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商标制度实务指南|经济部・2021年第36号联邦法・伊斯兰教法合规专利代理师详解

本文专为在阿联酋(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负责商标申请、注册及权利行使的实务人员而撰写,以2021年第36号联邦法(《商标法》,2022年1月2日生效)为核心,系统性地由专利代理人讲解阿联酋经济部(Ministry of Economy)的实施细则、政府费用、加入《马德里协定》(2021年12月28日)、伊斯兰教法(沙里亚法)的适用、多类别申请制度的引入等内容,由专利代理人系统地讲解在中东门户地区开展商标实务的全貌。
本文要点
- 阿联酋通过2021年第36号联邦法(商标法·2022年1月施行)全面修订了1992年法律
- 引入多类别申请制度(旧法为每类单独申请)——大幅提升实务效率
- 加入《马德里协定》(2021年12月28日)。日本企业可通过《马德里协定》指定阿联酋
- 外国申请人必须委任阿联酋当地代理人(经济部注册代理人)
- 符合伊斯兰教法(沙里亚)规定——禁止使用涉及酒精、猪肉或宗教上不恰当的商标
- 审查体系: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公告→30天异议期→注册
- 权利救济采用经济部→知识产权法院→联邦最高法院的三审制
阿联酋商标
由专利代理人撰写的《中东门户阿联酋商标制度与实务完全指南》。从经济部申请到2021年第36号联邦法、马德里协定、伊斯兰教法(沙里亚)合规,以及在知识产权法院行使权利,共12个章节进行系统性讲解。
目录
1. 执行摘要
阿联酋商标实务以2021年第36号联邦法(Federal Law No. 36 of 2021 Concerning Trademarks)为核心,由实施细则(Implementing Regulations)和阿联酋经济部指南共同构成了规范申请、审查及争议解决的成文法体系。其特点是融合了伊斯兰教法(沙里亚)与现代国际商标制度,2021年新法在多类别申请、加入马德里协定及新型商标等方面实现了现代化的一步到位。
阿联酋商标实务中应掌握的4个要点
- 2021年新法引入多类别申请——从旧法“一类别一申请”规则实现重大改革
- 政府手续费以阿联酋迪拉姆(AED)计价。申请费为每类750阿联酋迪拉姆(约30,000日元),费用较高
- 必须符合伊斯兰教法——涉及酒精、猪肉、赌博或宗教上不恰当的商标不得注册
- 权利行使方面,在实践中同时采用经济部行政程序与知识产权法院(民事/刑事)的途径最为有效
2. 制度的基本结构与法律依据
阿联酋商标制度的“一级法律”是《2021年第36号联邦商标法》(2022年1月2日施行),该法全面取代了1992年的旧法(《1992年第37号联邦法》)。该法系统性地规定了商标的定义、注册要件、申请程序、异议、撤销、权利行使、处罚等内容。
阿联酋经济部(Ministry of Economy)的职责
阿联酋经济部知识产权局(Trademarks Department)——总部位于阿布扎比——负责商标审查、注册及行政手续。目前已启用电子申请系统“UAE Trademarks E-Services”。该制度效力覆盖阿联酋全部7个酋长国——阿布扎比、迪拜、沙迦、阿治曼、乌姆盖万、拉斯海马和富查伊拉实行统一注册。
司法论坛
| 机构 | 管辖范围与特点 |
|---|---|
| 经济部 商标委员会(Trademark Committee) | 商标审查、异议及撤销的一审 |
| 联邦上诉法院(Federal Court of Appeal) | 对经济部决定的上诉审 |
| 联邦最高法院(Federal Supreme Court) | 终审(联邦层面) |
| 迪拜知识产权法院・阿布扎比知识产权法院 | 侵权民事诉讼(各酋长国的专门法院) |
3. 2021年新法的主要修订点
加入《马德里协定》及法律现代化
- 引入多类别申请(Multi-Class Application)——从旧法的“一类别一申请”制度实现重大改革
- 加入《马德里协定》(2021年12月28日)——日本企业也可指定阿联酋
- 将新型商标(声音商标、3D商标、全息图等)纳入注册范围
- 地理标志(GI)的独立保护制度
- 明确撤销事由——未使用满5年可申请撤销
- 加强边境扣留权限——海关可依职权扣留
- 加强处罚力度——商标伪造最高可处100万迪拉姆(约3500万日元)
4. 申请人资格与必要文件
在阿联酋,个人和法人均可申请商标。外国申请人必须委任在经济部注册的阿联酋当地代理人。代理人仅限阿联酋国民或当地法人。
POA要求(重要):POA(授权书)必须经阿联酋领事馆认证或加盖海牙认证(Apostille)并附阿拉伯语译文。虽然阿联酋于2014年加入海牙认证公约使手续简化,但仍需提交原件。
必备文件
- 申请表(Trademark Application Form):阿拉伯语或英语,经济部E-Services
- 商标样本:JPEG/PNG格式,亦可提交3D商标及声音商标
- 指定商品/服务:尼斯分类第45类(可多类申请)
- 授权书(POA):海牙认证(Apostille)+经认证的阿拉伯语译本(须在30天内提交)
- 商业登记证明(法人):海牙认证(Apostille)+阿拉伯语译本
- 优先权文件:主张《巴黎公约》优先权时,须在申请日起6个月内提交
5. 标准流程与时间管理
↓
④ 答复审查意见(30天) → ⑤ 公告及30天异议期 → ⑥ 注册 → 10年续展
所需时间:顺利情况下,从申请到注册约需8-12个月。在海湾合作委员会(GCC)国家中属于相对迅速的。
6. 政府费用的概算
| 项目 | 费用(迪拉姆) | 折合日元 |
|---|---|---|
| 申请费(1个类别) | 750迪拉姆 | 约30,000日元 |
| 追加类别(每项) | 750迪拉姆 | 约30,000日元 |
| 公告费(每类) | AED 750 | 约30,000日元 |
| 注册费(1个类别) | AED 5,000 | 约200,000日元 |
| 异议申诉费 | AED 5,500 | 约220,000日元 |
| 更新费(1个类别·10年) | AED 6,500 | 约260,000日元 |
阿联酋商标费用在中东地区属于最高档次:1个类别的总成本(申请→注册)约为12,000迪拉姆(约480,000日元)。在海湾合作委员会(GCC)国家中费用尤为高昂,即使与沙特、卡塔尔等国相比也高出2倍以上。若包含代理费,1个类别费用超过100万日元的情况也时有发生。
7. 商标要件与伊斯兰教法(Sharia)合规
可注册商标
- 文字、图形、组合、立体商标
- 声音商标、色彩、商品装潢
-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
- 地理标志(GI)——作为独立制度予以保护
绝对驳回理由
- 缺乏识别力、描述性标识
- 违反公序良俗
- 违反伊斯兰教法(违背伊斯兰教义)——阿联酋特有
- 欺骗性标识
- 使用国旗、国徽及宗教符号
根据伊斯兰教法不可注册的商标
- 酒精饮料商标——但阿联酋境内获准销售的免税店及旅游景点除外
- 猪肉及猪源性产品商标
- 赌博及赌场相关商标
- 伊斯兰圣典及神圣词句(如《古兰经》引文等)
- 对伊斯兰教具有亵渎或侮辱性质的元素
- 裸体及具有性挑逗性的图像
8. 知名商标保护
阿联酋根据《巴黎公约》第6条之2加强了知名商标(Well-Known Marks)的保护。2021年新法规定,未注册的知名商标也纳入了保护范围。
知名商标认定的判断标准
- 在阿联酋或其他国家的使用时间及地域
- 消费者间的认知度
- 广告投入及销售量
- 商标权人的经营规模
- 是否存在既往保护裁定
9. 异议申请及撤销程序
公告期间的异议申请
可在商标公告之日起30日内向经济部提出异议。该期限不可延长(严格期限)。由经济部商标委员会审理,对其决定可向联邦上诉法院提起上诉。
因未使用而撤销
自注册之日起连续5年未使用时,利害关系人可向经济部提出撤销请求。商标权人承担使用证明责任。
10. 权利行使与侵权应对
经济部行政程序
经济部侵权应对
- 扣押侵权商品及封存仓库
- 停业命令
- 罚款(最高1,000,000迪拉姆,约3,500万日元)
- 协助提起刑事诉讼
知识产权法院民事诉讼
可在迪拜知识产权法院、阿布扎比知识产权法院等机构提起侵权诉讼。主要救济措施包括禁令、损害赔偿及返还非法所得。若认定存在紧急性,临时禁令申请可在数日内获批。
海关边境措施
通过向阿联酋联邦海关局(UAE Federal Customs Authority)进行商标记录注册,可阻止仿冒品进口。2021年新法强化了海关的职权扣留权限。杰贝阿里港(迪拜)和哈利法港(阿布扎比)是主要中转枢纽。
刑事处罚
伪造商标将处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及10万迪拉姆以下罚金。2021年新法对有组织伪造行为实施了更严厉的处罚。
11. 日本与阿联酋制度的差异
| 项目 | 日本 | 阿联酋 |
|---|---|---|
| 申请语言 | 日语 | 阿拉伯语或英语 |
| 宗教法适用 | 无 | 符合伊斯兰教法 |
| 异议期 | 注册后2个月 | 公告后30天(预先通知) |
| 因未使用而撤销 | 3年 | 5年 |
| 司法体系 | 专利局→知识产权高等法院 | 经济部→联邦上诉法院→联邦最高法院 |
| 申请费(1个类别) | 12,000日元 | 约30,000日元(高额) |
| POA要求 | 无需 | 海牙认证+阿拉伯语译文 |
12. 面向日本企业的实务检查清单
申请前
- 委任阿联酋经济部注册代理人(必备)
- 伊斯兰教法合规性核查(酒精、猪肉、宗教因素)
- 准备POA海牙认证+阿拉伯语译文
- 选择马德里协定注册(Madpro)或直接申请(支持多类别注册,便于考虑直接申请)
申请后
- 注册后5年内在阿联酋境内开始使用(防止因未使用而被撤销)
- 持续保存使用证据
- 更新期限管理(10年)
- 发现侵权时,考虑同时向经济部、海关及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 对杰贝阿里自由区等自由贸易区内的仿冒品流通进行监控
总结
阿联酋商标制度是一个独特的体系,既融合了2021年第36号联邦法带来的现代化改革,又兼具符合伊斯兰教法的独特性。日本企业若要在阿联酋市场成功打造品牌,关键在于将符合伊斯兰教法的预先确认与加入《马德里协定》带来的高效多国拓展相结合,并充分利用杰贝阿里港等中东枢纽功能,彻底落实入境口岸管控措施。请一并参阅《马德里协定》国际商标申请及商标注册服务。
阿联酋商标申请咨询
EVORIX国际专利事务所广泛支持包括阿联酋在内的中东主要国家(海湾合作委员会(GCC)国家、沙特阿拉伯、卡塔尔、土耳其等)的商标申请及权利行使。从2021年新法应对、符合伊斯兰教法要求,到杰贝阿里海关应对,均由与当地代理人紧密协作、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人为您提供服务。
来源与参考资料
▼ 主要法规
- 2021年第36号联邦商标法(2022年1月2日生效)
- 《商标实施条例》
- 1992年第37号联邦法(旧法·过渡性措施)
- 《海关法》(海关法·边境措施)
- 阿联酋刑法典(刑法·商标伪造相关)
▼ 官方机构信息来源
- 阿联酋经济部 官方网站:moec.gov.ae
- 阿联酋商标电子服务:经济部电子申请系统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知识产权门户(阿联酋):wipo.int
- WIPO Lex:wipo.int/wipolex
- 加入《马德里协定》(2021年12月28日):WIPO马德里体系
- 联邦海关局:阿联酋海关
▼ 日本机构的解说资料
- JETRO《阿联酋知识产权制度》报告
- 日本特许厅《外国工业产权制度信息(阿联酋·中东)》
- INPIT新兴国家知识产权信息
▼ 国际协定
- 《巴黎公约》(阿联酋于1996年加入)
- 《马德里议定书》(阿联酋于2021年12月加入)
- TRIPS协定(1996年加入世贸组织)
- 海牙认证公约(阿联酋于2014年加入)
- 海湾合作委员会(GCC)商标协调框架
- 日本-阿联酋投资协定(2018年生效)
※本文基于截至2026年4月的上述一手资料及官方信息编写,旨在提供一般性信息。由于法律法规会随时修订,建议您查阅一手资料或向专家确认最新信息。针对具体案件的判断,建议咨询包括当地代理人在内的专家。
作者
杉浦 健文 (SUGIURA Takefumi)
知识产权事务所EVORIX 代表专利代理人
从专利、商标、外观设计、著作权的申请到审判、侵权诉讼,为IT、制造、初创企业、时尚、医疗等广泛行业的客户提供支持。精通AI、IoT、Web3、FinTech等前沿领域的知识产权战略。隶属于日本专利代理人协会/亚洲专利代理人协会(APAA)/日本商标协会(JTA)等多家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