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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仿商标的危险性——著作权与商标权侵权风险详解

Written by 弁理士 杉浦健文 | 2024/03/13

你在旅行时见过设计独特的T恤或毛巾吗?这些让你发笑的设计就是所谓的模仿产品

戏仿是一种通过模仿现有著名作品并添加讽刺或幽默来创造新表达方式的方法。模仿要成功,原始材料的存在是先决条件,但侵犯知识产权(特别是商标权和版权)的风险因此非常高。

在本文中,根据模仿商标与知识产权的关系以及法院判例(Frank Miura 案和 KUMA 案)来模仿商标的风险和违法性。

目录

  1. 模仿商标与商标权之间的关系
  2. 戏仿商标侵权风险|两个案例借鉴法院判例
  3. 模仿商标的三大风险
  4. 为什么不应使用模仿商标(摘要)
  5.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打击模仿商标的措施

模仿商标与商标权之间的关系

当听到戏仿这个词时,倾向于认为它与版权密切相关,但它也与商标权密切相关。

模仿商标问题

  1. 原则上不允许注册模仿商标(日本特许厅审查标准)
  2. 使用模仿商标会带来很高的商标侵权风险
  3. 导致品牌价值受损(稀/搭便车)
在商标领域,模仿商标一般是不允许注册的。此外,如果您在业务中使用模仿商标,您面临很高的商标侵权诉讼风险(还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风险)。

戏仿商标侵权风险|法院判例中的两个案例

案例 1:弗兰克·三浦事件 (2015)

商标注册有效性诉讼

本案涉及“Franck Miura”商标与奢侈手表品牌“Franck Muller”是否近似纠纷。

法院判决:认定“Frank Miura”为讽刺设计,不太可能与Franck Muller品牌相混淆,商标注册有效。

这个判断意味着什么
  • 如果模仿商标能够与原始品牌明显区分开来,则可以注册
  • 但是,商标侵权和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不同的问题(仅仅因为注册并不意味着可以自由使用)

商标

引用商标 1 Franck Muller

引用商标 2

引用商标 3

案例 2:KUMA 事件(2012)

商标注册被认定无效案例

本案是与运动品牌“PUMA”极为相似的“KUMA”商标向日本专利局注册,但PUMA提出异议,商标被宣告无效。

问题 判断结果
商标的相似性(第4条第1款第10项和第11项) 不相似判断
混淆的可能性(第 4 条第 1 款第 15 项) 不会出现混淆
非法目的(第 4 条第 1 款第 19 项) 无非法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