权随着注册证书的颁发而产生,其内容发布在商标公告[36†来源](注册出版物)中。在印度尼西亚,商标权是通过注册产生的,与日本不同,没有额外缴纳注册费的程序,注册获得批准后立即获得权利。尽管权利从商标注册之日起生效,但需要注意的是,权利期限的起始日期是申请日期。也就是说,在计算有效期时,“自申请日起10年”为一个期间。

权利详情:注册商标权利人(商标权人)取得该注册商标专用于指定商品和服务的权利。您可以防止他人未经授权使用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如有必要,您可以寻求禁令和损害赔偿(更多关于侵权和补救措施的信息见下文)。除了自己使用商标外,商标所有者还可以将其许可给第三方。商标权是特定于国家/地区的权利,仅在印度尼西亚境内有效。此外,由于印度尼西亚是《马德里议定书》(2018年生效)的成员,因此也可以指定印度尼西亚通过马德里进行国际注册。

如何颁发注册证书:近年来,注册证书可以在线颁发或以可下载格式颁发。您还可以在知识产权总局(DGIP)数据库中搜索注册信息(参见)并获取注册证书。申请时已缴纳商标注册费,无需另行办理额外缴纳注册费的手续。但如果注册后地址或姓名发生变更,则需缴纳变更注册记录、登记许可合同等手续的额外费用。

6。商标有效期和续展(期限、续展程序/期间)

期限:印度尼西亚商标权的有效期(期限)规定为自申请日起10年。这与日本的商标权处理略有不同(自注册之日起10年;但由于续展,则从申请日起追溯计算),而在印度尼西亚,起点是申请日。但实际权利在注册时产生,到期日为注册日起10周年纪念日之前。例如,2025年7月1日提出申请,2026年1月1日注册,则有效期为2025年7月1日至2035年6月30日。

续展制度:商标权每10年可以续展(展期)任意次数,只要在期限届满前申请续展,并缴纳规定的续展费用。关于续展(延期)程序,印尼新法律规定如下。

  • 续展申请期限:受理申请的时间为到期日前6个月至到期日。根据旧法律,截止日期为提前12个月,但根据现行法律,截止日期已缩短为提前6个月。

  • 宽限期:即使您忘记在续订截止日期前完成手续,您也可以在到期后6个月内支付额外费用来申请续订。在此宽限期过后,您的注册将过期。

  • 续订要求:申请续订时,除了简单支付费用外,还需要提交“使用声明”。这是一份证明商标在续展时合法使用的文件,由 2016 年修订后的法律在印度尼西亚引入。与日本的制度不同,日本的商标无论其使用历史如何都可以续展,该系统表明不允许对未实际使用的商标进行续展。

续订费用将根据类别数量按预定金额支付(例如,每个类别约 200 万卢比,可能会根据时间而变化)。如需续展,可通过当地代理机构办理续展手续,并领取知识产权总局颁发的续展证书(延期登记证书)。即使续展后,商标权仍将持续新的 10 年。即使您更新注册号,注册号本身也不会改变;只是有效期会被延长。

7。使用义务和不使用的取消(使用要求、因不使用而取消系统)

使用商标的义务:在印度尼西亚,仅注册商标是不够的;还必须注册商标。要求在商品和服务交易中持续使用该商标。尽管商标法并未直接规定这为“义务”,但在一定期限内未使用的注册商标可以根据第三方的请求予以撤销。特别是,如果商标是用于商业目的并且长期未使用,则应将其排除在市场之外,而不是允许其保留专有权。这一概念在包括日本在内的许多国家的商标制度中是通用的,但不使用期限的长度和程序因国家而异。

不使用撤销制度:《印度尼西亚商标法》有关于因不使用而撤销注册的规定。在修订之前,如果财产连续三年不使用,则可以请求撤销,但宪法法院于 2024 年 7 月的裁决将不使用期限的要求从三年延长至五年。换句话说,如果商标自注册或最后使用之日起连续五年未使用,则可以因不使用而被撤销。感兴趣的第三方可以请求取消不使用,请求者必须证明商标所有者不使用。但如果有正当理由不使用(例如政府禁止进口、吊销营业执照、因战争、疫情等不可抗力而暂停),则可能不予取消。 2024 年法院的判决还允许考虑将不可抗力事件(例如 COVID-19)编入法典。

据了解,撤销不使用的程序是先按照规定程序(依据《商标法》第七十四条)向商标权利人提出撤销申请,然后由知识产权总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审查作出决定。在某些情况下,预计商标当局将依职权进行撤销程序。在印度尼西亚,近年来取消不使用的请愿数量不断增加,人们认识到即使是知名品牌如果不使用也存在失去权利的风险。事实上,有这样一个案例,瑞典著名家具品牌宜家注册商标后三年没有在该国开设商店且未使用,因此印尼一家公司提起不使用撤销诉讼,最高法院判决必须撤销商标权。注册后不跟进使用情况可能会导致严重的情况。

撤销诉讼(无效审判)制度:商标注册后一定期限内,对于注册存在缺陷的商标,可以向商事法院提起注册无效诉讼。在印度尼西亚,自在印度尼西亚注册之日起5年内,第三方可以以与在先权利冲突、申请人的恶意等为由提起商标注册无效(取消)的诉讼。然而,对于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或宗教价值观的商标,可以提起无效诉讼,不受五年期限的限制。无效诉讼受商事法院管辖,商事法院相当于知识产权高等法院,对判决不满的必须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诉。在日本,一般来说,注册后可以无限期地向日本特许厅请求无效宣告审判,但在印度尼西亚,不同的是,如上所述,基本上要在5年内打官司(不包括恶意等)。

8。商标侵权和补救措施(禁令、损害赔偿、刑事处罚等)

民事救济:如果商标权在印度尼西亚受到侵犯,商标权人可以对侵权者提起民事诉讼,并寻求救济,例如禁令(禁止使用的临时处置或根据案情进行判决)和损害赔偿索赔。商标侵权诉讼首先由设在雅加达和其他地方的专门审理知识产权的商业法庭(Pengadilan Niaga)审理,并由专门的法官审理。在民事诉讼中,需要证明侵权事实、损害的发生和数额以及禁令的必要性。如果胜诉导致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或赔偿损失,我们将通过强制执行程序获得救济。

通过刑事处罚应对:印度尼西亚商标法还规定了刑事处罚。如果您故意侵犯他人的注册商标权(例如,在产品上附加商标并未经许可进行销售),可以根据权利人的投诉采取刑事诉讼(提起刑事诉讼)。商标侵权属于投诉犯罪,原则上除非受害商标所有人举报,否则不会提起诉讼。如果警方调查,侵权者被检察官起诉并被判有罪,侵权者可能会被判处最高五年的监禁或最高约印尼盾的罚款。 10亿。 2016年商标法修正案中,加大了处罚力度:侵犯同一商标最高可处以20亿卢比(约1600万日元)的罚款侵犯类似商标最高可处以10亿卢比(约800万日元)的罚款此外,如果侵权行为对公众的健康、生命或安全构成威胁(例如假冒商品)假药或有害食品的商标),将受到严厉处罚,可能导致最高 10 年监禁和/或最高 50 亿卢比(约 4000 万日元)的罚款。刑事起诉可以查扣和销毁侵权产品,这对恶意假冒产品制造商具有强大的震慑作用。

海关边境措施:在印度尼西亚,有一个向海关当局(海关当局)注册商标的系统。通过向海关当局注册商标,商标所有者可以要求检测进出口的假冒产品。海关根据注册商标权信息,可以暂停对涉嫌侵权的货物通关,并通知权利人。权利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内采取民事禁令或刑事指控等措施,没收并处置侵权商品。鼓励日本企业利用此类行政措施作为保护商标权的有效手段。

9。商标许可及转让制度

许可:在印度尼西亚,注册商标可以许可给第三方。许可协议由商标权人(许可人)与获得使用许可的一方(被许可人)签订,其内容通常规定许可的形式(独占或非独占)、是否可以再许可、合同期限、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许可的商标、商品和服务的范围。根据印度尼西亚商标法,商标许可协议必须在知识产权总局注册。

除非经过注册,否则不能用于对抗第三方(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如果日本企业希望将其品牌的使用许可给当地代理商或制造商,则必须签订书面商标许可协议,并及时通过当地代理商向DGIP申请合同注册。注册时,需要提交合同(附印尼语翻译)、当事人信息、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等,同时还需缴纳注册费。许可协议还设有不妨碍印尼经济发展等限制,并规定不得包含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内容(例如阻碍技术转让的过度限制)。即使获得许可使用(被许可人的使用),如果合同正确登记,也会被视为商标所有者自己的使用(这也可以有效防止因不使用而取消)。

转让(转让):商标权(注册商标)可以转让给印度尼西亚的其他人。此外,2016 年修订的法律允许转让待决商标(待决申请)。转让通常因出售、公司收购、集团内部转让、继承等而发生。在所有情况下,都需要起草转让协议(或继承证书)并向知识产权总局登记更名。如果您不登记这种所有权变更,则存在正式的权利转让对新权利人无效或者您无法对抗的风险。印度尼西亚商标法规定,当商标因转让而转让时,该事实必须公开公告并记录在商标注册簿中。申请转让记录,您需要提交转让合同,附上公证证明或印尼语翻译件,并完成重写现有登记证书的程序,并需缴纳费用。特别是,由于它不是一个商标、一个申请系统,因此在分配时可以仅划分和分配必要的类别(在完成将申请划分为各个类别的过程之后进行转移)。这与日本商标制度几乎是相同的概念。

其他系统:在印度尼西亚,有诸如商标典当(担保)和与特许经营协议相关的商标许可通知系统等系统。商标权可以作为一种动产进行质押,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在知识产权总局进行质押登记。此外,特许经营(商业联营)时,必须向商务部注册特许经营权,并注册商标许可协议。企业需要在许可、转让、抵押等制度方面妥善管理商标权​​。

10。与日本商标制度比较(程序和实质方面的差异)

比较印度尼西亚商标制度和日本商标制度,出现了一些重要的差异和需要牢记的要点。

  • 商标类型:所有国家都保护字母、数字、三维物体、声音等商标,但在印度尼西亚,不允许使用纯颜色商标和香水商标,而在日本,自2015年修订以来就允许使用纯颜色商标(香水在日本尚未注册)。此外,日本有认证标志制度,但印度尼西亚没有。两国均存在集体商标制度(包括日本的地区集体商标)。防御标记制度是日本独有的,印度尼西亚不存在。

  • 申请/注册程序: 先申请系统两者相同,但印度尼西亚的独特之处在于,电子申请是强制性的(日本允许在线和纸质申请)。应用语言也不同,日本为日语,印度尼西亚为印度尼西亚语。在印度尼西亚,需要当地代理人的参与,而在日本,居住在日本的人可以在没有代理人的情况下完成该程序(外国公司需要代理人,例如专利律师)。在印度尼西亚提交申请还需要宣誓声明和经过公证的授权书,这比日本的简单程序是更大的行政负担。此外,印度尼西亚有单申请多分类体系,产品分类以尼斯分类为基础(日本也有尼斯分类/多分类申请体系)。

  • 审查/异议:最大的区别之一是异议系统的时间安排。在日本,注册决定后(商标公告发布后)有两个月的异议期,但在印度尼西亚,申请公布阶段有两个月的异议期。因此,如果日本企业在印尼发现第三方申请,应在注册前及时提出异议。相反,如果贵公司的申请被公开,则两个月后将进入注册(在日本,即使注册后,在一定时间内也存在反对的风险)。两国的审查标准都审查绝对理由和相对理由,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印度尼西亚,通知审查结果后的答复期极短,为30天(在日本,书面意见和程序修改的期限通常约为40至60天)。另外,印尼有规定考试在法定期限150个工作日内完成,但日本没有书面规定考试期限,根据情况差别很大(初步结果平均需要6到8个月左右)。在日本,针对驳回决定可以向专利局提出上诉,但在印度尼西亚,可以向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提出上诉,如果您对决定不满意,可以向法院提出上诉。

  • 权利期限和续展:日本商标权的有效期为自注册之日起10年,续展时没有义务提交使用誓言。另一方面,在印度尼西亚,申请日为10年,续展时必须提交使用宣誓。日本的续展申请期限类似于到期前6个月至到期日以及6个月的宽限期,但未使用的商标在印度尼西亚不得续展。在日本,不需要正式的使用证明,但实际上,如果产品超过三年未使用,则很难在下述撤销审判中维持权利。

  • 不使用撤销制度:在日本,如果注册商标三年内未使用,任何人都可以向日本专利局请求撤销审判(如果没有正当理由不使用,注册将被撤销)。在印度尼西亚,此前可以在3年不使用后请求取消,但从2024年起,这一要求已放宽至5年不使用。制度上有所不同:在日本,请求撤销的目的地是专利局审判和上诉委员会,而在印度尼西亚,是知识产权总局向商标审判和上诉委员会或法院。无论如何,使用历史对于维护权利很重要,这是很常见的。

  • 侵权对策:日本和印度都可以民事寻求禁令和损害赔偿,并提供刑事处罚。在量刑方面,印尼的法律刑罚更高、更长(如上所述,最高可判处5至10年监禁,罚款数亿印尼盾),并且对于处理恶意商标侵权行为态度强硬。日本商标法目前的处罚为最高5年监禁和最高500万日元的罚款(企业最高为1.5亿日元),低于印度尼西亚。两国也都有海关禁令制度,但在印度尼西亚,问题包括快速程序和公私合作。

  • 其他需要注意的地方:在印度尼西亚,有拒绝恶意申请的规定,欺诈性申请他人驰名商标可以被驳回或宣告无效(虽然不容易证明,但有规定)。在日本,以欺诈为目的申请驰名商标是不予注册的理由,但要求和申请情况有所不同。此外,印度尼西亚还有独立的地理标志原产地名称保护制度(地理标志立法)。尽管有很多案例与日本公司没有直接关系,但如果您公司的产品名称源自地名,您应该小心。

总体而言,在印度尼西亚的商标实践中,比日本更重要的是尽早采取措施、进行本地监控并确保使用记录。虽然与日本有很多相似之处,但程序和要求略有不同,因此需要注意遵守当地的法律制度。

11。日本企业在印度尼西亚获取和维护商标权的实用要点

最后,我们将总结日本企业在印度尼西亚获取和维护商标权时应牢记的实用要点。

  • 提早申请和防止抢占:印度尼西亚实行在先申请制度,因此即使某个品牌在日本或其他国家很知名,如果第三方在当地首先申请,该公司也存在无法使用该品牌的风险。事实上,存在当地代理商或前雇员未经许可申请商标的情况。当计划扩展业务时,请尽早提交商标申请,以避免抢先申请(所谓的盗用申请)。

  • 监控公布信息:提交商标申请后,请仔细监控两个月的公示期,看看是否有人提出异议。我们还定期检查其他公司对类似商标的公告,并在必要时考虑提出异议。印度尼西亚知识产权总局的在线数据库 (PDKI) 允许您搜索已发布和注册的商标。对于日本公司来说,与当地代理商合作并建立一个监控官方公报公告的系统非常重要。

  • 当地代理/语言支持:所有程序,包括申请程序、考试、异议和诉讼,都必须以印尼语完成。日本企业应聘请可靠的当地商标代理人(专利律师或律师事务所)来提供准确的翻译和法律支持。准备授权书和宣誓书需要时间,因此请提前提出请求。

  • 注册后的使用和管理:仅仅注册商标是不够的; 此前,印度尼西亚曾有过因缺乏使用而撤销宜家商标的判决。因此,建议您在本地开始使用该产品,并在注册后3至5年内继续使用。最好保存使用证据(促销材料、交易历史记录、广告等),以备取消请求时使用。

  • 续展程序和使用声明:每10年续展商标时,必须提交使用声明。续展前,我们会检查涉案商标的使用情况,如果未使用,续展可能不予批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考虑在商标期限届满之前提交新的商标申请或加快开始使用。

  • 许可/权利转让注册:如果您希望当地合作伙伴在印度尼西亚使用您的商标,请务必签订商标许可协议并向 DGIP 注册。未注册的许可证没有针对第三方的权力,并且存在被许可人的使用可能不被视为公司自己的使用的风险。另外,如果您希望更改集团内的商标名称或将其转让给当地子公司,请及时登记更名。如果您忽视了这些程序,您在行使权利时可能会因车主信息不一致而遇到麻烦。

  • 打击假冒产品的措施:印度尼西亚市场广阔,假冒产品很容易流通。为了保护您的品牌,第一步就是尽早进行当地市场调查并获得商标权。然后,如有必要,向海关注册您的商标(注册)并在进口阶段利用边境管制。如果我们发现假冒产品,我们将毫不犹豫地考虑采取法律措施,例如请求禁令或提起刑事诉讼。与当地律师和警方合作并采取坚决态度很重要。

  • 了解与日本的制度差异:如上所述,与日本的程序和要求存在差异。例如,要注意提出异议的时间、不使用期限的长短、所需文件的差异等,并注意不要错过日本意义上的期限。特别是在印度尼西亚,截止日期很严格,并且很多情况下无法延期,因此请务必与您的代理人密切沟通。

如果牢记以上几点,日本企业在印尼获得并维护商标并不困难。事实上,近年来,计算机化的进步和审查速度的加快已经创造了一个环境,只要程序得当,就可以相对顺利地获得权利。在印尼拓展业务时,请尽早制定商标策略,努力争取当地商标,保护您的品牌。

参考链接:

  • 印度尼西亚司法和人权部/知识产权总局 (DJKI/DGIP) 官方网站 [英语/印度尼西亚语]:

    • 商标一般信息页面(流程指南、费用清单等)

    • 在线商标数据库(PDKI)——申请/注册信息搜索工具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马德里成员概况 - 印度尼西亚”[英文]:印度尼西亚商标制度概述

  • 日本专利局“防止假冒损害指南(印度尼西亚版)”[日语]:印度尼西亚商标制度概述和实际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