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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发品牌时,有时您可能会使用包含“地名”的商标。获得此类商标权时会出现哪些问题?
由于商标应该是产品或服务的标志,因此“地名”本身不能注册为商标。
不能注册的地名商标示例
同样,由“地名”和“产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组成的商标(称为“通用名称”)原则上也不能注册。
无法注册“地名+通用名”的示例
这些商标根本不能起到地标作用,并且极难成为地标,并且认为允许个人垄断由任何人都想描述性使用的“地名”或“地名+俗名”组成的商标是不公平的,因此法律不允许注册。
但是,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以通过继续使用此类商标一定时间来获得权利。即使一个商标的显着性较低,本来就很难作为地标使用,但如果它已经使用了很长时间,并被消费者(需求者)认可,作为其来源的标志,它就可以注册。
点
如果想要获得“地名+俗名”组成的商标的权利,需要持续使用一定时间并成名后才能提出申请。然而,这是一个非常困难的方法,因为它需要全国范围内的公众意识。在商标注册之前,无法阻止第三方使用该商标。
具体来说,根据商标法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需要提交长期使用记录、广告宣传、销售业绩等证据,证明该商标得到消费者的广泛认可。
获得国家认可并不容易,但如果你创建的徽标达到当程度,注册会更容易。通过使用设计好的徽标而不是仅由文本组成的商标,可以弥补文本部分的低可区分性。
注意
仅当徽标对品牌很重要时才可用。请记住,仅仅为了注册而创建徽标是本末倒置。还需要注意的是,当标志注册为商标时,保护范围仅限于标志设计,因此仅文字的使用不受保护。
另一方面,如果是由“地名”+“杜撰词”(或类似词)组成的商标,则可以毫无问题地获得权利。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有必要为指定产品设计一种设计,以避免“对产品质量或服务质量的误”。
例如,如果商标包含“大阪”一词,消费者通常会认为该产品是在大阪生产或销售的。即使产品含有“大阪”一词,如果它是在东京生产的,消费者也可能会误其质量或原产地。
对策:限制指定产品的生产面积
根据《商标法》第四条第一项第十六项的规定,为了避免质量上的误,有必要在指定产品的说明中注明“大阪制造”,以限定产地。
如果您在专利信息平台(J-PlatPat)上搜索包含“Osaka”的商标,您会发现太多,无法一一列举。其中,也有不特定于指定产品的商标,例如“大阪制造”。虽然该商标带有“大阪”一词,但该商标整体上被视为一个创造的词,换句话说,确定了消费者不会该商标误认为是在大阪制造的。
注册示例:商标注册号4436555
比较注册包含地名的商标的三种主要方法。每种方法都有优点和缺点,因此根据情况选择策略很重要。
| 商标 | 大阪王 |
| 指定商品和服务 | 30级饺子 |
| 商标所有者 | Hanei Co., Ltd. |
| J-PlatPat | 查看详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