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度 INPIT 海外专利申请补助金指南
我是专利代理人杉浦健文。现向您介绍令和8年度INPIT海外申请补助金(中小企业等海外申请支援项目)。
INPIT海外申请补助金是一项旨在通过向中小企业、初创企业及大学等机构提供部分海外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及商标权利化所需费用的补助,从而促进海外权利获取并支持构建国际知识产权战略的制度。
重点:可获得申请费用最高1/2(年度上限300万日元)的补助。自令和8年度起,除申请手续补助外,还新设了“中间程序补助”。
补助概况・补助金额
| 项目 | 申请手续补助 | 中间程序补助 |
|---|---|---|
| 适用程序 | 向国外提交的专利、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申请(包括PCT、海牙协定、马德里协定) | 针对驳回理由通知的中间答复、申请审查请求 |
| 补助率 | 1/2以内 | 1/2以内 |
| 年度上限 | 每家企业每年300万日元以内 | 与申请手续补助合计每年不超过300万日元 |
| 适用对象 | 中小企业、特定创业法人、大学等、实施权人等 | 已获选申请手续补助的企业 |
每项申请的补助上限
| 申请类型 | 每项申请的上限金额 |
|---|---|
| 专利申请 | 150万日元以内 |
| 实用新型申请、外观设计申请、商标申请 | 60万日元以内 |
| 针对商标冒用对策的申请 | 30万日元以内 |
※所谓“1项申请”,是指基于1项国内基础申请向各外国专利局等提交的一整套申请文件。即使向多个国家或地区提交申请,也视为“1项申请”。
※对于专利申请,每项申请的补助金额上限为上表金额与该申请指定国家数量的乘积两者中的较低者。
※针对试验研究机构等(符合一定条件的大学等),无金额上限。
适用申请类型及申请方式
本补助金的适用对象包括以下4种权利。
发明(专利)
考案(实用新型)
外观设计
商标
【主张优先权时】
- 根据该国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向外国专利局等直接提交申请(巴黎途径)
- 基于《专利合作条约》(PCT)的国际申请(包括向各国办理国内进入程序)
- 根据《海牙协定》提交的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申请
- 根据《马德里协定议定书》向国际商标局提交的商标国际注册申请
【不主张优先权的情况】
- PCT申请(需办理向日本国内转入的手续)
- 海牙申请(可指定日本为指定国)
- 马德里议定书申请(需有相应的日本商标申请)
重要:若向外国专利局等提交的申请与向日本专利局提交的申请的申请人名称不一致,则不符合补助对象资格。
补助对象费用与非补助对象费用
符合补助条件的费用,仅限于在补助金发放决定后签订合同(下达订单),并在补助项目实施期间内完成验收及支付的费用。
【可获补助的费用】
| 费用类别 | 内容 |
|---|---|
| 向外国专利局等缴纳的官方费用等 | 申请局费用、国内转入手续的局费用(日本转入部分除外)、申请意见书费用、程序修正书的局费用、申请审查请求所需的局费用等 |
| 代理人费用 | 国内代理人(专利代理人)费用、当地代理人费用(原则上按各1名计算)、认证人认证手续费用、委托书制作费用等 |
| 翻译费用 | 申请文件翻译所需费用 |
| 银行手续费等 | 银行转账手续费及汇款手续费(若与非补助对象的申请合并办理,则按比例分摊) |
【不属于补助对象的费用】
- 与补助金申请文件及报告文件编制相关的费用
- 印花税、海外增值税(VAT)及服务税等
- 向日本专利局缴纳的行政费用等(马德里协定成员国主管机关费用、优先权证明书签发费等)
- 现有技术检索费用
- 国际申请国际阶段的官方费用等(国际申请官方费用、请求初步审查费用等)
- 注册费、注册税
- 上述费用对应的代理人费用
注意:请在计算时预先将消费税从补助对象经费中扣除。若为外币,请按支付日的市场汇率换算为日元。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小企业标准)
在日设有总部的企业,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为对象。
(1)中小企业
| 行业 | 注册资本 | 员工人数(全职) |
|---|---|---|
| 制造业、建筑业、运输业 | 3亿日元以下 | 300人以下 |
| 批发业 | 1亿日元以下 | 100人以下 |
| 服务业(不含软件业、信息处理服务业及旅馆业) | 5,000万日元以下 | 100人以下 |
| 零售业 | 5,000万日元以下 | 50人以下 |
| 橡胶制品制造业(※) | 3亿日元以下 | 900人以下 |
| 软件业或信息处理服务业 | 3亿日元以下 | 300人以下 |
| 旅馆业 | 5,000万日元以下 | 200人以下 |
| 其他行业 | 3亿日元以下 | 300人以下 |
※不包括汽车或飞机用轮胎及内胎制造业以及工业用传送带制造业
(2)创业特定法人
注册资本在3亿日元以下的法人,且在申请之日,自设立之日起未满10年的法人。
(3)试验研究机构等
大学的研究人员、高等专科学校、大学共同利用机构法人、独立行政法人及国立研究开发法人等中从事研究相关业务的机构。
(4)实施权人等
从符合上述(1)至(3)条件的申请人处获得实施权设定等,并承担申请相关费用全部或部分的人员。
不适用对象:视同
大型企业由同一大型企业持有已发行股份总数或出资总额二分之一以上,或由大型企业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中小企业,将作为“视同大型企业”不予补助。
申请方法及申请后的流程
申请仅限通过jGrants(政府补助金电子申请系统)进行电子申请。
事前准备(重要):必须取得G-Biz ID Prime账户。账户发放需时约1至2周,请预留充足时间进行准备。
G-Biz ID申请网站:https://gbiz-id.go.jp/top/
申请要点
- 原则上每家企业(或个人)仅限提交一份申请。若有多个项目,请合并提交。
- 如希望获得加薪加分,需另行提交承诺书。
- 申请截止前夕系统可能因访问量激增而出现错误提示,请预留充足时间进行申请。
申请后的流程
- 提交申请 → 通过jGrants进行电子申请
- 审查 → 由INPIT事务局进行材料审查
- 选定及拨款决定 → 通过jGrants通知(无需办理拨款申请手续)
- 补助项目实施 → 执行采购手续(拨款决定后进行订购及支付)
- 成果报告 → 付款完成后30天内提交
- 结算付款申请 → 补助金额确定后,提交申请单→汇入银行账户
- 权利化情况报告 → 补助项目完成后,每年3月31日之后提交
注意事项
禁止重复申请
已作为其他资助项目(JETRO中小企业等海外申请及侵权对策支援项目、各地方政府知识产权相关资助项目等)的资助对象申请并获选的申请,不得申请本项补助金。
关于经济安全保障的注意事项
对于包含符合《经济安全保障推进法》规定的“专利申请不公开”制度的发明的申请,不得申请本补助金。
受助企业的主要义务
- 在补助项目完成后5年内,有义务整理并保存相关证明文件
- 提交权利化情况报告的义务(包括所有受补助申请的审查结果、注册情况等)
- 如需变更经费分配或中止项目等,须事先获得INPIT的批准
- 获得加薪加分的受助企业,有义务报告加薪情况
咨询方式
INPIT
外国申请补助金事务局电话:
03-3502-5424 邮箱:
info@gaikoku.inpit.go.jp受付時間:10:00~17:00(周六、周日、节假日及年末年初除外)
官方网站:https://www.inpit.go.jp/shien/gaikoku/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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