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要求(设计定义、原创性、新颖性等)...
西班牙设计体系概述
注册要求(新颖性、原创性等)
要在西班牙注册为外观设计,该外观设计必须新颖 (Nuevo) 和原创 (carácter 单数)。具体来说,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如果要求优先权,则为优先日)之前尚未向公众公开相同的外观设计(仅在细节上存在微小差异的外观设计被视为相同)。此外,独特性是指该设计给“知情用户”的总体印象不同于申请日之前公布的其他设计的印象。外观设计的注册是根据绝对新颖性来判断的,并且不得在世界任何地方发表过。
西班牙外观设计法(SDA:Ley 20/2003)规定,不满足新颖性和原创性要求的外观设计,或者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外观设计,不能注册。此外,包含纯功能形状(仅取决于功能的设计)或官方符号(例如国旗)的设计也不包括在外观设计注册范围内。因此,与产品美观和官方标志本身无关的纯功能部件无法得到保护。
免审注册原则:西班牙的外观设计注册制度基本采用免审注册(仅形式审查)。西班牙专利商标局(SPTO)在申请时并不对新颖性或独创性进行实质审查,但如果符合形式要求,则立即注册并公布该申请。新颖性和独创性的要求可能会成为注册后异议和无效审判的一个问题。如果其他人发现在先设计与注册外观设计相似或相同,可以在注册后两个月内提出异议,取消注册,如下所述(无效的理由还包括缺乏新颖性和独创性)。这样,在西班牙,在申请阶段仅通过审查形式要求就可以快速注册,但在注册后的一定时间内,注册可能会因第三方提出异议而被推翻。
申请程序(申请语言、方法、费用、电子申请的可用性等)
语言/形式:西班牙的外观设计申请必须以西班牙语提交。不接受其他语言的申请,如有必要,将提供西班牙语翻译。可以亲自向西班牙专利商标局 (OEPM) 或地区办事处、通过邮件和电子方式提交申请。特别推荐以电子方式提交,使用在线流程可节省 15% 的费用。例如,官方外观设计申请费约为80欧元,但电子申请费用降至约68欧元。申请时需要提供申请人信息、设计图纸或照片(稍后描述)、**指定产品说明(根据洛迦诺分类)**、申请费支付证明等。一旦确认支付申请费并准备好所需的最低文件,当天即为申请日期(受理日期)。
批量申请多个外观设计:在西班牙,一次申请中最多可以申请50个外观设计(与日本不同,没有相关的外观设计系统,同一申请中可以包含多个外观设计)。但是,同一申请中的多个外观设计必须全部属于同一洛迦诺分类(产品类别)。作为例外,在二维图案/设计(装饰设计)的情况下,此限制可能会放宽。在批量申请的情况下,根据要求的设计点数量会增加额外费用,但每件费用会随着申请数量的增加而降低(例如,在电子申请的情况下,费用会分阶段降低,如第1至10件为64.96欧元/件,第11至20件为56.85欧元/件等)。也可以在提交申请后提交分案申请,在这种情况下,将需要单独的分案费用。
优先权主张/申请截止日期:如果您根据《巴黎公约》要求优先权,则必须在首次申请日期后6个月内提交西班牙申请(该截止日期不能延长)。优先权文件必须在提交申请后三个月内提交,并且还需要西班牙语翻译。
审查/注册程序:如上所述,没有实质审查,如果形式审查符合要求,平均3天到几个月就能完成注册。注册决定后,注册信息将在外观设计公告(BOPI)中公布,并颁发电子注册证书。自公告之日起两个月内为异议期,在此期间,第三方可以以缺乏新颖性/独特性、首次申请权冲突等为由,请求撤销注册。如果没有异议,注册将被最终确定,并开始第一个保护期(保护期将在后面解释)。
推迟公布申请(秘密设计):如果申请人不希望立即公布其设计细节,他/她可以申请在设计公报上推迟公布最多30个月。这种发布延期系统(延期)的优点是可以根据产品发布的时间来保密权利。即使在延长期内,申请日也将得到保留,并且在正式公布之前也将给予临时权利保护(下文所述的索赔权)。这是相当于日本的“秘密设计(注册后3年内不公开)”制度。
受保护的目标(受保护的内容)
西班牙外观设计体系保护产品的外观设计。法律上将其定义为“由线条、轮廓、颜色、形状、纹理或材料本身或其装饰所产生的产品(工业或手工艺品)的整体或部分外观。”因此,保护可以涵盖工业产品和手工艺品的各种外观(设计),包括家具、汽车、服装、电子设备、包装、图形符号和版式(字体)。此外,设计可以以 2D 和 3D 形式注册。例如,图案和徽标等二维设计可以按照与三维对象相同的方式进行注册。
但是,如上所述,功能上必需的形状(只能以该形状起作用的零件设计)不受保护。例如,如果一个零件的形状纯粹是为了与其他零件接合而确定的(所谓“装配零件”的形状),那么这就是一个应该受到专利等保护的领域,而不是通过设计来保护。同样,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设计(例如,具有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人物或图形的设计)以及官方徽章、旗帜和徽章也将被拒绝注册。这些通常与日本外观设计法拒绝注册的理由相同。
西班牙外观设计在申请时指定了特定的产品名称或分类(洛迦诺分类),但注册后的权利范围不限于产品类型。换句话说,在任何产品领域使用与注册外观设计相同或相似的外观设计都可能构成侵权。例如,即使作为椅子外观设计注册的外观设计应用于其他家具或杂货,注册外观设计权利人也可以请求禁令。在这方面,应该指出的是,与日本的设计权针对每个注册产品都有一个范围不同,西班牙(和欧盟)的设计权是设计本身的权利,并且超出了产品类别。
新颖性丧失的例外情况(发表后一定时间内是否能保持新颖性?)
西班牙对于外观设计新颖性的丧失有一段宽限期(丧失新颖性的例外期)。即使外观设计由该外观设计的创作者(或其权利继承人)或未经授权的第三方公开,如果该外观设计在首次公开之日起12个月内公开,则该出版物不应被视为具有新颖性。因此,即使创作者不小心公布了外观设计,只要在一年内向西班牙提出申请,就可以有效注册(*在日本,宽限期也在公布后一年内,如日本,自2018年法律改革以来)。
特别是,当设计在官方国际展览(世界博览会)上展出并公开时,有一种称为“展览优先”的特殊优惠制度。这是根据《巴黎公约》规定的,如果在展览在正式展览上展出后六个月内提出申请,不仅可以推迟展览造成的新颖性损失,还可以根据展览的开幕日期要求优先权。西班牙也采用了这一制度,在适用的展览会上发布的外观设计如果在6个月内提交,将被视为新颖。但是,在公开发布的情况下,将适用上述 12 个月的宽限期。
为了申请宽限期,需要在申请时声明这一点,并提交规定的文件(例如,证明公开事实的文件)(程序类似于日本失去新颖性的例外)。请注意,如果在期限内忽略申请程序,出版物将失去新颖性。
减免制度(申请费和养老金有减免制度吗?)
电子申请折扣:如上所述,西班牙为电子申请提供15% 的费用折扣。该折扣不仅适用于申请时,也适用于外观设计注册后的续展手续(每五年延期注册)。例如,如果您以电子方式申请续订,续订费用将便宜15%。作为推广电子备案的一项措施,此类费用减免已经制度化。
多项外观设计申请的费用调整:此外,当一项申请中包含多项外观设计时,根据外观设计的数量设置较低的附加费用(如上所述)。因此,就成本而言,一次获得多项外观设计的权利比单独申请一项外观设计更有利。但是,不同类别的外观设计必须单独提交,因此不能强制合并。
减少养老金/续展费用:西班牙的设计权在注册后每五年更新一次(不需要每年的维护养老金),并且基本上必须支付法定续展费用。西班牙国内法似乎没有具体规定一般减税措施(例如,对小企业和大学的优惠费用)。然而,近年来,欧盟知识产权局和欧盟委员会合作推出了一项计划,通过中小企业基金补贴包括西班牙在内的欧盟国家的部分商标和外观设计申请费。这是一项限时措施,并不是永久性的减免制度,但根据时间的不同,在某些情况下,您可以获得西班牙国内外观设计申请费的50%现金返还。该系统的可用性可能每年都会发生变化,因此最好查看 OEPM 和 EUIPO 公告中的最新信息。
授权书(提交的必要性、提交截止日期等)
当地代表和授权书:在西班牙,居住在欧盟以外的申请人必须始终通过当地代表(例如西班牙专利律师)进行处理。日本公司不能直接向 OEPM 申请,必须请求西班牙专利律师。此时,您将需要提交授权书。授权书可以是简单的,不需要公证或其他认证(公证或领事认证)。通常情况下,代理人签署的授权书会与申请同时提交,但即使您未能提交,也可以在收到 OEPM 的指令后1个月内额外提交(在这种情况下,额外提交将收取少量额外费用)。
授权书包含申请人(授权人)和代理人(受托人)的姓名和地址,并由申请人或代理人签署。也可以提交多个事项共有的一般授权书。请注意,如果您未在截止日期内提交适当的授权书,该程序可能会被拒绝。
如果申请人居住在欧盟,则不一定需要指定当地代表,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申请人也将被要求指定在西班牙的联系地址或明确表明他/她将通过电子邮件收到 OEPM 的通知。在实践中,日本公司通常依赖可靠的当地代理商。
绘图要求(绘图类型、格式、颜色处理等)
提交格式:西班牙外观设计申请涉及提交寻求保护的外观设计的图纸或照片。除了手绘图外,您还可以提交高质量的照片,单色和彩色都可以。与日本不同,没有实线和虚线的严格区别,也没有强制执行特定的绘图风格,只要明确表达产品的特征,格式就很灵活。但提交的图片必须符合西班牙专利商标局规定的格式要求(例如附图尺寸最大26.2厘米x 17厘米、图片分辨率等)。
图纸类型和视图数量:每个申请的每个设计最多可以提交7 个视图。通常,建议使用总共七个视图,包括一个透视图和六个视图(前、后、顶、底、左、右)来展示整个设计。对于不是三维物体的二维设计的情况,不一定需要七张图纸,但至少要准备足够的图纸,以便观看者能够清楚地了解设计的形状和图案。图片必须有纯色背景,物体必须清晰可辨,所有提交的图纸必须显示相同的设计(相同的产品)。如果图纸之间存在细节差异,将被视为方法要求的缺陷并要求更正。
部分外观设计/免责声明:西班牙并没有明确规定与日本的“部分外观设计”相当的制度,但如果您只想获得外观设计的一部分的权利,则允许使用断线、模糊等来描绘不受保护的部分。西班牙实用新型法规附件允许使用虚线或不同颜色来指示不寻求保护的区域,并且在实践中经常使用。例如,通过仅用实线绘制产品整体形状的新部分并用虚线绘制现有部分,可以仅将新部分主张为外观设计。这种类型的视觉免责声明可以指定部分权利范围,从而使保护集中在设计的要点上。在西班牙,不建议在附图中包含说明性数字、尺寸、文字等,一般规则是仅显示外观设计的形状(必要的说明可以在申请的“说明”栏中以文字形式书写)。
颜色处理:如果提交的图纸是颜色,则包括颜色在内的整个外观都在注册设计的范围内。另一方面,如果单色图画被注册,权利范围不仅限于颜色,还被授予形状,这可能允许更广泛的解释。您选择哪一种取决于您的策略,但在西班牙,您经常可以看到提交彩色照片以与实际产品照片非常相似的示例。与日本不同,没有以颜色的有无来讨论权利范围的明确概念,但如果颜色不是显着特征,则可以以黑白提交。
保护期限(初始期限和续订、最长保护期限)
西班牙的外观设计权期限与日本相同,最长为25年,但界限和起始日期与日本不同。 初始保护期限为五年,自申请日(外观设计申请提交之日)算起。如果您在注册后5年期满前完成规定的续展手续,您的注册期限将再延长5年。此后,可以每五年更新一次,保护期限最长可达 25 年(5 年 x 5 个周期)。例如,如果外观设计于2025年1月10日提交,如果注册,第一个期限将持续到2030年1月10日,并且可以在2035年、2040年、2045年和2050年续展(最终在提交后25年到期)。
每个期限届满前6个月即可接受续展手续,即使已过了截止日期,也可以在6个月宽限期内通过支付额外费用(前3个月加价25%,后3个月加价50%)来登记延期。续展费用是根据每种设计确定的,如果以电子方式提交申请,则与提交时一样,将享受 15% 的折扣。此外,日本的外观设计权有效期为自注册之日起20年(每年支付养老金),但在西班牙,该期限稍长一些,以申请日为基础为25年,但维护里程碑以5年为增量。
顺便说一句,在西班牙,即使在外观设计申请和注册公布之间也给予临时保护。具体而言,如果第三方在从申请到公布期间未经许可使用该外观设计,则已注册的外观设计权利人可以要求赔偿公布后该期间的损害赔偿(相当于使用费的金额)。这称为临时保护,类似于日本在公布申请后要求赔偿的制度。虽然实际权利(禁令等)要在注册公布后才能行使,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涵盖可追溯至公布前的损害。
侵权诉讼(有哪些补救措施以及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权利内容:在西班牙注册的外观设计授予权利人专有许可权以及禁止第三方未经授权利用的权利。具体来说,权利人可以请求针对第三方使用该外观设计进行未经授权的制造、销售、进出口、储存销售等的禁令。这种保护范围还延伸到使用与注册外观设计相同或不会给知情用户留下不同印象的相似设计。因此,假冒产品即使在设计上仅有微小差异,也被视为侵权。
管辖法院:在西班牙,侵犯设计权的诉讼由商业法院 (Juzgados de lo Mercantil) 管辖。它设有专门处理知识产权事务的指定部门,并在主要城市(马德里、巴塞罗那、巴伦西亚、拉科鲁尼亚、拉斯帕尔马斯(加那利群岛)、格拉纳达、毕尔巴鄂等)拥有管辖权。提出申诉时,将根据被告所在地从这些法院中确定适当的法院。还应该指出的是,如果诉讼涉及欧盟共同体外观设计(如下所述),则位于阿利坎特的共同体外观设计法院拥有专属管辖权。然而,在日本公司希望在西班牙行使其国内设计权的典型案件中,通常会向商事法院提起诉讼。
补救措施:权利人可以采取的民事补救措施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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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禁令(injunction):请求被告停止或禁止侵权行为。临时禁令(初步禁令)也可以在诉讼前或诉讼待决期间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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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针对因侵权而遭受的损失寻求赔偿(金钱赔偿)。西班牙法律允许多种计算标准,例如相当于侵权人赚取的利润的金额以及相当于许可费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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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产品的处置/回收:您可以要求销毁具有非法设计或用于生产其的模具的产品或将其移交给权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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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判决:为了使侵权事实广为人知,可以请求命令在报纸等上公布判决,费用由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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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转让(转让请求):如果侵权人恶意注册了外观设计本身,可以给予救济,将权利转让给权利人。
这些补救措施通常与日本外观设计侵权诉讼中允许的措施类似。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西班牙,基于侵权的民事索赔诉讼时效为五年(与日本民法的一般诉讼时效相同,但延迟行使权利存在风险)。
刑事处罚:在西班牙,恶意侵犯设计权也会受到刑事处罚。西班牙刑法规定,任何人未经许可制造或销售侵犯注册设计权(例如工业产权)的产品,可被判处6个月至2年监禁或12至24个月的罚款。该规定旨在遏制故意假冒产品的企业。然而,建立刑事案件存在很高的障碍,例如证明故意性,而在现实中,它经常被用于商业规模的恶意假冒产品执法(特别是在涉及商标侵权的案件中)。在日本,侵犯外观设计权有最高10年监禁等刑事处罚,但普遍以民事救济为主要方法。
行政检测(海关禁令程序等行政措施的存在)
对于侵犯西班牙外观设计权的假冒产品,可以采用海关当局(海关当局)边境禁令等行政控制措施。这是欧盟层面协调的制度,是成员国海关根据欧盟第608/2013号法规阻止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进出口的机制。具体流程总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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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海关提出申请:权利人就涉嫌侵犯其外观设计权的货物向海关当局提交边境执法申请。您可以选择西班牙国内申请和欧盟范围内的申请,一旦获得批准,海关将继续监控您的申请长达一年。更新也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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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审批:海关当局将在申请后约3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接受申请。批准决定中明确了监测期限(最长一年),在此期间,将对与主题外观设计相关的进口货物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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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货物的查处和扣留:在监测期间,海关发现涉嫌未经许可使用主题外观设计的进口货物,海关将暂停通关或扣留该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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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和确认:海关将扣留货物的情况通知货物的进口商(所有人)和设计权人。权利人在收到通知后有10天的时间检查保留的物品并确定其是否侵犯了其自己的设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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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毁侵权货物:如果权利人检查货物并确认侵权,且货主(进口商)不反对,海关将销毁侵权货物。处置需征得业主同意,但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默示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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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诉讼:另一方面,如果货主反对销毁,海关无法解除扣押,权利人必须采取法律行动。通常,这涉及提交刑事诉讼以维持对侵权商品的扣押,或在民事诉讼中提出全面的禁令和损害赔偿请求。权利人未在规定期限内提起诉讼的,海关将放行货物。
上述海关禁令程序是欧盟而非西班牙的常见制度,与日本的海关禁令制度(暂停进口侵犯知识产权的货物)类似。如果权利人想要阻止假冒商品在边境出口到西班牙,他或她可以利用该系统并在进口港发出禁令。这在设计领域尤其重要,作为针对假冒著名品牌(家具、时装等)的对策。除海关执法外,西班牙国内市场行政当局的打击(例如警察或消费者当局扣押商店库存)通常主要针对侵犯商标权的产品,而仅以侵犯外观设计权为由进行行政执法的案件被认为是有限的。
与国际申请的关系(与海牙协定的关系、国际申请的接受等)
除了国内体系外,西班牙的外观设计保护还与地区和国际体系密切相关。
海牙协定(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西班牙是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的缔约方。因此,可以通过WIPO提交国际外观设计申请(海牙国际注册)来指定西班牙,并获得在西班牙有效的外观设计权。例如,如果日本公司通过海牙将西班牙纳入指定设计国,则可以直接在西班牙获得保护,而无需经过OEPM。此外,当西班牙公司想要将其国内设计扩展到海外时,可以通过基于其所在国提交海牙申请并指定每个国家来获得跨国设计权。西班牙于2004年批准了1999年《日内瓦文本》,日本也于2015年加入,使得日本和西班牙可以利用海牙体系相互获取外观设计。
如果通过海牙协议指定西班牙,OEPM将与国内申请大致相同的方式处理,仅进行形式审查。由于西班牙不是对新颖性进行实质审查的局,因此通常不会发出有关新颖性或独特性的驳回通知,如果形式要求没有问题,国际注册将在西班牙生效。如果有任何拒绝的理由,他们会通过海牙通知,但大多数都是形式问题,例如图纸缺陷、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等。一旦通过国际注册在西班牙获得外观设计权,该权利的续展和执行将按照与国内注册相同的方式处理。
共同体外观设计体系:由于西班牙是欧盟(EU)成员,欧盟级别的外观设计体系注册共同体外观设计(RCD)和未注册共同体外观设计在该国适用。注册共同体外观设计是通过向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申请获得的区域统一外观设计权,是为所有27个欧盟国家提供全面保护的强大权利。当试图在西班牙保护外观设计时,除了在您所在国家/地区注册的外观设计外,如果您的竞争对手的活动遍及整个欧盟,获得共同体外观设计也是有效的。西班牙国内法(外观设计法补充规定)还规定,国家外观设计体系和欧盟共同体外观设计体系可以共存,权利人也可以同时持有国家外观设计和共同体外观设计。
未注册外观设计:尽管西班牙没有自己的未注册外观设计系统,但在欧盟境内发布的外观设计仍受未注册共同体设计权的约束。未注册的共同体外观设计自发布后三年在整个欧盟有效,并且在西班牙也有效。然而,未注册的权利受到限制,因为它们只能针对完整的副本发出禁令。尽管西班牙法律没有关于未注册外观设计的直接规定,但未注册的共同体外观设计将被视为欧盟法律的一部分。实际上,如果在西班牙市场上发现了您自己的设计的副本,则可以根据未注册的共同体设计寻求救济(例如禁令),即使该设计尚未注册并且是在发布后三年内做出的。
综上所述,在西班牙保护外观设计有多种选择:(1) 申请西班牙国家外观设计,(2) 利用欧盟共同体外观设计,(3) 通过海牙国际申请指定,以及 (4) 未注册的共同体外观设计(发布)**。对于日本公司来说,需要制定一项策略,要么仅在西班牙注册,要么在欧盟范围内注册,具体取决于受保护的市场和业务发展。例如,第一步是通过共同体设计确保整个欧洲的安全,然后如果在特定国家(例如西班牙)采取优先措施,则考虑国内设计。随着国际申请系统的出现,程序选择范围不断扩大,因此根据每个系统的特点选择最合适的途径非常重要。
西班牙和日本设计体系比较表(主要项目)
为了帮助读者理解,下表比较了每个主要项目的西班牙和日本设计系统。对于习惯了日本制度的知识产权管理者来说,关注差异会让西班牙制度的特点更加清晰。
<标题> 标题><正文> 正文>(*上述日本制度的内容基于2025年的《外观设计法》)
参考文献/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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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LG,2025 年外观设计法律和法规 - 西班牙,第 2.1-2.2 章:要求(新颖性/独特性)以及公共秩序和道德,2024 年 11 月 11 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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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行政当局网站“Protección de Diseños Industriales”要求部分:新颖性/独特性的定义和排除理由(最后更新于2025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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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LG,外观设计 – 西班牙,申请程序说明:注册只需进行形式审查,注册后有两个月的异议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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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 Coster,西班牙工业品外观设计 - 提交要求,仅限西班牙语,授权书提交要求(信息由 VILCHES Y ASOCIADOS 提供,更新于 2025 年 3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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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工业产权局(OEPM)“Cómo registrarlo”:申请方式(电子申请15%折扣),费用约为80欧元(每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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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R,保护和执行设计权:西班牙,申请图纸要求(最多 7 张图纸,可提交图像质量、折线等免责声明);西班牙政府场地绘图要求(最多可提交 7 个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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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政府网站“Duración de la protección”:外观设计权的保护期为自申请日起5年,最长25年,每5年续展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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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R,保护和执行设计权:西班牙、民事补救措施(禁令、赔偿、销毁等)、5 年时效期限和主管法院(商业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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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LG,设计 - 西班牙,边境管制措施:欧盟海关扣押法规的基础,从应用到措施的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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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班牙政府网站“Dónde tiene validez”:参考共同体外观设计和海牙国际外观设计; ICLG 附录:未注册的外观设计受共同体外观设计体系管辖,无需国家法规。
| 项目 | 西班牙设计体系 | 日本设计体系(参考) |
|---|---|---|
| 注册要求(新颖性和个性) | 新颖性/独特性是必需的,但注册只能通过形式审查来完成(新颖性等是注册后反对/无效的理由)。仅具有功能或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形状不能注册。 | 需要新颖性和创作难易程度(实质性独创性),并且需要实质审查(审查时检查新颖性和创作难易程度)。纯功能性的形状以及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行为也被禁止。 |
| 应用语言/方法 | 以西班牙语申请(不接受其他语言)。申请可以通过纸质、邮寄或电子方式提交。一份申请最多可包含50 种设计(同一类别内)。电子申请可享受15% 的费用折扣。 | 以日语申请(外语申请需要翻译)。您可以在线申请(申请需要支付额外费用)。原则:1个应用,1个设计(有相关的设计系统,但不能包含在同一个应用中)。电子申请可享受部分费用减免。 |
| 所需文件 | 申请表(申请人信息/产品名称)、图纸或照片、申请费支付证明(涉及代理人时,授权书)等。要求优先权时,请在3个月内提交证明。如果您希望延长发布时间(保密),请申请。 | 申请书(申请人、设计名称等)、一组图纸(或照片)、创作者信息、费用(印章)等。原则上不需要优先权文件(巴黎优先权的情况下,只需注明“基于巴黎公约〜”即可,仅在需要时提交)。如果您希望有秘密设计,请注明。 |
| 考试注册 | 快速注册(几天到几个月),仅进行正式考试。公布与注册同时进行,随后是2 个月的异议期。若无异议则确认。不审查新颖性和独创性,但审查异议和无效性。 | 实质审查(审查员审查新颖性和难度)。从申请到注册通常需要6个月到1年左右的时间。经过注册评估并缴纳注册费后,将进行设立登记并予以公告。无异议制度,审查阶段保证异议(注册后只需进行无效审理)。 |
| 受保护的内容 (受保护的内容?) | 产品外观设计(整个或部分产品的美观外观)。使用线条、形状、颜色、纹理等进行设计。2D/3D 均可。仅具有功能、官方标志等的形状不符合资格。 权利范围超出产品领域(不限于注册商品)。 | **与物品的形状、图案和颜色(或组合)相关的设计**(包括屏幕设计)。 2D/3D 可能。近年来,建筑物和图像也成为保护对象。仅具有功能美感的形状、国旗等也是不允许的。 权利范围仅限于注册商品(仅当使用相同或类似商品时才构成侵权)。 |
| 新颖性丧失的例外情况 (宽限期) | 12 个月(如果申请是在创作者发布后一年内提交的,则可以保持新颖性)。如果在6个月内提交申请,则官方展览除外。申请时需提出适用性申请。 | 12 个月(由于法律修订,从 6 个月延长至 1 年)。新颖性例外可适用于出版一年内的会议演示、展览、网络出版物等。申请时必须提交指定文件。 |
| 费用/减免/豁免 | 申请费约为 80 欧元(电子申请折扣至约 68 欧元)。多个设计需要额外费用(设计越多,每个设计越便宜)。无需注册费(只需申请费)。 续订费每 5 年电子续订可享受 15% 的折扣。没有具体的公共豁免措施(有针对中小企业的限时补贴制度)。 | 申请费:16,000日元(电子申请可减免1,200日元),注册费:1至3年25,500日元(首次注册时支付)。此后,第四年养老金将从每年7,600日元开始(逐年增加)。对于获得专利局局长批准的中小企业,有减免制度(减免1/2的审查请求费和年金等)。 |
| 授权书 | 非欧盟申请人需要代表必须提交授权书(无需证明)。最好在申请时提交申请,但提交可以在收到通知后最多推迟一个月。代理人是居住在西班牙的工业产权代理人(专利律师等)。 | 居住在日本境外的人士需要代理人(专利律师)。原则上不需要授权书(代理人根据通知有代理权)。仅在专利局要求时提交。日本公司通常可以直接向自己的知识产权部门提出申请(可以选择代表)。 |
| 绘图要求 | 可以提交图纸或照片。颜色可选。每个设计最多提交 7 个视图(透视图 + 6 个视图)。指定图像大小和其他格式。 不需要的部分可以使用折线等方式显示。需要清晰展示产品特征的高清图像。图中不能写入说明性文字等。 | **图纸(或照片)** 已提交。单色绘图是常态(现在照片也可以接受)。根据需要提交六面图+剖面图等(最好按照规定的图纸类型)。有尺寸规定(A4 等)。部分设计可以用折线表示(部分设计系统)。可以在图纸中标注代码(可以写解释性数字等)。 |
| 保护期 | 5 年 x 最长 25 年(基于申请日期)。前 5 年自动授予,每 5 年通过支付注册费延长一次,25 年后到期。无需每年领取养老金(按 5 年增量支付)。续订宽限期为到期后 6 个月(需支付额外费用)。 | 20 年(基于注册日期)。前3年在登记时缴纳,第4年起按年缴纳养老金,可维持至第20年。因不支付养老金而丧失权利。期限不可能延长(没有 25 年制度)。 *由于 2020 年法律修订,设计权的期限保持不变。 |
| 侵权诉讼的管辖权 (管辖权) | **商事法庭(各大城市商事庭)** 一审管辖。在马德里、巴塞罗那等地设立专门部门共同体设计事务受阿利坎特欧盟设计法院管辖。上诉先向州高等法院提出,然后向最高法院提出。 | **地方法院(东京、大阪等地知识产权中央庭)**一审管辖。知识产权高等法院是上诉法院和最高法院。各地区尚未设立专门部门(除部分地区外,管辖范围集中在东京和大阪)。 |
| 补救措施 (补救措施) | 禁令、损害赔偿、侵权商品的处置、判决通知等。可以进行临时处置(禁令)。民事索赔的诉讼时效为5年。恶意侵权有刑事处罚(6个月至2年监禁等)。 | 禁令、损害赔偿、不当得利返还、**信用恢复措施(道歉广告)**等。可以进行临时处理。民事索赔的诉讼时效为3年(损害赔偿的时效为3年,从发现损害之日起计算)。会受到刑事处罚(最高10年监禁等)*仅适用于少数情况。 |
| 海关执法 (边境执法) | 基于欧盟法规的海关暂停系统可用。经权利人申请,可以暂停侵权货物的进口。保留的物品可以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销毁,如果您反对,您将诉诸法庭。还有针对西班牙的附加法规(2006 年财政部法令)。 | 海关暂停制度可用(根据关税法暂停进口)。这也适用于设计权。海关批准权利人暂停进口的申请后,即可没收并销毁侵权货物(如有异议,可诉诸法院)。与欧盟体系基本相似。 |
| 与国际和区域体系的关系 | 海牙协定成员资格(可以指定西班牙进行国际注册)。 欧盟共同体设计在国内有效。包含未注册的社区设计(保护期 3 年)。国内和欧盟体系可以共存。 | 海牙协定会员资格(可在日本进行国际注册)。没有统一的区域外观设计系统(每个国家都必须获得一个系统;欧盟共同体外观设计不包括在内,因为它们是非成员国)。也没有未注册的设计系统(设计必须注册或受版权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