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名和艺人名称通常被作为个人或团体的品牌注册为商标,但有一些要点需要注意。本文了艺名或艺术家姓名注册为商标时应注意的要点。
一般来说,艺名可以注册商标,但根据它是“真实姓名”还是“不存在的姓名”,处理方式有所不同。
艺商标注册问题时常发生。最近,歌手冰川清的昵称“Kiina”被她的前经纪公司(株式会社长良制作所)注册为商标的事件引起了热议。
日本专利局认定,未经冰川清志同意,不得注册该商标(第4条第1款第8项),并且该商标申请旨在阻止独立性,并以“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为由拒绝商标注册(第4条第1款第7项)。 As can be seen from this case, when registering a stage name as a trademark, the individual's consent and the validity of the application purpose may be questioned.
过去,艺人与其经纪公司之间的艺名注册存在很多麻烦,例如“加护爱”和“能年丽奈”。艺人往往更像个人独资企业,因此提前艺名注册为商标可以帮助您避免麻烦。
尤其是在YouTube、TikTok等个人通讯盛行的当今时代,建议个人积极考虑商标注册。
为音乐团体名称或歌手名称注册商标所需的预防措施与一般艺名略有不同。
商标驰名度达到一定程度后,可能会被判断为仅表示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可能难以注册为商标(《商标法》第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这是因为特定歌手或团体的名称可以被为用于描述产品内容的单词。
例如,美国流行歌手“LADY GAGA”的名字无法在唱片和音乐文件等产品类别中注册为商标。在本案中,知识产权高等法院裁定“名称表明质量(内容),因此不能起到识别功能。”
另请参阅以下有关商标注册为个人品牌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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