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本文基于 2022 年 JETRO 外国申请补助金的信息。补助制度每年都会更新,因此请务必在...
【第4期公开征集 正在受理|截止日期9月28日】INPIT海外申请补助金可补贴海外知识产权取得费用的1/2!专利代理人详解申请对象、上限、加分标准及所需材料
【2026年9月11日更新】2026年度第4次公开征集正在受理中
INPIT海外申请补助金(申请手续补助)的2026年度第4次公开征集,受理时间为2026年9月7日(周一)10:00至9月28日(周一)17:00。第4轮将是2026年度的最后一轮(计划)。申请仅限通过jGrants(电子申请)进行,由于G-Biz ID Prime账户的发放需要1至2周时间,尚未持有该账户的用户请立即开始办理申请手续。本文已根据第4次公开征集指南(2026年8月·1.1版)更新了相关内容。
目录
对于旨在进军海外或在全球市场拓展业务的小微企业、初创企业及高校等机构而言,切实取得当地知识产权(专利、外观设计、商标等)至关重要。然而,在国外取得知识产权需要支付当地代理人费用、翻译费用等一笔不小的开支。
此时,建议考虑利用由INPIT(独立行政法人工业产权信息与培训馆)实施的“INPIT海外申请补助金”。
该补助金旨在补贴企业为在国外取得知识产权所产生的费用的一部分(1/2),从而助力构建国际知识产权战略。
本文将基于2026年度第4次公开征集的最新信息,从专利代理人的视角,通俗易懂地讲解适用对象、申请内容、费用、补助金额、审查及加分项目、所需文件,以及截止日期前的准备时间表。
1. 2026年度第4次公开征集的概要与时间表
INPIT外国申请补助金(申请手续补助)在每个财政年度内会进行多次公开招募。2026年度共分第1次至第4次,共计4次,目前正在受理的第4次将是本年度的最后一次(计划)。
| 公开征集轮次 | 公开征集期间 | 状态 |
|---|---|---|
| 第1轮 | 2025年12月1日~12月22日 | 报名已截止 |
| 第2期 | 2026年3月2日~3月23日 | 报名已截止 |
| 第3期 | 2026年6月8日~6月29日 | 报名已截止 |
| 第4期 | 2026年9月7日(周一)10:00~9月28日(周一)17:00 | 正在受理(本年度最后一期) |
第4次公开征集的主要日程如下。
| 项目 | 第4期公开征集内容 |
|---|---|
| 报名截止时间 | 2026年9月28日(周一)17:00 |
| 评选结果公布 | 预计2026年11月下旬,通过jGrants通知 |
| 资助项目完成截止日期 | 2027年3月26日(周五) ※须在费用支付完成后30天内,或上述截止日期中较早者之前提交实绩报告书 |
| 申请方法 | 仅限通过jGrants(数字厅的补助金电子申请系统)申请。需持有G-Biz ID Prime账户 |
| 申请单位 | 每家企业(个人)仅限提交一份申请。如有多个项目,需合并为一次申请 |
| 咨询处 | INPIT海外专利申请补助金事务局(一般社团法人发明推进协会) 电话 03-3502-5424(工作日10:00~17:00) |
请避免在截止日期临近时提交申请:提交申请后,事务局将审核提交的文件,如有缺漏,将要求修正或补充提交。若在截止日期前夕提交申请,可能无法确保处理时间;此外,截止日期前夕jGrants系统可能因访问量过大而出现系统错误。INPIT也呼吁尽早提交申请。
最新公开招募信息请查阅INPIT海外申请补助金的官方页面。
2. 哪些企业符合补助对象条件?
本补助金面向总部位于日本国内的企业。此外,还需满足以下任一条件:
- 中小企业:
- 注册资本或全职员工人数符合各行业规定标准以下的公司或个人(例如:制造业、建筑业、运输业、软件业的注册资本在3亿日元以下或员工人数在300人以下;批发业在1亿日元以下或100人以下;服务业在5,000万日元以下或100人以下;零售业在5,000万日元以下或50人以下)。
- 个人经营者仅限于在日本国内有住所的人士。
- 企业组合、协作组合、事业协同组合、NPO法人等组织也包含在内。商工会和商工会议所仅限于涉及地区团体商标的外国申请。
- 创业特定法人:
- 注册资本在3亿日元以下,且截至申请日成立未满10年的法人。
- 但若由注册资本超过3亿日元的法人单独持有其股份的二分之一以上,或共同持有其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则不属于适用对象。
- 试验研究机构等:
- 大学及高等专门学校的研究人员、设立大学及高等专门学校的机构、大学共同利用机构法人。
- 作为大学等技术转移机构(TLO)获得认可的经营者。
- 还包括设立特定独立行政法人、特殊法人、公设试验研究机构等的机构,以及试验研究地方独立行政法人等。
- 实施权人等:
- 对于申请人属于上述中小企业、创业特定法人、试验研究机构等任一类别的申请,指接受实施权等的设定,并代申请人承担部分或全部在国外取得权利相关费用的主体。但该主体自身也必须属于上述三类中的任一类别。
【不属于补助对象的经营者】
以下企业不符合本补助金的申请条件。
- 被视为大企业的中小企业(例如,由同一大企业持有其股份二分之一以上,或被大企业持有股份三分之二以上的中小企业等)。在补助项目实施期间内被视为大企业的,亦不属于对象范围。此外,地方政府等公共机构也被视为“大企业”。
- 曾被经济产业省采取暂停补助金等措施或暂停指名措施的对象。
- 与暴力团或暴力团成员有关系的经营者。
- 海外子公司(因要求总部设在日本国内)。
3. 哪些活动可获得支持?(补助对象的申请及手续)
支持对象主要为向以下外国专利局等提交的申请(“补助对象申请”)。在第4次公开征集(申请手续补助)中,仅可申请申请手续费用的补助;而针对申请审查请求或对驳回理由通知的答复等“中间程序”的补助,需另行通过“中间程序补助”的发放申请(2026年度受理时间为2026年4月1日至12月14日)进行申请。
- 补助对象申请:
- 以在日本的申请为基础,主张《巴黎公约》优先权向外国专利局等提交的申请。申请方式可为向各国直接申请、PCT国际申请转入各国国内程序、依据《海牙协定》提交的国际外观设计注册申请,或依据《马德里协定议定书》提交的国际商标注册申请。
- 不主张优先权而向外国专利局等提交的申请,且采用以下任一方式:
- 将基于PCT(专利合作条约)的国际申请移交至外国专利局等(通过向各国、地区进行国内转入程序)的方法。但采用此方法时,必须向日本专利局办理国内转入手续。
- 根据《海牙协定》(关于外观设计国际注册的协定),向将日本作为指定缔约国的外国专利局提交外观设计注册申请。
- 依据各国法律法规或《马德里协定议定书》,向外国专利局提交的商标注册申请。但申请商标仅限于与已在日本专利局提交的申请或持有的国内注册商标相对应的商标。
请注意申请人名称的一致性:若向外国专利局提交的申请与作为其基础的向日本专利局提交的申请的申请人名称不一致,则不符合补助条件。例如,国内申请以社长个人名义提交,而外国申请以公司名义提交的情况不在补助范围内。在此情况下,必须先将作为基础的国内申请的名义变更为公司(变更名义),然后才能提出申请。
此外,向欧洲专利局(EPO)提交的申请也属于补助对象。但注册审查后向各成员国进行的生效(validation)手续以及欧洲单一专利的申请不属于补助对象。
4. 哪些费用属于补助对象?
符合补贴条件的费用须能明确归属于补贴项目,且其必要性及金额的合理性可通过证明文件予以确认。此外,须在拨款决定日之后签订合同(下达订单),并在补贴项目实施期间内完成验收及付款。补贴对象费用的内容和金额将根据申请时提交的报价单进行确认。
主要符合补助条件的费用如下:
- 向外国专利局等缴纳的手续费:
- 申请费、国际申请向各指定国办理国内转入手续的费用(不包括向日本转入的费用)、申请审查请求费、提交程序更正书的费用等。
- 代理人费用等:
- 国内代理人(专利代理人等)费用、当地代理人费用。原则上,以国内1家事务所及每个申请国的当地1家事务所的费用为前提(第三方中介代理人的手续费原则上不属于补助对象)。
- 公证证明申请费用、委托书制作费用、银行转账手续费、汇款手续费等。
- 翻译费用:
- 指说明书等文件的翻译费用。必须在报价单中明确列出“单价×单词数(或页数)”等明细。
【不属于补助对象的费用示例】
- 补助金申请书及业绩报告书的编制费用。
- 消费税、海外的增值税(VAT)及服务税等。
- 向日本专利局缴纳的手续费(马德里协议申请的原属国官方手续费、优先权证明书签发费等)。
- 现有技术调查及现有商标调查相关费用。
- 国际申请国际阶段的手续费(国际申请费、初步审查费等)。
- 因逾期提交译文或请求审查等而需缴纳的补救手续费。
- 专利费、注册费。
- 与上述不属于补助对象的费用相对应的代理人费用。
5. 补助金额和补助率是多少?
针对补助对象费用,补助率为1/2。补助金额的上限如下。
| 类别 | 上限金额 |
|---|---|
| 每家企业(中小企业、特定创业法人、实施权人等、独立行政法人及公设试验研究机构等) | 300万日元以内 |
| 每家企业(大学、高等专门学校的研究人员、大学等设立机构、经批准的技术转让组织) | 无上限 |
| 每项申请:专利申请 | 150万日元以内 |
| 每项申请:实用新型注册申请、外观设计注册申请、商标注册申请 | 60万日元以内 |
| 每项申请:为防止商标被抢先注册而提出的申请 | 30万日元以内 |
| (参考)中间程序补助:每项程序(按国家/地区计算) | 50万日元以内 |
上限金额的要点
- “1项申请”是指基于1项基础国内申请向各外国专利局提交的一整套申请文件。以1项国内申请为基础向多个国家或地区提交申请的情况,也视为“1项申请”。
- 每家企业300万日元的上限,适用于2026年度第1次至第4次的拨款决定金额之和。本年度已获选的企业,请注意剩余额度。
- 在共同申请的情况下,每项申请的上限金额为持股比例或费用分摊比例中较低者所乘的金额。
- 对于中小企业、特定创业法人、试验研究机构等(大学及经批准的技术转让组织等除外),外观设计注册申请和商标注册申请各以5件为限。
6. 评审项目与加分项目(如何提高获选几率?)
申请将根据公开征集要领中规定的审查项目进行评审。并非只要满足条件就能自动获选,还需考察获得权利的可能性及商业化的前景。
1. 资格审查
是否符合补助对象及补助申请的条件?提交的文件是否完备?
2. 获得权利的可能性
根据现有技术、现有商标、现有外观设计调查以及ISR(国际检索报告),在国外获得权利的可能性是否较高?
3. 商业化方面
能否进入并持续经营申请国的市场?如何利用已获得权利的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战略)?在体制和财务方面能否推进海外拓展?
此外,符合以下条件的经营者将获得加分。如有符合情况,申请时请务必如实填写并附上证明文件。
| 加分项目 | 内容 |
|---|---|
| 加薪 | 将补助项目完成日所属的会计年度与其前一会计年度进行比较,全体员工的工资总额需增加2.5%以上(仅限中小企业、创业特定法人、实施权人等)。需提交《工资上涨计划承诺书》和《致员工声明书》。 ※若获得加分后,无正当理由导致实际涨幅未达到2.5%,补助金发放决定可能会被撤销。 |
| 经济产业省政策认定企业 | 入选J-Innovation HUB(国际拓展型)的据点、地区未来引领企业、“新出口1万家企业支援计划”注册企业、“日本食品出口1万家企业支援计划”注册企业 |
| 工作与生活平衡等 | 获得“Eruboshi”及“白金Eruboshi”认证、“Kurumin”、“Try Kurumin”及“白金Kurumin”认证、以及“Youth Yell”认证的企业。员工人数在100人以下且已公布《一般企业主行动计划》的企业也属于适用对象 |
| INPIT支援项目的入选企业 | IP景观支援项目、iAca(旨在推动大学等研究成果社会应用的知识产权支援项目)、IPAS(面向初创企业的知识产权加速项目)、加速支援项目的入选企业 |
专利代理人的建议:审查中评估的“获得权利的可能性”,将根据现有技术调查、现有商标调查的结果以及国际检索报告(ISR)的内容进行判断。虽然调查费用本身不在补助范围内,但高质量的调查报告,以及在申请国中具体阐述了业务计划和知识产权运用战略的申请书,是获得采纳的关键。本事务所提供从调查到完善申请文件的全流程支持。
7. 申请所需文件清单
根据第4次公开征集要领,主要提交文件如下(无需提交原件)。相关表格可从INPIT的申请(申请手续)页面下载。
| 文件 | 必备 | 要点 |
|---|---|---|
| 格式第1号附件(申请表) | 所有申请人均须提交 | 分为企业及民间研究机构用和大学等用两种。请在Excel表格中填写 |
| 基础申请所需文件等 | 所有申请人均须提交 | 收据、申请书、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摘要等。若为PCT申请,则需提供国际申请的全套文件;如有驳回理由通知等答复文件,也需一并提交 |
| 调查报告书 | 所有申请人均须提交 | 专利可使用ISR(国际检索报告)或ISA(国际专家意见书),或国内申请的驳回理由通知书及专利审查决定代替。若无上述文件,则需编制现有技术检索报告。商标需提供现有商标检索结果,外观设计需提供现有外观设计检索结果 |
| 全套报价单 | 所有申请人均须提交 | 需明确列明外国专利局费用、当地代理人费用、国内代理人费用、翻译费用的明细及消费税的课税类别。用于计算授予决定金额 |
| 能反映项目概要及实际情况的资料 | 所有申请人均须提交 | 公司简介PDF文件或官方网站的相关网址 |
| 关于专利申请非公开制度的承诺书(格式第1号附件3) | 专利申请时必须提交 | 关于不属于《经济安全保障推进法》保全对象发明等的承诺。无论申请时间早晚,所有专利案件均需提交 |
| 财务报表(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全部登记事项证明书、高管名册(格式第1号附件2)、股东名册、法人业务概况说明书 | 法人情况 | 创业未满2年的,需提交1个会计期间的财务报表+存款余额证明(最近2个月);创业未满1年的,可用法人设立申报书+存款余额证明代替。大学等机构部分材料可免交 |
| 纳税申报表(最近2年) | 个体经营者 | 开业未满1年的,需提交开业申报表+存款余额证明,或以事业计划书、收支计划书代替 |
| 合作同意书(格式第1号附件1) | 适用对象 | 不直接委托当地代理人,而是通过国内代理人(专利代理人)进行委托时需提交 |
| 载明持股比例及费用分摊比例的文件 | 共同申请时 | 合同、备忘录等 |
| 实施权人等单独申请所需文件(格式第1号附件4、5) | 实施权人等情况 | 由申请人出具的证明文件一份,以及由申请主体出具的宣誓书一份 |
| 工资上涨计划的承诺书·声明书 | 如希望获得加薪加分时 | 若无常雇员工,则无需提交声明书 |
※审查过程中可能会要求提供补充材料。如收到事务局的通知,请及时予以配合。
8. 申请及获选后的主要流程与义务
补助金的整体流程为:申请提交 → 申请审查 → 入选通知 → 拨款决定 → 向外国专利局办理手续(实施补助项目) → 业绩报告 → 确定补助金额 → 结算付款申请及支付 → 权利获得情况报告。
- 申请方式:仅接受通过jGrants(数字厅运营的补助金电子申请系统)提交的电子申请。申请需持有G-Biz ID Prime账户,该账户的发放需时约1至2周。因G-Biz ID办理延迟而申请延期将不予受理。
- 每家企业限申请一次:每次公开招募仅限提交一次申请。如需申请多个项目,请将文件打包为zip文件等形式,一次性提交。不得与共同申请人合并申请,希望获得补助金的各申请人须以本人名义分别提交申请。
- 代理申请功能:jGrants平台设有代理申请功能,可由代理人(专利代理人)审核申请内容后,再由申请人提交申请。
- 重复申请限制:对于拟申请补助的申请,不得与日本专利局的海外申请支援项目(由都道府县等中小企业支援中心实施)等其他以国家经费为资金来源的支援制度重复申请。一旦发现重复申请,将导致申请未获通过或撤销拨款决定。但若其中一项申请未获通过,则可针对同一申请向另一项计划提交申请。
- 获选后的拨款决定:获选后无需另行提交拨款申请,jGrants系统将通知拨款决定。经审查,若认定所申报费用中的一部分不属于补助对象,拨款决定金额可能会相应减少。
- 获选后的义务:即使被选定为受助单位,仍需履行若干义务。现将特别重要的几点介绍如下。
- 包含属于《经济安全保障推进法》所规定“特定技术领域”的发明的专利申请,不属于本补助金的资助对象。
- 获得加薪加分的受助单位,必须在权利化情况报告书中报告加薪情况。
- 申请时未计入的费用,事后不得追加。如需变更费用分配、变更含税金额50万日元以上的合同内容,或中止、废止、继承补助项目,必须事先获得INPIT的批准(计划变更申请)。
- 补助项目完成后,须在自完成之日起30天内,或在补助项目完成截止日(第4期为2027年3月26日)之前(以较早者为准)提交实绩报告书。
- 对于所有获得补助的申请,在完成审查结果及注册状况等报告之前,有义务每年提交权利化情况报告书。若未提交或存在虚假报告,可能会导致补助金发放决定被撤销、被要求返还补助金,以及今后申请不予受理。
- 若无正当理由未完成权利化(因审查请求期限届满而被视为撤回、未缴纳注册费、放弃、撤回等),今后可能无法在公开征集项目中获得采纳。
- 必须将与补助对象费用相关的账簿及证明文件保存至补助项目完成后5年。
- 必须配合INPIT及事务局提出的报告要求及实地检查。
- 补助金的支付将在补助项目完成后进行结算支付。汇款账户仅限于补助项目实施者名下的账户。补助金属于应税项目(计入收到款项的会计年度收入)。
- 若发生舞弊等行为,可能会被撤销拨款决定、下达返还命令或予以公开等。
9. 截止日期前应做哪些准备?申请准备时间表
以下是确保在截止日期(9月28日17:00)前从容提交申请的准备参考时间表。
- 立即行动:申领G-Biz ID Prime——若尚未申领,请将其列为首要任务。申领需1至2周时间。若此前已申领,则无需重新申领。
- 本周内:咨询专利代理人,确定申请国家和申请方式 — 确认作为基础的国内申请情况、核查名称一致性,并确保与优先权期限(专利、实用新型为12个月,外观设计、商标为6个月)保持一致。
- 截至9月中旬:准备报价单和调查报告 — 备齐国内代理人、当地代理人及翻译服务的报价单(需明确列明明细和消费税分类),以及现有技术调查和现有商标调查的结果。
- 9月中旬前:编制第1号格式附件及附带文件 — 具体记载申请目的国的市场前景及知识产权利用战略。同时准备符合加分条件的认定文件及加薪承诺书。
- 9月下旬(截止日期前几天):通过jGrants提交申请 — 为应对秘书处关于材料不齐的确认,应避免在截止日期前最后一刻提交。
- 11月下旬:公布入选结果 → 拨款决定 — 拨款决定后,委托并实施外国专利申请。
- 截至2027年3月26日:完成海外申请及付款、提交实绩报告 — 完成向当地代理人的付款,并提交实绩报告书。
最常见的失误:拨款决定前的委托:在拨款决定日之前签订合同(委托)产生的费用,即使后续才支付,也不属于补助对象。由于入选结果预计于11月下旬公布,因此需要在此之前推进国外申请的项目将无法成为本补助金的对象。
注意与优先权期限的协调:主张《巴黎公约》优先权时,专利须在国内申请日起12个月内,外观设计和商标须在6个月内进行国外申请。若该期限早于拨款决定日(11月下旬),则该项目在第4次公开征集中实际上无法利用。对于PCT申请的国内转入期限(原则上为优先权日起30个月),也需进行同样的确认。
10. 常见问题(FAQ)
Q. 个人也可以申请吗?
A. 仅限在日本国内有住所的个体经营者。若开业未满1年,需提交商业计划书和收支计划书代替纳税申报表。
Q. 基于一项国内申请向多个国家提交申请时,上限金额如何计算?
A. 由于向多个国家和地区提交的申请将合并视为“1项申请”,因此专利申请的总费用上限为150万日元。
Q. 能否同时申请专利局的海外申请支援项目(通过都道府县支援中心)和该项目?
A. 同一项申请不能同时向两项计划提交申请(重复申请)。若其中一项未获通过,则可向另一项计划申请。
Q. 对于在以往公开征集中已被选中的申请,可以再次申请吗?
A. 同一项外国申请不能重复获得申请补助。如果是不同的申请,只要公开招募轮次不同,申请次数不受限制,但同一年度内每家企业的补助决定金额合计不得超过300万円。
Q. 向欧洲专利局(EPO)提交的申请是否属于资助范围?
A. 属于资助范围。但注册审查后的各成员国生效手续以及欧洲单一专利的申请不属于资助范围。
Q. 补助金何时会到账?
A. 采用结算支付方式。在补助项目完成后提交实绩报告书,收到金额确定通知后提出结算支付申请,随后款项将被汇入账户。实绩报告书的审核可能需要截止日期后约2至3个月的时间。
Q. 能否委托专利代理人代为办理申请手续?
A. jGrants的申请本身需由申请人使用自己的G-Biz ID进行,但若使用jGrants的代理申请功能,专利代理人可在预先核查申请内容后代为提交。本事务所提供申请国家选定、报价单及调查报告书的编制,以及申请文件内容优化等支持服务。
总结
INPIT海外申请补助金可补贴海外知识产权取得费用的一半,对于致力于海外拓展的中小企业、初创企业及大学而言,是一项极具保障的制度。2026年度第4次公开招募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9月28日(周一)17:00,这将是本年度的最后一次公开招募(预计)。
虽然需要掌握的要点很多,例如适用对象、申请条件、必须在获批后才能下单的规定,以及与优先权期限的协调等,但只要提前做好准备,该制度绝非难以应对。作为海外拓展知识产权战略的一部分,请务必考虑加以利用。
作者
杉浦 健文 (SUGIURA Takefumi)
知识产权事务所EVORIX 代表专利代理人
从专利、商标、外观设计、著作权的申请到复审、侵权诉讼,为IT、制造、初创企业、时尚、医疗等广泛行业的客户提供支持。精通AI、IoT、Web3、FinTech等前沿领域的知识产权战略。隶属于日本专利代理人协会/亚洲专利代理人协会(APAA)/日本商标协会(JTA)等多家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