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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设计体系概览
1。设计和保护对象的定义
泰国的外观设计制度是根据泰王国的《专利法》运作的。根据泰国专利法,“设计”被定义为赋予物品特殊特征的物品(可用作工业产品,包括工艺品)的形状、图案或颜色。也就是说,产品(物品)的外观设计受到保护,要求是该外观设计不仅具有艺术性,而且能够用于工业用途。在泰国,外观设计也被视为“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一种,有关外观设计的规定包含在专利法中。
2.注册要求(新颖性、创意等)
要在泰国注册外观设计,需要具有新颖性和工业适用性(能够用于工业产品等)。具体来说,以下情况被视为“非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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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的设计:在申请日期(或优先权日期)之前,泰国已经存在或被公众使用的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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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公开:在申请日之前,其形状、主要部分和细节已在国内外发行的出版物等中公开的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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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布:由于在申请日期之前公布另一件外观设计申请而为公众所知的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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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仿已知设计:与上述任何设计相似且可被判定为模仿的设计。
因此,需要具有全球新颖性,并且与现有设计基本相同或容易混淆的相似设计不能注册。请注意,工业适用性意味着该设计实际上可以作为工业或手工艺品制造和使用,并且在许多情况下这不是问题。另一方面,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外观设计或政府法令规定的特定外观设计不能注册(例如,不允许违反社会道德的外观设计)。
现行泰国法律并未明确将创造力(创作的难易度)作为一项独立要求,但实践中,在确定与现有设计的相似性时,会考虑该设计作为一个整体是否具有显着的特征(是否可以很容易地从现有设计中创造出来)。将于 2025 年制定的新法律修正案将增加对设计具有“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轻易创造的特殊功能”的要求。关于新颖性,现行法律也有某些例外情况。例如,已在政府主办或认证的展览会上展出的外观设计,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展览例外),可能不会失去新颖性。新修订法案预计将包含宽限期条款,即使设计师在提交前6个月内自行发表作品或未经第三方许可发表作品,也将保持新颖性。
3。申请流程(申请文件、申请途径、费用、语言等)
在泰国提交外观设计申请时,基本上是通过当地代理人(专利律师等)完成的。申请所需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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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规定的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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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照片或图纸(代表要申请的设计的图纸或照片。提交六个视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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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说明(可选提交。对图纸中无法表达的材料、用途、功能等进行补充说明。如果提交,请用泰语写在100个字符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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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声明(声明)。然而,一份申请中只能陈述一种设计(一种设计,一种应用原理)。不允许在一份申请中提交多项外观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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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书(如果通过代理人申请。需要公证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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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证书(如果申请人不是创作者则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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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权证书(根据巴黎公约要求优先权时)
原则上语言是泰语。申请表和说明必须用泰语准备和提交。另外,附图中添加的简单说明将用泰语书写。对于来自外国的申请,如果申请是在巴黎公约成员国(包括日本)提交的,则可以要求巴黎优先权(外观设计的优先权期限为6个月)。由于泰国目前(2025 年)尚未加入《海牙协定》,因此无法在国际外观设计申请中指定泰国(*如下所述,加入准备工作正在进行中)。因此,日本企业在泰国获得外观设计权的常见途径是直接向泰国知识产权部(DIP)提出国内申请。
关于成本,泰国外观设计申请的政府费用相对较低。正式申请费为每份申请250泰铢,申请公布费为250泰铢,注册费(颁发费)为500泰铢(1泰铢=约4日元)。另外,代理费、图纸创作费等将另行收取。泰国有养老金制度,如果自外观设计注册起经过一定年限后仍未缴纳养老金(维护费),则权利将过期。根据现行法律,外观设计权的期限为10年,但从第5年起,需要每年缴纳养老金(第5年500泰铢,第6年650泰铢,并逐渐增加,直到第10年)。也可以提前缴纳,如果提前缴纳7500泰铢,就已经缴纳了10年的养老金。
申请流程与日本外观设计申请类似,但有些程序是独特的。当您在泰国提出申请时,首先会进行形式审查(formality exam),检查申请书和图纸的形式要求是否存在缺陷,以及申请是否属于上述任何不予注册的理由(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等)。如果您的申请通过正式审查,它将被发送到申请发布。公布是指以与专利公报相同的方式将申请内容(附图等)向公众公开的程序,公布时间为申请通过形式审查后的几个月至几年内(就专利而言,有规定为18个月公布,但外观设计没有明确的法定公布时间,实践中存在延迟几个月公布的情况)。
4。审查制度(形式审查、实质审查、审查期)
For design applications in Thailand, the contents of the application are made public after formality examination, and then substantive examination (examination of registration requirements by the examiner) is conducted.泰国没有像日本专利制度那样的“审查请求制度”,实质审查将在申请公开后经过预定时间后自动进行。具体来说,公布后有90天的异议期,如果在此期间没有利害关系方提出异议(或者异议最终被驳回),审查员将对新颖性和独创性进行实质审查。如果在异议期间有异议,则优先举行听证会,如果异议获得批准,则申请将被驳回。如无异议,根据实质审查结果,符合要求的,作出注册决定,颁发外观设计权(如有驳回理由,将发出驳回理由通知书,并有机会撰写书面意见并进行修改)。 Thailand's examination standards generally have things in common with Japan, such as looking at overall similarity to prior designs when determining novelty.审查员根据提交的附图,通过与现有设计进行比较,判断该外观设计是否缺乏新颖性,以及该外观设计是否具有独特性。
虽然近年来审查所需时间有所缩短,但从申请到注册平均需要约2至3年。据统计,从形式审查到公布需要几个月到一年的时间,公布后到发出第一次审查结果(驳回理由通知书)大约需要1到2年的时间。根据具体情况,审查员启动程序的时间会有所延迟,并且有报告称,从申请到注册需要五年以上的时间。如果您急于获得专利,您可以考虑在相应的外观设计在其他国家获准注册时提交结果来加快审查。此外,泰国商务部知识产权司(DIP)自2024年起针对环保产品绿色相关设计推出加速审查制度(目标专利快速通道计划),并正在试运行,对于符合要求的申请将在三个月内提供审查结果。要使用该程序,需要首先在泰国提出申请(无优先权要求),但如果适用,可以显着缩短审查周期,因此可以考虑将其用于绿色领域的外观设计申请。
5。保护期限和续展
当前泰国外观设计权的期限(保护期)为自申请日起10年。该权利自申请之日起 10 年后到期,并且不能进一步延期或续展(也可以在第 10 年之前支付年金)。但规定,存续期间万一发生争议(如无效宣告审判或诉讼)未决的,未决期间不计入存续期间的计算。此举旨在在权利行使因争议而受到严重限制的时期内,通过大幅延长权利人的保护期限来提供救济。
泰国专利法拟议修正案包括大幅延长外观设计权的保护期限。如果修正案获得通过,外观设计权的有效期预计为自首次注册起5年,并且每五年可续展两次(最多15年)。续订需要指定的续订申请并支付额外费用,但可以提供长达 15 年的长期保护。此次修订也是为了确保与国际条约(《海牙协定》)的一致性,预计将在不久的将来实施。
6。注册后的权利(专有权利、禁止权利等)
当一项设计在泰国注册(设计专利)时,设计权持有人将获得有关注册设计的排他许可(排他使用该设计的权利)和禁止权(排除未经授权的使用的权利)。具体而言,外观设计权持有人拥有将注册外观设计实施(制造)到产品中、销售该产品、拥有或提供销售或进口该产品的专有权。如果他人未经外观设计权人同意而实施这些行为,则构成对外观设计权的侵犯。泰国专利法第63条规定了构成侵犯外观设计权的行为类型,包括上述制造、销售、进口等。另一方面,有一条规定,将外观设计用于非商业目的(例如研究和原型制作目的)的行为不属于侵权;例如,如果一项外观设计用于纯粹的学术研究,则不构成对外观设计权的侵犯。
设计权的所有者还可以将权利转让(转让)或许可给第三方。如果发生转让或许可协议,现行法律要求在 DIP 注册,这成为保护第三方的要求和有效性的要求。拟议的修正案正在考虑放宽通知制度。无论如何,与日本的设计权一样,注册设计可以作为知识产权进行购买、出售和许可,并且可以用作商业资产。
7。维权和侵权应对(禁令、损害赔偿、处罚等)
对于泰国外观设计权的侵犯,可以从民事和刑事方面寻求法律救济。
作为一种民事措施,外观设计权利人可以向法院寻求针对侵权人的禁令(停止或防止侵权行为)。还可以针对因侵权而遭受的损失提出损害赔偿要求。泰国在曼谷设立了专门审理知识产权诉讼的**中央知识产权和国际贸易法院(IP&IT Court)**,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原则上集中审理。诉讼程序以泰语进行,并提交产品照片、外观设计注册证书、证明侵权事实的材料等文件作为证据。损害赔偿金额是根据已证明的实际损害金额判定的,但在泰国,过去的法院判例指出,损害赔偿金额往往不大。但也存在恶意判给大额赔偿的情况;例如,有一个案例,日本本田汽车有限公司(本田)在侵犯设计权的诉讼中获得了约1600万泰铢(约合5000万日元)的赔偿。此外,诉讼还可命令销毁或扣押侵权商品。
作为刑事措施,泰国专利法也将侵犯设计权(专利权)视为犯罪行为。未经外观设计权所有人同意而使用外观设计的人可能会被判处最高两年的监禁或最高 40 万泰铢的罚款(或两者并罚)(《专利法》第 85 条)。但实践中,对侵犯外观设计权立即提起刑事诉讼的情况并不多见,通常先通过发送警告信等民事手段解决案件。外观设计权利人可以向警方提起针对恶意仿冒者的刑事诉讼,并敦促他们调查并揭露他们,但重要的是收集足够的证据并提供当地代表的支持。
处理侵权行为的另一种方法是在海关使用边境措施(暂停进口)。泰国海关法设有暂停进口侵犯知识产权产品的制度,包括设计权在内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向海关申请监控和暂停侵权产品的进口。此外,DIP内还设立了知识产权侵权预防协调中心,可以获得有关市场研究和假冒产品检测的行政支持。
在泰国提起侵犯外观设计权诉讼时,还需要注意诉讼时效。基本上,诉讼必须在知悉侵权之日起一年内和侵权行为实施之日起十年内提起(由于诉讼时效届满,索赔权丧失)。即使发现延迟,10年后法律补救也变得困难,因此当发现侵权时需要立即采取行动。
8。外观设计体系的国际方面(海牙协定成员资格、巴黎公约优先权等)
泰国是知识产权领域两项主要国际条约《巴黎公约》和世贸组织 TRIPS 协议的成员。因此,如上所述,在国外提交的外观设计可以要求巴黎优先权(6个月)并在泰国提交申请。另外,虽然泰国不是外观设计分类《洛迦诺协定》的成员国,但实践中需要在申请时申报产品的分类,并根据国际洛迦诺分类进行分类。
目前,泰国还不是《海牙协定》(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的成员。因此,与日本、欧洲和美国不同,不可能在单一国际申请中指定泰国并获得外观设计注册。不过,泰国政府正在积极推动加入《海牙协定》,泰国议会已于2022年11月批准加入《海牙协定》。加入需要建立国内法律并交存加入书,但泰国专利法修订有望引入符合《海牙协定》的制度(保护部分外观设计、相关外观设计制度、制定注册前的公示程序等)。如果泰国在不久的将来正式加入《海牙协定日内瓦文本》,日本外观设计申请人也可以选择通过海牙申请获得泰国的外观设计权。
泰国作为东盟(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也在致力于协调该地区的知识产权。东盟知识产权计划(东盟知识产权行动计划2016-2025)指出,各成员国将加强其设计领域,包括加入海牙协定,泰国的行动也符合这一点。在国际方面,外观设计权的优先权制度符合《巴黎公约》,也可以基于在泰国获得的外观设计权向国外申请优先权。当日本公司寻求在泰国保护其外观设计时,必须选择在日本申请→在泰国申请(要求优先权)或直接在泰国申请。
9。近期法律修订及实践注意事项
泰国设计体系目前正处于重大变革时期。 2020年代,正在准备全面修订泰国专利法中外观设计相关条款的修订法案,截至2025年,其颁布进程仍在进行中。此次修订的目的是为加入海牙协定制定国内法律,加快审查速度,提高可用性。主要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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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性要求的明确:对于之前在新颖性要求范围内判断的“易于创作”,拟议的修正案预计将增加本领域技术人员无法轻易设计出的“特殊特征”作为外观设计的新注册要求。这清楚地表明,不仅是新颖的,而且具有一定程度的创意复杂性的设计也受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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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外观设计的保护:拟议的修正案扩大了外观设计的定义,使得不仅可以保护整个产品,还可以保护作为外观设计专利主题的产品的一部分的形状等。例如,如果产品只有一部分具有某种特性,则可以仅获得该部分外观设计的权利,这有望增加保护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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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相关设计系统:将引入类似于日本“相关设计(类似设计)”系统的系统。拟议修正案确立了主要设计和相关设计的概念,允许同一申请人的类似设计在一定期限内(自主要设计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且主要设计尚未公布)作为相关设计提交申请。相关设计只能与主体设计成套转让和许可,并需要一致的权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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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外观设计权期限:如上所述,目前的10年期限计划延长至5年+2次续展(总共15年)。首先,注册的有效期为5年,如果您愿意,您最多可以申请续展两次,每次再延长5年(每次续展均需支付额外费用)。这将使得在比目前更长的时间内保持排他性成为可能,尽管不会像日本那么长(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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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入失去新颖性的例外情况(宽限期):修改后将引入一项规定,设计者在提交申请前6个月内自行发表的外观设计,或者未经第三方许可公开或泄露的设计,将被视为不失去新颖性。根据现行法律,除展览等例外情况外,全面禁止自我披露,但修正案将扩大救济措施(*修改后的文本错误地说是12个月,但计划修改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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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除外观设计权利要求:目前,提交时需要提供“外观设计权利要求的范围”,但拟议的修正案将消除这一要求。而是要求提交的图纸清晰,并明确权利范围基本由附图所示的设计来确定。但也期望规定,申请时的外观设计名称和说明将作为解释权利范围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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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程序效率(及早取得权利):为了加快从审查到注册的程序,拟议修正案将流程改为在申请公布前连续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然后立即公布外观设计。公布后提出异议的期限预计从目前的 90 天缩短至 60 天(*有消息称,在一些拟议修正案中,该期限将维持在 90 天)。它还包含一些小的程序改进,例如允许申请人在未公开的情况下自愿分案申请,以及建立注册后小错误更正的新程序。这些努力预计将缩短获取权利所需的时间并使系统更加用户友好。
尽管上述修正案预计将于 2025 年颁布,但泰国政府的目标是尽快实施法律修正案,同时牢记加入《海牙协定》的目标日期。据最新消息,泰国议会已批准泰国加入该协定,一旦相关政府和部级法令完成,预计修订后的法律将生效,该国将在不久的将来成为《海牙协定》成员。在实践中,在此过渡期间,需要制定策略,考虑在现行法律不承认的部分外观设计和相关外观设计修改后获得权利。另外,修订后与日本的设计体系会有更多共性,因此认为在泰国运用日本的实践经验会更容易。
与日本设计体系比较
最后,我将与日本设计系统进行简要比较。自2019年法律改革以来,日本的保护期已延长至“自申请日起25年”(之前为自注册日起20年),这与泰国目前的10年相比有很大差异。泰国改革后的保护期限最长为15年,但仍比日本的25年短。在日本,物品的部分设计和图像设计(屏幕设计)可以受到保护,但在泰国,现行法律中没有部分设计的制度,图像设计仅限于图像设计应用于物品的情况(部分设计计划在修订中引入)。日本也存在类似和相关外观设计的相关外观设计制度,但在泰国,迄今为止尚未允许类似外观设计的多重保护(计划修订后引入)。此外,日本对外观设计有秘密注册制度(最多可推迟公布三年),但泰国现行法律中没有延迟公布的制度(预计修订后的法案将允许应申请人的要求将外观设计公报的公布推迟一定时间)。 申请程序 在日本,随着 2020 年的修订,现在可以在一次申请中申请多项外观设计,但在泰国,目前每个外观设计只能申请一项。此外,作为《海牙协定》的成员,日本可以利用国际外观设计注册制度,但由于泰国不是成员,日本申请人必须单独提交国内申请。虽然有很多细微的差别,但泰国也因为制度改革而变得与日本越来越相似。预计日本公司未来将更容易将日本的实用知识应用到泰国,并且他们的国际外观设计申请策略的选择范围也会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