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律师解说】什么是标准必要专利(SEP)? FRAND 条款的基础知识以及谈判许可时的注意事项
无线网络、蓝牙、4G/5G。这些通信技术现在是我们生活和商业的重要基础设施。但是,您是否知道制造和销售使用这些技术的产品的公司存在重大风险?这就是标准必要专利(SEP)的问题。
过去,标准必要专利问题是通过通信设备制造商之间的交叉许可来解决的。然而,随着物联网(IoT)的快速普及,标准必要专利纠纷已蔓延到以前与通信技术无关的行业,例如汽车、家电、医疗设备、工业机械等。有一天,一位外国专利持有人突然要求支付巨额许可费——此类案件正在迅速增加。
在这种情况下保护公司的关键是基于 FRAND(公平、合理和非歧视)条款的许可谈判知识和策略。本文全面讲解了SEP的基础知识、FRAND术语的实践以及企业应采取的具体措施。
1.什么是标准必要专利(SEP)?
标准化与专利之间的关系
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的功能基于国际标准组织制定的“技术标准”。技术标准就像规则手册,允许不同制造商的设备相互连接和通信。例如,智能手机和无线耳机可以通过蓝牙连接,因为这两种设备都符合蓝牙标准。
主要国际标准化机构和标准
- IEEE(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Wi-Fi (IEEE 802.11)、以太网 (IEEE 802.3)
- ITU(国际电信联盟):视频压缩标准 (H.264/H.265)、通信基础设施标准
- 3GPP:移动通信标准,例如 3G (UMTS)、4G (LTE)、5G (NR) 等。
- 蓝牙 SIG:经典蓝牙、低功耗蓝牙 (BLE)
- ETSI(欧洲电信标准协会):欧洲电信标准,3GPP 标准已移植到该标准
许多公司和研究机构参与了这些标准的制定,其中融入了尖端技术。其中一些技术包括特定公司拥有专利权的技术。这样,当一个公司的专利技术被标准采用时,该专利就成为“标准必要专利”。
SEP定义和不可避免性
标准必要专利(SEP)是必须用于实施特定技术标准的专利。对于普通专利,可以通过采用替代技术来避免专利侵权。然而,SEP 的情况并非如此。只要符合标准,他们就别无选择,只能使用专利技术。
无法避免的严重风险
SEP 不能“围绕其设计”。在制造具有Wi-Fi功能的产品时,不可避免地要使用Wi-Fi相关的SEP。这意味着您必须在获取许可证或从产品中删除该功能之间做出选择。如果通信功能是您产品的核心,那么您实际上别无选择,只能获得许可证。
下表概述了主要技术标准及其相关标准必要专利。
<标题> 标题><正文> 正文>2.为何不同行业标准必要专利纠纷迅速增多
传统上,标准必要专利许可谈判是在电信行业内完成的。主要电信设备制造商各自拥有大量专利,他们通过签订交叉许可(相互使用专利的协议)来防止冲突。由于这种“相互”的关系,SEP被认为是电信行业的“内部问题”。
然而,物联网的快速普及从根本上改变了这种结构。如今,所有产品都连接到互联网,配备通信模块(Wi-Fi、蓝牙、LTE等)的产品数量正在迅速增加。联网汽车(汽车不断连接到互联网)、与智能手机配合使用的医疗设备,以及实时监控工厂生产线的物联网传感器——所有这些都可以受到 SEP 的约束。
不同行业制造商面临的结构性弱点
非电信行业的制造商在 SEP 方面存在三个致命弱点。首先,因为我们没有通信相关的专利组合,所以我们没有交叉许可谈判卡。其次,该公司缺乏谈判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经验和知识。第三,通信技术的成本没有纳入产品价格结构,因此授权费用的负担直接侵蚀利润。
似乎是为了利用这一结构性弱点,SEP 持有者和 PAE(专利主张实体,即所谓的专利流氓)向其他行业的制造商请求许可的案例数量在全球范围内迅速增加。
案例研究:联网汽车和 SEP 纠纷
汽车行业处于标准必要专利纠纷的最前沿。联网汽车配备4G/5G模块,可实现车对车通信(V2V)、车对车通信(V2I)和远程信息处理等功能。主要电信专利持有者寻求与汽车制造商进行直接许可谈判,并倾向于针对汽车制造商 (OEM),而不是零部件制造商(一级供应商)。
这是因为,通过根据整车的销售价格计算特许权使用费,他们可以收取更高的许可费。坚持将特许权使用费应用于整车的价格而不是单个通信模块的价格,这对汽车制造商构成了重大威胁。
3.什么是FRAND条件
由于标准必要专利是不可避免的,专利持有人可能拥有垄断权力。因此,标准机构规定标准必要专利持有者有义务按照FRAND(公平、合理和非歧视)条款提供许可。这是SEP持有者在参与标准化进程时基于“FRAND声明”做出的承诺。
一般
许可条款是公平的。该原则规定,专利持有者不得滥用专利纳入标准所产生的“锁定效应”,索取不合理的高额使用费。一项指导方针是在制定标准之前在竞争情况下确定的价格水平(事前价值)。换句话说,这些条件必须与该技术的内在价值相称,而该技术的内在价值将通过与替代技术的比较来确定,然后才能被采用为标准。
合理
许可费处于合理水平。具体而言,考虑因素包括确保特许权使用费率与专利的技术贡献相称,不会对被许可人的业务造成不当压力,以及累计特许权使用费(向多个标准必要专利持有人支付的总金额)不超过产品的利润率。在确定 FRAND 特许权使用费时,法院可以使用可比较的许可或自上而下的方法(根据全行业累计特许权使用费计算单个专利组合的贡献)。
非歧视性
许可证是在平等条件下提供的,并且不歧视所有类似情况的被许可人。不允许提供只对大公司有利的条件,或者向特定国家或行业的公司收取不合理的高额特许权使用费。但因牌照规模(出货量)或业务规模不同而造成的条件差异,在合理范围内是可以允许的。
滞留问题
强调 FRAND 条款的原因是套牢问题。这是一种标准必要专利持有人利用通过标准获得的议价优势,通过索要远远超过FRAND条件的高额许可费,或威胁发布禁令(禁止生产和销售某种产品的法院命令)来获得谈判优势的行为。
典型的劫持模式
一个典型的案例是,SEP持有人申请禁令,威胁停止销售该产品,然后提供明显超过FRAND标准的特许权使用费。索赔人将被迫接受不合理的高额条款,以避免因产品暂停销售而造成损失(供应链中断、客户处罚、品牌形象受损)。尽管欧盟竞争法和德国法院判例对做出 FRAND 声明的专利持有人提出禁令请求存在一定限制,但并未完全排除这些限制。
版税叠加
另一个严重的问题是“版税叠加”。一项技术标准可能有数十个到数百个标准必要专利持有者。如果每个标准必要专利持有人单独收取特许权使用费,则存在总金额(累计特许权使用费)占产品价格的不合理高比例的风险。
版税叠加的现实
例如,5G标准就有数万个SEP声明。如果每个标准必要专利持有者收取产品价格0.5%的特许权使用费,那么向所有持有者支付的总费用将达到产品价格的百分之几十。为了防止这种“堆积”,正在讨论一种方法(自上而下的方法),即为整个行业设定一个合理的总特许权使用费率,然后按比例分配每个持有人的份额。
4.许可谈判流程及实践
有关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谈判通常通过以下步骤进行。了解每个步骤的考虑因素对于避免不公平的情况至关重要。
第 1 步:收到警告信(提供许可证)
在许多情况下,起点是收到标准必要专利持有人(或代表其行事的许可管理公司或专利池)要求进行许可谈判的信件(警告信、许可要约信)。这封信提供了有关所涵盖的标准必要专利、所涵盖的产品的具体信息,并概述了拟议的许可条款。
要点:此阶段最重要的是正确记录您收到信件的事实并及时咨询专家(专利律师/律师)。收到日期在以后的法律诉讼中可能很重要。
第2步:签署NDA(保密协议)和信息披露
在认真开始许可谈判之前,双方通常会签订 NDA(保密协议)。这可以保护谈判过程中披露的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例如专利权利要求分析材料、许可条款的详细信息和销售数据。
要点:应仔细考虑 NDA 的范围。过于宽泛的保密协议可能会对后续诉讼产生不利影响。此外,保密协议的范围可能受到限制,以便通过与其他标准必要专利持有人谈判获得的信息不会被盗用。
第 3 步:索赔图表验证和技术分析
标准必要专利权利人提供的“权利要求图表”是一个对比表,显示了专利权利要求(权利范围)对应于目标产品的哪些技术要素。这一核查是谈判的核心,需要仔细审查以下几点:
- 该专利真的是“标准必要的”吗? (必要性检查)
- 您的产品是否实施了专利权利要求的构成要素?
- 专利的有效性(有无效理由吗?)
- 专利期限是否已过期?
第 4 步:协商许可条款并签订合同
在技术验证的基础上,我们将开始协商具体的许可条件。主要谈判要点如下。
- 版税率:是销售额的固定百分比(运行版税)还是每单位的固定金额?
- 版税基础:成品价格或通信模块价格(SSPPU问题)
- 地理范围:全球许可或仅限特定国家/地区
- 目标期间:追溯付款的存在和范围(过去的版税)
- 目标产品范围:仅包括现有产品还是未来产品?
要点:在谈判中,与其他公司的可比许可协议和行业基准信息是重要的谈判材料。此外,如果存在专利池(多个标准必要专利持有人共同运营许可计划的机制),则可能比通过单独谈判更有效地获得许可。
忽略/忽略(坚持)的风险
忽视警告信或无理拖延谈判可能会被视为拒不合作。抵制是指被许可人故意避免或延迟获得 FRAND 条件下的许可的行为。如果确定抵制,法院更有可能颁发禁令,公司将面临产品停止销售的致命风险。欧洲判例法一再证实了主动证明一个人是“自愿被许可人”的重要性。
5.企业应注意的三点
第1点:过度声明(过度声明)
标准必要专利持有者向标准组织声明其专利为“标准必要专利”。然而,实际上并非所有声明的专利对于该标准的实施都是真正必要的。这就是“过度声明”的问题。
为什么会出现过度声明?
向标准机构的声明基于“自我声明”,通常不受第三方必要性审查。对于标准必要专利持有者来说,以标准必要专利的形式声明更多的专利可以增加他们的议价能力,甚至可以激励他们声明非必要专利。行业研究表明,只有一小部分已申报的专利实际上对于实施该标准至关重要。
所需的费率数据
据第三方评估机构(如Fairfield Resources、PA Consulting)的多项学术研究和分析显示,已申报的标准必要专利中实际被确定为标准必要性的比例(要求比例)仍保持在20-30%左右。换句话说,标准必要专利持有人所主张的专利组合规模可能大大超过必要专利的实际数量。这一事实成为许可谈判中极为重要的筹码。
第2点:SSPPU(小型可销售专利工作单元)
特许权使用费的计算依据是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 最小可销售专利实施单位(SSPPU)是指实施专利技术的最小可销售零件或组件。
为什么 SSPPU 是一个热门话题
例如,考虑配备有通信模块(价格:数百至数千日元)的联网汽车(售价:数百万日元)。如果标准必要专利持有者将特许权使用费率应用于整车的价格,则特许权使用费金额将比仅应用于通信模块的特许权使用费金额高出一个数量级。根据 SSPPU 原则,可以认为特许权使用费的基础应该是实施专利技术的最小组件(在本例中为通信模块)。然而,根据美国判例法,如果专利技术正在推动整个产品的需求(整个市场价值规则),则可能允许以成品为基础,并且决定因情况而异。
第3点:供应链责任划分
对于购买通信模块作为组件、将其组装成成品并销售的制造商来说,“谁应该获得SEP许可证”是一个关键问题。如果组件供应商已获得许可,则使用该组件的成品制造商可能不需要额外的许可证(耗尽理论)。
供应链中的注释
然而,实际上,供应商可能并未获得所有标准必要专利的许可。此外,标准必要专利持有者可以向供应链任何级别的公司请求许可(“向所有人许可”)的立场与他们只应向特定级别(通常是最终产品制造商)请求许可的立场之间存在冲突。成品制造商应考虑在其零部件采购合同中纳入有关 SEP 的赔偿条款。定期检查您采购的供应商拥有哪种 SEP 许可证也很重要。
6.咨询专利律师的好处和总结
SEP 和 FRAND 问题是技术、法律和商业以复杂方式交叉的领域。仅靠公司内部很难处理这个问题,尽早咨询专家对于保护公司利益至关重要。
优点一:技术上可以验证SEP的必要性
通过仔细分析专利权利要求解释和技术标准规范,专利律师可以验证所主张的标准必要专利对于标准的实施是否真正至关重要。通过指出过度申报的可能性并排除许可谈判中实际上并不重要的专利,我们有助于优化特许权使用费。
优点二:可以根据 FRAND 条款协商适当的版税水平
熟悉 SEP 许可谈判的专家使用行业基准信息、过去法院先例中的 FRAND 特许权使用费计算方法以及 SSPPU 讨论来为您的公司达成合理的许可条款。此外,还可以考虑各种解决方案,例如使用专利池和交叉许可的可能性。
优势三:可以采取针对诉讼风险的战略措施
如果标准必要专利争议不能通过许可谈判解决,则可能会发展为诉讼(禁令、损害赔偿索赔)或仲裁。专利律师通过在谈判阶段密切关注诉讼风险并保留您作为“自愿被许可人”的行为的适当记录,帮助确保您在不太可能发生的诉讼中处于有利地位。我们还就专利无效审判的使用和反诉的可能性提供建议。
摘要
物联网时代,标准必要专利问题不再只是电信行业的问题。所有包含 Wi-Fi 和蓝牙等通信功能的产品制造商都面临 SEP 许可的风险。正确理解 FRAND 条款和适当的谈判策略对于保护公司业务至关重要。
如果您收到有关 SEP 的警告信,或者您的产品实施了通信标准,我们强烈建议您在问题变得严重之前咨询专业人士。适当的应对措施是防止不合理的许可费用和保持公司竞争力的关键。
SEP/FRAND免费咨询
如果您对 SEP 有任何疑虑,例如标准必要专利许可的谈判、警告信的回复以及 FRAND 条件的验证,请咨询知识产权专家。
| 技术标准 | 主要用法 | SEP控股公司示例 | 受影响的行业 |
|---|---|---|---|
| Wi-Fi (802.11) | 无线局域网通信 | 高通、InterDigital | 家电、物联网总体情况 |
| 4G LTE / 5G NR | 移动通信 | 华为、诺基亚、爱立信 | 汽车、医疗设备 |
| 蓝牙/BLE | 近场通信 | 飞利浦、爱立信 | 可穿戴、智能家居 |
| H.264 / H.265 | 视频压缩 | MPEG LA 专利池 | 视频分发、监控摄像头 |
| NFC | 非接触式通信 | 恩智浦、索尼 | 支付终端、交通I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