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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特阿拉伯专利制度实务指南|SAIP・2008年第M/27号皇家法令・2030愿景专利代理师详解

Written by 代表专利代理师 杉浦 健文 | 2026/04/28

本课程专为在沙特阿拉伯负责专利申请、授权及权利行使的实务人员设计,以2008年第M/27号敕令专利、集成电路布图、植物品种及外观设计统一法》为核心,系统讲解沙特知识产权局(SAIP)的运作机制、政府收费标准、PCT国内阶段转换、"2030愿景"下的知识产权改革、伊斯兰教法(沙里亚法)的适用,药品专利期限延长,乃至在商业法院知识产权专门庭行使权利等内容,由专利代理人系统性地为您解析中东最大经济圈内的专利实务全貌。

本文要点

  • 沙特阿拉伯通过2008年第M/27号,将专利、集成电路、植物及外观设计整合为一部法律
  • SAIP(沙特知识产权局,成立于2017年)为现行主管机构——2020年从KACST移交
  • 已加入PCT(2013年8月3日)。日本企业通过PCT国内转入可获得30个月+1个月的缓冲期
  • GCC专利制度自2021年1月起停止受理新申请——需单独向沙特提交申请
  • 作为“2030愿景”的支柱之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提高审查质量与速度
  • 必须符合伊斯兰教法:违反伊斯兰教法的发明无法注册
  • 权利行使采用商业法院(知识产权专门庭)→上诉法院→最高法院的三审制

沙特阿拉伯专利

由专利代理人撰写的、针对中东最大经济体沙特阿拉伯的专利制度与实务完全指南。从SAIP申请到2008年敕令M/27、《2030愿景》、PCT、符合伊斯兰教法要求,再到在商业法院知识产权专门部行使权利,全书共12个章节,系统地进行了讲解。

目录

  1. 执行摘要
  2. 制度的基本结构与法律渊源
  3. SAIP与《2030愿景》
  4. 申请方式与必要文件
  5. 标准流程与时间管理
  6. 政府费用的概算
  7. 专利要件与伊斯兰教法(沙里亚)的兼容性
  8. 海湾合作委员会(GCC)专利制度现状
  9. PCT・PPH战略
  10. 权利行使与侵权应对
  11. 日本与沙特制度的差异
  12. 面向日本企业的实务检查清单

1. 执行摘要

沙特阿拉伯专利实务以第M/27号敕令(2008年《专利、集成电路布图、植物品种及外观设计统一法》)为核心,通过实施细则和SAIP指南对申请、审查及争议进行规范,构成了一套融合伊斯兰教法与现代专利制度的混合体系。作为“2030愿景”(穆罕默德·本·萨勒曼王储的国家愿景)的知识产权支柱,该制度正在2020年代经历大规模现代化进程。

沙特阿拉伯专利实务中需掌握的4个要点

  1. 2017年SAIP成立实现了知识产权行政的一元——审查质量与速度均有所提升
  2. 政府费用以沙特里亚尔(SAR)计价,在中东地区处于中等水平。申请费为800沙特里亚尔(个人)/1,500沙特里亚尔(法人)
  3. 必须符合伊斯兰教法——违反伊斯兰教法的发明(如涉及猪肉、酒精、赌博等)不可受理
  4. 权利行使主要由商业法院知识产权专门庭(利雅得、吉达、达曼)负责

2. 制度的基本结构与法律依据

沙特阿拉伯专利制度的“基本”是1429H(2008年)第M/27号敕令专利、集成电路布图、植物品种及外观设计法》,该法将这四类工业产权整合于一部法律之中,具有独特的结构。该法系统性地规定了发明的定义、新颖性与创造性、专利客体、申请程序、权利效力、强制实施权、侵权及刑事处罚等内容。

主要法规

法令 内容
第M/27号敕令(2008年)专利、集成电路布图、植物品种、外观设计统一法
实施细则(Implementing Regulations)程序规则·费用
SAIP设立敕令(2017年)独立知识产权局的设立
商业法院法商业法院的知识产权管辖权
海湾合作委员会专利法2021年1月起停止受理新申请
伊斯兰教法(沙里亚法)判断是否违反公序良俗的基本原则

3. SAIP与《2030愿景》

SAIP的职能

SAIP(沙特知识产权局)成立于2017年,总部位于利雅得。2020年,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职能已从KACST(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科学技术城)完全移交至SAIP。电子申请系统“SAIP IP Portal”已全面投入运行。

《2030愿景》的知识产权改革

穆罕默德·本·萨勒曼王储的国家战略

  • 《2030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向创新型经济转型
  • 通过SAIP独立化提升行政效率
  • 培养专业知识产权法官
  • 加快专利审查速度(处理KACST时期遗留案件)
  • 加入WIPO技术转让网络
  • 在NEOM特区等地支持技术创新

司法论坛

机构 管辖范围与特点
SAIP知识产权委员会专利审查及异议的一审(行政程序)
商业法院(知识产权专门庭)侵权诉讼・撤销诉讼(利雅得、吉达、达曼)
商业上诉法院商业法院判决的上诉审
最高法院(Diwan al-Mazalim)终审及行政诉讼管辖

4. 申请方式及所需文件

申请途径

项目 直接申请 《巴黎公约》优先权 通过PCT
沙特申请期限随时自日本申请日起12个月自优先权日起30个月(可延长1个月)
语言阿拉伯语或英语(必须提供阿拉伯语译文)同上需提供阿拉伯语译文(90天内)
代理人必须由常驻沙特的专利代理人代理同上同上

POA认证要求

授权书(POA)要求(重要):沙特将于2024年4月加入《海牙认证公约》,目前正从传统的驻外使领馆认证(领事认证)过渡至海牙认证。日本→沙特的授权书现可通过外务省海牙认证+阿拉伯语译文办理(设有过渡措施)。须在申请日起90天内提交。

必备文件

  • 申请表(Patent Application Form):通过SAIP知识产权门户提交
  • 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附图:必须提供阿拉伯语译本(90天内)
  • 授权书(POA):海牙认证(Apostille)+ 阿拉伯语译本(需在申请日起90天内提交)
  • 转让证书:若发明人与申请人不同,需经认证
  • 优先权文件:主张《巴黎公约》优先权时,须在申请日起3个月内提交
  • 商业登记证明(法人):认证+阿拉伯语译文

5. 标准流程与期限管理

① 申请(SAIP IP Portal) ② 形式审查 ③ 申请公开(18个月)

④ 实质审查(自动审查,无需请求审查) ⑤ 答复审查意见(90天) ⑥ 公告
及90天异议期
⑦ 授予专利及注册

所需时间:以往通常需7-10年,但移交SAIP后有缩短至3-5年的趋势。根据《2030愿景》,审查资源正在大幅增加。

6. 政府费用的概算

项目 费用(SAR) 换算为日元
申请费(个人)800沙特里亚尔约32,000日元
申请费(法人)1,500沙特里亚尔约60,000日元
实质审查费SAR 800约32,000日元
公告及注册费1,000沙特里亚尔约40,000日元
异议申请费1,500沙特里亚尔约60,000日元
年费(第5年)800沙特里亚尔约32,000日元
年金(第10年)1,500沙特里亚尔约60,000日元
年金(第15年)3,000沙特里亚尔约120,000日元
年金(第20年)5,000沙特里亚尔约200,000日元

7. 专利要求与伊斯兰教法合规

基本要件

  • 新颖性——全球公知原则,12个月宽限期
  • 创造性——对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并非显而易见
  • 工业上的适用性
  • 说明要求——明确性与可实施性
  • 符合伊斯兰教法——沙特特有要求

非专利客体

  • 科学理论、抽象构思、数学方法
  • 诊断、治疗、手术方法(药品的发明除外)
  • 纯粹的商业方法、计算机程序本身
  • 违反伊斯兰教法的发明——作为违反伊斯兰教义而绝对驳回
  • 植物、动物(生物学方法)——微生物学方法及遗传资源除外
  • 人体克隆、遗传同一性改变

根据伊斯兰教法被驳回的案例

  • 猪肉加工技术(哈拉姆食品)
  • 酒精饮料制造方法
  • 赌博装置・赌场设备
  • 金融领域涉及利巴(利息)的发明(但符合伊斯兰金融标准的版本除外)
  • 裸露及具有性挑逗性元素
  • 亵渎伊斯兰教义的内容

药品专利期限延长

沙特2008年法律中虽未明确规定PTE制度但根据2024年法规修订,目前正在探讨引入该制度。关于SFDA(沙特食品药品管理局)药品审批相关监管应对期的补偿制度正在讨论中。

8. GCC专利制度现状

GCC专利新申请暂停(2021年1月)

GCC专利制度(GCC专利局,利雅得总部)原为一项覆盖沙特、阿联酋、卡塔尔、巴林、阿曼、科威特六国的区域性制度,但自2021年1月6日起停止受理新申请。目前,在沙特需向SAIP单独提交国内申请。现有的GCC专利在沙特仍持续有效。

日本企业的中东专利战略

  • 沙特是中东最大的专利市场——单独申请势在必行
  • 市场规模优先级:沙特 > 阿联酋 > 卡塔尔 > 阿曼 > 巴林 > 科威特
  • 通过PCT途径在实务上最为高效(可利用PCT-PPH)
  • GCC已注册案件的年费需按各国分别缴纳

9. PCT・PPH战略

沙特于2013年8月3日加入PCT。可在优先权日起30个月内进行PCT国内转化(可额外延长1个月)。JPO-SAIP PPH于2018年9月开始运作——可基于日本授权的权利要求申请早期审查。

JPO-SAIP PPH:2018年启动,可免费使用。通常3-5年→缩短至1-2年。沙特亦参与Global PPH(IP5+α)。是中东地区少数几个拥有PPH协定的国家之一。

10. 权利行使与侵权应对

商业法院知识产权专门庭

商业法院知识产权专门庭(利雅得、吉达、达曼)

  • 禁令(临时禁令・永久禁令)
  • 损害赔偿(基于实际损失,依据伊斯兰教法)
  • 侵权物品的移交与销毁令
  • 专家证人制度——专利专业法官的补充
  • 2018年起,知识产权专业法官的培养工作正在进行

海关边境措施

通过向沙特海关(Zakat, Tax and Customs Authority,ZATCA)进行专利登记,可阻止仿冒品进口。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港(达曼)和吉达伊斯兰港是中东地区首屈一指的主要港口

行政执法(SAIP)

SAIP拥有独立的行政执法权限,可对假冒商品实施仓库封存、调查及查扣。其执法体系与商业部、海关及检察机关协同运作。

刑事处罚

侵犯专利权将处以不超过250,000沙特里亚尔的罚款及最高2年有期徒刑。再犯时处罚加重。针对有组织造假行为的严惩措施正在推进中。

11. 日本与沙特制度的差异

项目 日本 沙特阿拉伯
申请语言日语阿拉伯语或英语(必须附阿拉伯语译文)
统一法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分法4种类型整合(专利+集成电路+植物+外观设计)
宗教法适用遵循伊斯兰教法(强制)
审查请求需要(3年)无需(自动审查)
PCT国内进入30个月30个月+可延长1个月
PPHJPO-SAIP PPH(2018年起)
POA要求无需海牙认证+阿拉伯语译文(2024年起)
司法体系专利局→知识产权高等法院商业法院知识产权专门部→上诉→最高法院

12. 面向日本企业的实务检查清单

申请前

  • 选任常驻沙特的专利代理人(必备)
  • 准备POA海牙认证+阿拉伯语译文(2024年加入海牙公约后)
  • 伊斯兰教法合规性审查(特别是医药、生物技术、食品领域)
  • 选择PCT、巴黎公约优先权或直接申请
  • 确认是否存在GCC地区已注册案件

申请中

  • 阿拉伯语译文质量管理(90天内提交)
  • 严格遵守OA答复期限(90天)
  • 利用JPO-SAIP PPH实现早期审查
  • 伊斯兰教法相关OA答复

申请后

  • 年费自第二年起每年缴纳
  • 发现侵权时,应同时向商业法院知识产权专门庭、海关及SAIP提起诉讼
  • 在阿卜杜勒-阿齐兹国王港等地监控仿冒品流通
  • 应对强制实施权(compulsory licensing)

总结

沙特阿拉伯专利制度是中东最大的专利市场,在“2030愿景”下的知识产权改革及SAIP独立化(2017年)推动下,正迅速实现现代化。日本企业若要在沙特市场制定成功的专利战略,关键在于结合利用JPO-SAIP PPH事先确认符合伊斯兰教法(Sharia)的要求,以及利用2024年加入《海牙认证公约》带来的程序简化。敬请一并参阅PCT国际专利申请专利申请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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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ORIX国际专利事务所广泛支持包括沙特阿拉伯在内的中东主要国家(阿联酋、卡塔尔、巴林、阿曼、土耳其、以色列等)的专利申请及权利行使。从《2030愿景》应对、符合伊斯兰教法要求、运用JPO-SAIP PPH,到在商业法院知识产权专门庭行使权利,均由与当地代理人紧密协作、经验丰富的专利代理人为您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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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与参考资料

▼ 主要法规

  • 第M/27号敕令 1429H(2008年)专利、集成电路布图、植物品种、外观设计统一法
  • 实施细则(Implementing Regulations)
  • SAIP设立敕令(2017年)
  • 商业法院法
  • 海湾合作委员会专利法(2021年1月起停止受理新申请)
  • 伊斯兰教法(沙里亚法)关于公序良俗的解释

▼ 官方机构信息来源

  • SAIP官方网站saip.gov.sa
  • SAIP知识产权门户:电子申请系统
  • WIPO知识产权门户(沙特阿拉伯)wipo.int
  • WIPO Lexwipo.int/wipolex
  • 加入PCT(2013年8月3日):WIPO PCT系统
  • JPO-SAIP PPH(2018年9月开始运行):JPO・SAIP官网
  • ZATCA(沙特海关):边境措施
  • SFDA(沙特食品药品管理局):药品审批
  • GCC专利局(利雅得·现有案件管理)

▼ 日本机构的解说资料

  • JETRO《沙特阿拉伯知识产权制度》报告
  • 日本特许厅《外国工业产权制度信息(沙特·中东)》
  • INPIT新兴国家知识产权信息
  • JPO-SAIP PPH 指南

▼ 国际协定

  • 《巴黎公约》(沙特于2004年加入)
  • 《专利合作条约》(PCT)(沙特于2013年8月加入)
  • TRIPS协定(2005年加入WTO)
  • 海牙认证公约(沙特于2024年4月加入)
  • 海湾合作委员会(GCC)——2021年暂停受理GCC专利申请
  • 日本-沙特投资协定(2007年生效)
  • 《2030愿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本文基于截至2026年4月的上述一手资料及官方信息编写,旨在提供一般性信息。由于法律法规会随时修订,建议您通过查阅一手资料或咨询专家以获取最新信息。针对具体案件的判断,建议咨询包括当地代理人在内的专业人士。

作者

杉浦 健文 (SUGIURA Takefumi)

知识产权事务所EVORIX 代表专利代理人

从专利、商标、外观设计、著作权的申请到审判、侵权诉讼,为IT、制造、初创企业、时尚、医疗等广泛行业的客户提供支持。精通AI、IoT、Web3、FinTech等前沿领域的知识产权战略。隶属于日本专利代理人协会/亚洲专利代理人协会(APAA)/日本商标协会(JTA)等多家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