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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耳其商标制度实务指南|专利代理人全面解析TÜRKPATENT的审查、2个月异议期、2024年起实施的行政撤销、2026年费用及仿冒品应对措施

土耳其商标制度实务指南|专利代理人详解TÜRKPATENT的审查、2个月异议期、2024年起实施的行政撤销、2026年费用及仿冒品应对措施

土耳其是欧洲、中东和中亚的枢纽,人口超过8500万,是商标大国,其国内申请人提交的商标申请量位居全球第六、欧洲第一。对于日本企业而言,土耳其既是制造基地和销售市场,也是需要警惕的仿冒品中转地,因此必须尽早确保商标权并做好行使权利的准备。制度方面,随着2017年《工业产权法》(IP Code)的实施,土耳其已过渡到欧盟式的制度体系;自2024年1月起,通过土耳其专利商标局(TÜRKPATENT)的行政程序即可办理因未使用而撤销注册等事宜;2025年3月将颁布实施细则,2026年1月将调整费用标准,该制度正呈现出诸多动态变化。

本文将以TÜRKPATENT的官方费用标准(2026年1月修订版)、2025年统计数据、2025年3月的规则修订以及最新判例作为一手资料,由专利代理人从实务角度梳理从申请到注册、异议、行政撤销、权利行使及马德里协定(MadPro)的运用等全流程,从专利代理人的实务视角进行梳理。

本文要点

  • 法律依据为《工业产权法》(IP Code 第6769号,2017年1月施行)。外国申请人须通过土耳其商标代理人办理手续
  • TÜRKPATENT除绝对驳回理由外,还会依职权驳回与在先商标相同或近似到无法区分的申请。混淆可能性(近似)仅可在异议程序中进行抗辩。可通过经公证的同意书(letter of consent)避免驳回
  • 申请局费用为每类2,820土耳其里拉,注册费为7,010土耳其里拉(2026年1月修订)。异议期为公告后2个月,异议手续费为1,150土耳其里拉
  • 自2024年1月10日起,可通过TÜRKPATENT的行政程序申请因未使用或成为通用名称等原因撤销商标注册。申请费和保证金合计为70,640土耳其里拉
  • 因未使用而撤销的宽限期为自注册之日起5年。在异议及侵权诉讼中也可使用“未使用抗辩”
  • 针对侵权行为,可通过民事(禁令、损害赔偿,损害赔偿需经调解程序)、刑事(最高4年有期徒刑)及海关扣留等方式应对。2025年最高行政法院的判决明确了恶意申请的判定标准

1. 土耳其商标制度的整体概况与法律框架

法律框架

《工业产权法》(IP Code 第6769号·2017年1月10日施行)+实施细则(2025年3月15日修订)+TÜRKPATENT审查指南。制度设计遵循欧盟商标指令

土耳其的商标与专利、外观设计、地理标志一同受《工业产权法》(Sınai Mülkiyet Kanunu,第6769号法律)规范。随着2017年1月10日的施行,该制度从此前基于政府法令的体系过渡到了符合欧盟商标指令的现代化制度,并引入了将异议期从3个月缩短至2个月、未使用抗辩、行政撤销以及同意书制度等规定。主管机构为土耳其专利商标局(TÜRKPATENT,安卡拉)。

由于土耳其并非欧盟成员国,因此欧盟商标(EUTM)的效力不延伸至该国。土耳其自1999年起加入《马德里议定书》,日本申请人可通过《马德里议定书》国际商标申请指定土耳其,或通过当地商标代理人直接向TÜRKPATENT提交申请。

据TÜRKPATENT公布的数据,2025年国内申请人提交的商标申请量达164,657件,商标注册量为113,722件,工业产权总申请量达220,757件,创历史新高。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统计,土耳其在国内申请人商标申请量方面位居全球第六(仅次于中国、俄罗斯、印度、美国和巴西),在欧洲排名第一。正因如此,商标注册簿已十分拥挤,日本企业希望使用的商标已被注册的情况时有发生,日本品牌被抢先申请的情况也并不罕见。

外国申请人的要求

在土耳其无住所的申请人,须通过在TÜRKPATENT注册的商标代理人办理手续。申请时无需提交授权书,但代理人须保管已签名的授权书,并在局方要求时予以提交。办理语言为土耳其语,优先权证明书须在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允许多类别申请,电子申请为标准方式。

2. 保护对象与驳回理由:相同商标将被职权驳回,相似商标可通过异议程序处理

包括文字、图形、立体、色彩、声音等,凡能识别商品或服务且在注册簿上可明确特定之标识,均可作为商标注册。2017年修订的法律放宽了图形表现形式的要求,使非传统商标的申请更为便捷。

TÜRKPATENT依职权审查的绝对驳回理由(《知识产权法典》第5条)

  • 缺乏识别力、描述性标识、通用名称、违反公共秩序和良好风俗、导致对质量或产地产生误认
  • 若针对同一或同类商品、服务,存在相同或难以区分的相似在先商标(第5条第1款ç项)。这是土耳其特有的规定,将日本部分相对驳回理由作为绝对驳回理由进行职权审查
  • 包含国旗、徽章、宗教象征及已注册地理标志的标识

另一方面,若仅与在先商标相似且存在混淆可能性的情况(第6条第1款),或与知名商标冲突、恶意申请(第6条第9款)等情况,则不进行职权审查,只有在提出异议后才会予以判断。也就是说,这是一项“完全相同的商标会被商标局驳回,但若仅属相似程度,只要权利人未提出异议,即可获准注册”的制度。

通过同意书(letter of consent)规避职权驳回:根据《知识产权法典》(IP Code)第5条第3款,若在先商标权人提交经公证的同意书,即使为相同或类似商标,也可获准注册。外国企业出具的同意书除公证外,还需加盖阿波斯蒂尔(领事认证)。这是集团内部或存在共存协议时的有效手段,其思路与日本将于2024年引入的“同意制度”相同。

3. 从申请到注册的流程及时间

程序

申请 → 形式审查 → 实质审查(2~5个月) → 在商标公报上公告2个月 → 缴纳注册费(自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 → 注册。若一切顺利,需8~12个月

  1. 申请·形式审查:电子申请提交后,核查文件、费用及分类。如有缺漏,通常需在2个月内进行补正。
  2. 实质审查:审查绝对驳回理由(包括相同在先商标),如有驳回理由将发出通知。申请人可在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意见书。若仅部分商品被驳回,其余范围将进入公告程序。形式审查与实质审查预计需时2~5个月。
  3. 公告:在《官方商标公报》(Official Trademark Bulletin)上公告2个月,期间受理异议。
  4. 缴纳注册费及注册:若无异议,将收到缴纳注册费(7,010土耳其里拉)的通知;自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缴纳后即完成注册,并颁发注册证书。若未在期限内缴纳,则不予注册。
  5. 预计时限:若无驳回理由且无人提出异议,从申请到注册通常需8至12个月。如有异议或复审,可能需要1至2年以上。

4. 费用一览(2026年1月1日修订)

TÜRKPATENT的官方手续费每年都会调整,2026年1月1日的调整幅度较上年约上涨了20~25%。费用以土耳其里拉(TRY)计价,受通货膨胀和汇率影响较大,因此需在申请时确认日元折算金额(截至2026年9月,1 TRY≒3.5日元左右)。

项目 局费(TRY) 备注
申请(1个类别)2,820第2个分类2,820,第3个分类起3,150/分类
注册费7,010自注册费缴纳通知起2个月内
主张优先权3,420—
提出异议1,150公告后2个月内
续展(最多2个类别)8,730第3类及以后每类750
宽限期内的更新(最多2个类别)15,420第3类及以后每类1,310
行政撤销请求35,320+保证金35,320合计70,640。若请求被全部准许,保证金将予以退还;若请求被全部驳回,保证金将归商标权人所有
分割4,190—
转让登记/许可登记5,960/9,870合同需经公证或认证

此外还需加上当地代理人的费用。若通过马德里体系指定土耳其,需向WIPO一次性缴纳TÜRKPATENT的单独手续费,无需在国内缴纳注册费。具体金额可通过WIPO的手续费计算工具进行确认。

补贴的运用:中小企业在土耳其的商标申请费用,可申请INPIT外国申请补贴(费用的一半,每件商标申请上限60万日元,针对冒用行为的申请为30万日元)。

5. 异议申请:公告后2个月·未使用抗辩·复审审判部

  • 期限·费用:自商标公报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费用为1,150土耳其里拉。若通过代理人提交,未附带授权书将因形式不符而被驳回
  • 理由:除绝对拒绝理由、相对拒绝理由(易混淆、知名商标、先使用)外,还可主张恶意申请(第6条第9项)
  •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相对理由由在先权利人提出,绝对理由可由竞争对手等提出
  • 答辩:申请人应在收到异议通知后约1个月内提交答辩书。若指定了马德里协定,异议将作为通过WIPO发出的暂定驳回通知送达,需注意避免遗漏
  • 未使用抗辩:若异议依据的商标自注册之日起已满5年,申请人将被要求提交使用证据。若无法证明,异议将被驳回(或仅限于已证明的范围)
  • 裁决与异议:直至作出裁决约需6至8个月。如对裁决有异议,须在裁决通知送达后2个月内向TÜRKPATENT内部的复审审判部(YİDD)提出;若对该复审决定仍不满意,则须在后续2个月内向安卡拉知识产权法院提起撤销诉讼

必须进行监控:商标局不会主动阻止类似商标的注册。在每年申请量超过16万件的土耳其,必须开通商标公报监控服务,并建立能在2个月异议期内采取行动的机制。一旦超过该期限,只能通过法院提起无效诉讼(相对理由须在注册后5年内提出)来抗辩。

6. 2024年起实施的TÜRKPATENT行政撤销与法院无效程序

行政撤销(administrative cancellation):自2024年1月10日起实施

《知识产权法典》(IP Code)第26条虽已赋予TÜRKPATENT撤销权,但在经历了7年的过渡期后,自2024年1月10日起,该局正式启动了撤销程序。2025年3月15日的实施细则修订(官报第32842号,第30/A条)对相关程序进行了具体规定。

  • 撤销理由:①自注册之日起5年内未使用,或连续5年未使用;②已成为通用名称;③导致对商品性质、质量或产地产生误认;④违反团体商标或保证商标章程
  • 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具有合法权益者)。通过电子申请明确注册号、理由及对象商品
  • 费用:除35,320土耳其里拉的申请费外,自2025年3月起还需缴纳同等金额的保证金(合计70,640土耳其里拉)。若请求全部获准,保证金将予以退还;若全部驳回,则支付给商标权人;若部分获准,则归属商标局收入
  • 商标权人的应对措施:须在收到通知后1个月内提交使用证据或正当理由(可延长1个月,限1次)。在撤销请求提出前3个月内的“临时使用”不予考虑
  • 效力:原则上自请求日起对未来生效。若撤销理由在该日期之前已存在,经请求也可追溯至该日期
  • 不服:须在2个月内向复审审判部提出,随后在2个月内向安卡拉知识产权法院提出

无效(invalidity):由法院管辖

若在注册时存在驳回理由,则应继续向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以主张无效。基于相对理由的无效请求仅限于自注册之日起5年内提出,但针对恶意注册的请求则无时间限制。此外,若在先权利人在知晓后申请商标被使用的情况下仍放任5年,则视为默许,将无法再请求宣告无效或要求停止侵权(因默许而丧失权利)。无效的效力追溯至注册之时。

7. 使用义务、更新、许可登记

使用义务:自注册之日起5年

无论申请、注册还是续展,均无需提交使用宣誓书或使用证据,但若未在注册后5年内在土耳其境内开始真实使用,则可能被撤销注册。获得许可的被许可人的使用将被视为权利人的使用,允许在出口专用商品上的使用,以及在不改变识别力的范围内进行变更使用。在侵权诉讼中,如果原告商标自注册起已超过5年,被告可以提出未使用抗辩,因此在行使权利之前准备好使用证据是必不可少的。鉴于行政撤销程序已趋于简易,实务中正考虑采取每5年重新申请主要商标以延长权利期限的防御策略。各国的使用义务已在《商标注册后的维持义务——世界比较》中进行了梳理。

存续期限与更新

有效期为自申请日起10年(与日本以注册日为基准的做法不同),每10年可无限次续展。续展可在到期前6个月申请,在到期后6个月的宽限期内,可支付额外费用(最多2个类别,TRY 15,420)进行续展。超过宽限期后,商标将失效且无法恢复。

许可登记

许可协议即使未进行登记,在当事人之间仍有效,但若要对抗第三方,则需向TÜRKPATENT进行登记(9,870土耳其里拉)。合同须经公证,在国外签订的合同还需加盖海牙认证。若合同未作规定,则视为非独占许可;原则上,独占被许可人可自行提起侵权诉讼。

8. 权利行使:民事、刑事、海关及近期判例

手段 内容 实务注意事项
民事诉讼在知识产权法院(安卡拉、伊斯坦布尔、伊兹密尔等)申请禁令、销毁、损害赔偿及判决公告自2019年起,损害赔偿请求须经调解程序。在获得临时处分后2周内提起本诉。诉讼时效为知悉侵权行为之日起2年、自侵权行为发生之日起10年
刑事控告检察机关进行调查、搜查及扣押,最高可判处4年有期徒刑或罚金,没收或销毁被扣押物品需先行进行和解程序。损害赔偿需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海关扣留通过向海关进行商标登记(recordation),可对可疑货物实施通关保留由于是连接欧洲和中东的物流枢纽,建议主要品牌进行注册

影响实务的近期判例

  • 最高法院第11民事部 2025年3月18日判决(2024/3844 E.、2025/1879 K.):关于与知名商标“Stayer”易混淆的“Stayer+”商标申请,维持了二审认定其为恶意申请的判决。该判决确认,在判断恶意时,应重点考量申请时的目的及申请人的行为(是否处于可能知悉在先品牌的地位、是否存在搭便车意图)。这将成为应对日本品牌抢注时的指导方针。
  • 宪法法院2024~2025年裁决:确认即使获得商标注册,也不能免除基于在先权利的侵权主张。仅凭注册并不能高枕无忧,这是权利人和涉嫌侵权者双方都应注意的要点。
  • 行政撤销制度的确立:自2024年实施以来,未使用商标的清理工作得以以低于诉讼的成本推进,2025年的规则修订中还增设了保证金制度。该制度的设计旨在遏制滥用性请求,同时使正当请求更容易获得通过。

9. 《马德里协定》指定与直接申请的区分使用

观点 《马德里协定》指定 直接申请
适用情形在欧盟、中东等多个国家同时申请时仅针对土耳其,且需要调整同意书或指定商品的情况
审查采用与国内申请相同的标准。TÜRKPATENT将在指定通知发出后18个月内发出暂定驳回通知8至12个月内完成注册
异议通知不会直接送达申请人,而是作为经WIPO转发的暂定驳回通知。存在被遗漏的风险较大直接通知代理人
当地代理人在应对临时驳回或异议时需要自申请时起即需
费用向WIPO一次性缴纳各项手续费(无需缴纳国内注册费)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
集中攻击与日本基础商标联动5年。失效时可在3个月内转换为国内申请无

对于日语等非拉丁字母的商标,若在国际申请时附上罗马字转写和英文翻译,将有助于TÜRKPATENT的审查顺利进行。由于指定商品不适用日本的相似群代码,因此明确标注商品名称可避免收到修正指令。

10. 与日本商标制度的比较

项目 土耳其(TÜRKPATENT) 日本(专利厅)
对在先商标的职权审查仅限完全相同或无法区分的相似商标。存在混淆风险的则通过异议程序处理对存在相似性或混淆可能性的情况进行职权审查
同意书经公证的同意书可办理注册(第5条第3款)2024年起实施“集中审查”制度
异议申请公告后2个月内、登记前、TRY 1,150公报发布后2个月·登记后
因未使用而撤销5年·TÜRKPATENT的行政程序(2024年起)3年·审判
存续期间自申请日起10年自注册日起10年
申请量(2025年·国内申请人)约16.5万件(全球第6位)约13万件左右
刑事处罚最高4年有期徒刑最高10年有期徒刑

11. 日本企业在土耳其申请时应掌握的实务要点

  1. 通过尽早申请防止冒用:该国实行先申请原则,年申请量超过16万件。应在进入市场前提交申请,必要时可利用补贴作为防范冒用的对策申请。
  2. 申请前调查需区分“相同”与“相似”:相同商标将被职权驳回,需评估能否获得同意书;相似商标则需评估异议风险。
  3. 公报监控与2个月的异议期限:商标局不会阻止类似商标的注册。若指定了马德里协定,异议将通过WIPO转达,因此应委托当地代理人进行监控。
  4. 注册后5年内的使用及证据收集:鉴于行政撤销成本已大幅降低,闲置商标正成为被针对的目标。被许可人的使用情况也可作为证据。
  5. 许可及转让需经公证并加注海牙认证后登记:未登记的转让对第三方不具有对抗效力。
  6. 针对侵权行为,需注意调解前置程序及诉讼时效:损害赔偿须经调解程序。自知悉侵权之日起2年内提起诉讼。通过海关登记实施边境管控。
  7. 保留证明恶意的证据资料:根据2025年最高行政法院的判决,对方本可知晓本公司品牌的具体情况(交易记录、展会、媒体报道)将成为决定性因素。

常见问题(FAQ)

Q1. 如果在欧盟注册了商标,在土耳其也能受到保护吗?

不会受到保护。由于土耳其并非欧盟成员国,欧盟商标(EUTM)的效力不延伸至该国。必须通过《马德里协定》指定土耳其,或通过当地代理人直接向TÜRKPATENT提交申请。

Q2. 注册需要多长时间?

如果没有驳回理由或异议,从申请到注册通常需要8至12个月。其中审查需2至5个月,公告需2个月,缴纳注册费最多需2个月。如果出现异议或复审,时间可能会延长至1至2年以上。

Q3. 费用是多少?

2026年的专利局费用为申请费2,820土耳其里拉(1个类别)和注册费7,010土耳其里拉,若仅申请1个类别,合计约为9,830土耳其里拉(约3.5万日元)。此外还需加上当地代理人的费用。中小企业有时可通过INPIT海外申请补助金获得费用的一半补贴。

Q4. 因存在与本公司商标极为相似的在先注册而被驳回。

若能取得并提交经公证的在先商标权人同意书,即可完成注册(外国企业的同意书还需附带海牙认证)。如果该在先商标自注册起已停用5年以上,也可通过TÜRKPATENT的行政撤销程序(TRY 70,640)消除障碍。

Q5. 日本品牌在土耳其被抢先注册了。

若处于公告阶段,应在2个月内以恶意(第6条第9项)和知名性为由提出异议。注册后可在法院申请因恶意而宣告无效,且恶意无效申请不受期限限制。关键在于提供能证明对方如何知晓本公司品牌的证据(交易记录、展会、媒体报道)。

Q6. 仿冒品正通过土耳其流通。

除向海关注册商标并在入境处予以扣留外,对于恶意行为,还将提起刑事控告,要求进行搜查和扣押。若要求损害赔偿,需经调解后提起民事诉讼。

总结

土耳其的商标制度是在欧盟型框架基础上,融合了“同一商标的职权驳回”、“同意书”、“2个月异议期”及“行政撤销”等土耳其特有运作机制的综合制度。在申请量位居欧洲之首的背景下,“尽早申请、监控公报、5年内使用”这些基本举措,对权利价值的决定性影响甚至超过了日本。鉴于2024年已开始实施行政撤销程序,且2026年费用标准已进行修订,建议您同步推进现有注册商标的盘点及使用证据的整理工作。

包括土耳其在内的各国商标制度,已在《全球商标制度指南》中按地区进行了整理。关于中东的邻近市场,请参阅沙特阿拉伯和埃及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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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基于土耳其专利商标局(TÜRKPATENT)的官方收费表(2026年1月1日修订)及2025年统计数据,《工业产权法》(第6769号法律)及其实施细则(2025年3月15日修订·官报第32842号)、Gün + Partners、Aksoy IP、Kırcı等律师事务所,以及Managing IP、Lexology对行政撤销、恶意申请及判例(最高法院第11民事庭2025年3月18日判决)的解读,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统计数据,基于截至2026年9月的信息,旨在提供一般性信息。费用及操作方式可能会有变动。针对个别案件的具体判断,建议咨询专业人士。

杉浦健文 专利代理师

AUTHOR / 作者

杉浦 健文 (SUGIURA Takefumi)

知识产权事务所EVORIX 代表专利代理师

从专利、商标、外观设计、著作权的申请到审判、侵权诉讼,支持IT、制造、初创企业、时尚、医疗等各行业客户。精通AI、IoT、Web3、金融科技等前沿领域的知识产权战略。日本专利代理师会(JPAA)/亚洲专利代理师协会(APAA)/日本商标协会(JTA)等多家团体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