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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商标(EUTM)制度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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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要点:EUTM(欧盟商标)是一项通过单次申请即可在欧盟27个成员国全部获得商标保护的制度。其审查方式与日本特许厅(JPO)存在显著差异,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具有不审查相对驳回理由(即存在相似商标)的特点。
1. 何为EUTM(欧盟商标)
EUTM(European Union Trade Mark:欧盟商标)是一项通过向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提交一份申请,即可在欧盟27个成员国全部获得有效商标权的制度。
27个国家
一次申请即可获得保护
850欧元
1个类别的申请费用
10年
保护期限(可续展)
与在各国分别申请相比,其主要优势在于手续的一体化及成本的降低。但需注意,由于存在“一体性原则”(即只要有一个国家存在驳回理由,整个欧盟的注册申请就会被驳回),因此制定周密的申请策略至关重要。
2. 从申请到注册的流程
申请准备与检索
通过EUIPO的eSearch plus或TMview数据库对现有商标进行事前调查。若指定商品/服务使用“协调数据库(HDB)”中已获预先批准的术语,则可适用Fast Track(快速处理)程序。
提交申请
向EUIPO提交在线申请(推荐)或书面申请。需在申请提交后1个月内缴纳费用。
形式审查及绝对驳回理由审查
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仅审查绝对驳回理由(缺乏显著性、描述性商标、违反公序良俗等)。若存在问题,将发出通知,申请人需在2个月内作出答复。
公告及异议期
审查通过后,将在欧盟商标公报上公告。自公告日起有3个月的异议期。
注册
若未收到异议(或异议被驳回),商标将正式注册。在一切顺利的情况下,从申请到注册约需4至6个月。
Fast Track(快速处理):若申请仅使用HDB(协调数据库)中已获预先批准的术语,将自动适用Fast Track处理且无需额外费用,审查流程将大幅加快。
3. EUIPO审查的特点
关键要点:EUIPO仅审查绝对驳回理由,不审查相对驳回理由(与相似在先商标的冲突)。这是其与日本特许厅(JPO)的最大区别。
EUIPO审查的绝对驳回理由(EUTMR第7条)包括以下内容。
| 驳回理由 | 内容 |
|---|---|
| 缺乏识别力 | 不具备区分他人商品能力的商标 |
| 描述性商标 | 直接表示商品或服务品质、特征的词语 |
| 通用名称 | 惯常使用的通用名称 |
| 违反公序良俗 | 违反公序良俗的标识 |
| 欺骗性商标 | 就商品的质量、产地等误导消费者的商标 |
关于是否存在相似的在先商标,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会制作检索报告并通知申请人,但这仅作为信息提供,不会以存在相似商标为由予以驳回。在先权利人若希望维护自身权利,则需提出异议。
4. 异议制度
| 项目 | 内容 |
|---|---|
| 异议期间 | 自公告日起3个月(不可延长) |
| 申请费用 | 320欧元 |
| 冷静期 | 异议提出后2个月(最长可延长至24个月) |
| 使用证明要求 | 若在先商标注册已满5年以上,申请人可提出该要求 |
| 异议 | 可向复审委员会(Board of Appeal)提起上诉(720欧元) |
与日本的重要区别:EUTM的异议申请在注册前(公告后3个月内)进行。日本则实行注册后提出异议的制度。在欧盟,若异议未能阻止,商标将照常注册。
5. 申请费用
| 程序 | 在线 | 书面 |
|---|---|---|
| 申请(1个类别) | 850欧元 | 1,000 欧元 |
| 第2个类别 | 50 欧元 | 50欧元 |
| 第3类及以后(每类) | 150 欧元 | 150欧元 |
|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1个类别) | 1,500 欧元 | 1,800 欧元 |
| 续展(1个类别) | 850 欧元 | 1,000 欧元 |
| 异议申请 | 320 欧元 | 320欧元 |
成本优势:与在欧盟27个成员国分别申请相比,欧盟商标(EUTM)的成本效益显著更高。例如,即使申请3个类别,仅需1,050欧元(约17万日元)即可覆盖27个国家。
6. 可注册的商标种类
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可注册以下10种商标。
文字商标:仅限标准字体的文字及数字
图形商标:徽标、图案、文字与图形的组合
立体商标:三维形状(容器、包装等)
位置商标:附着于商品特定位置的标识
图案商标:规则性重复元素的集合
色彩商标:单色或颜色组合(无轮廓)
声音商标:音频文件(MP3,最大2MB)
动态商标:要素的运动或位置变化(MP4)
多媒体商标:图像与声音的组合(MP4)
全息图商标:具有全息图特性的要素
注意:日语、中文、韩语文字在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中不被归类为文字商标,而是作为图形商标处理。日本企业在欧盟注册汉字或片假名商标时,需特别注意这一点。
7. 保护期限与续展
| 项目 | 内容 |
|---|---|
| 保护期限 | 自申请日起10年 |
| 续展 | 每10年可无限期续展 |
| 续展申请期限 | 到期前6个月至到期日 |
| 宽限期 | 到期后6个月内(需支付25%的附加费,最高1,500欧元) |
与日本的区别:EUTM的保护期自申请日起算,而日本的商标权自注册日起算。此外,欧盟在续展时不要求提供使用证明(美国在续展时仍需提交使用宣誓书)。
8. 因未使用而撤销制度
EUTM必须在注册后5年内在欧盟境内开始“真实使用(genuine use)”。若连续5年未使用,第三方可提出撤销请求(revocation)。
撤销条件
自注册之日起连续5年内未使用。撤销请求费用为630欧元。举证责任在于商标权人,需证明已使用。
使用范围
在欧盟成员国中至少一个国家使用可能已满足要求,但需根据商品或服务的性质及市场规模,被认定为“在欧盟境内进行了真实使用”。
9. 优先权制度
优先权(Seniority)是欧盟商标(EUTM)的独特制度,可将欧盟成员国国内商标注册的优先权日延续至欧盟商标(EUTM)(《欧盟商标条例》第39条、第40条)。
优先权的要求
- 欧盟商标(EUTM)与国内商标的权利人必须为同一人
- 商标必须相同
- 指定商品或服务相同(或EUTM的指定范围包含国内注册的范围)
- 国内商标在申请时有效
主张优先权后,即使放弃国内注册,在该国范围内,EUTM仍被视为享有与国内注册同等的权利。但若国内注册被宣告无效或撤销,优先权也将随之丧失,因此建议在EUTM注册后至少维持国内注册5年。
10. 马德里协定与EUTM的关系
欧盟已加入《马德里协定》,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既作为“本国主管局”,也作为“指定主管局”发挥作用。
基于EUTM进行国际申请
可基于现有的EUTM向WIPO提交国际申请(马德里议定书申请)。EUIPO受理费为300欧元。
在马德里议定书中指定欧盟
可在国际申请中选择欧盟作为指定国。将适用与直接提交欧盟商标申请相同的审查及异议程序。
若欧盟指定被驳回,也可转为向各欧盟成员国单独提交申请(转换)。
11. 与日本商标制度的区别
| 比较项目 | EUTM(EUIPO) | 日本(JPO) |
|---|---|---|
| 保护范围 | 欧盟27国 | 仅限日本 |
| 审查范围 | 仅绝对驳回理由 | 绝对性及相对性驳回理由 |
| 异议申请 | 注册前(公告后3个月) | 注册后(2个月内) |
| 保护期间的起算 | 自申请日起10年 | 自注册日起10年 |
| 因未使用而撤销 | 5年未使用 | 连续3年未使用 |
| 日语商标 | 作为图形商标处理 | 作为文字商标处理 |
| 证明商标 | 自2017年起可用 | 地区团体商标具有类似制度 |
12. 2025年至2026年的最新动向
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的最新动向
外观设计制度改革(2025年5月起):共同体外观设计更名为“欧盟外观设计(EUD)”。已实施数字专用申请,并将保护范围扩大至动态、动画及数字产品。
地理标志新制度(2025年12月起):欧盟知识产权局(EUIPO)获得在欧盟全境保护手工艺品及工业产品地理标志的权限。成员国须在2026年12月前完成现有国内地理标志的注册。
中小企业基金(2025年延续):继续为欧盟境内的中小企业提供商标和外观设计申请费用的补贴(代金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