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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專利局第3條第1款第3項駁回

應對日本商標註冊中因缺乏顯著性而被駁回的情況

針對描述性及無顯著性商標的應對策略

日本《商標法》第3條第1款第3項規定,僅由描述商品或服務質量、原產地、生產時間、用途、形狀、預期目的或其他特徵的要素構成的商標,不予註冊。本指南闡述了外國代理律師如何通過基於證據的策略、免責宣告、限定標識範圍以及上訴程式來克服此類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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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條第1款第3項為何對外國申請人至關重要

日本特許廳(JPO)的第3條第1款第3項是針對外國商標申請最常見的駁回理由之一。許多在美國、歐盟或其他司法管轄區獲准註冊的商標,在日本卻因文化認知差異、語言因素以及JPO歷來對描述性要求嚴格等原因而遭到駁回。

在日本,約30%40%的外國商標申請會收到至少一項與第3條第1款第3項相關的駁回通知。好訊息是:只要採取正確的策略,其中大部分駁回都能成功克服。

第3條第1款第3項下的常見駁回情形

第3條第1款第3項涵蓋了廣泛的描述性情形。瞭解您的駁回屬於哪一類,是制定應對策略的第一步。

駁回類別商標示例商品/服務
表明質量/等級化妝品的“PREMIUM”化妝品
標明原產地TOKYO(餐廳服務)餐飲服務
成分/材料標識絲綢(服裝)服裝
用途標識QUICK CLEAN(適用於清潔產品)清潔產品
表示形狀/尺寸SLIM 用於智慧手機智慧手機
通用技術術語IoT 智慧控制IoT 裝置
行業術語EXPERT 專業服務諮詢

日本的文化認知:日本專利局(JPO)從日本消費者的角度評估商標的描述性。一個在英語中明顯具有暗示性(而非描述性)的術語,在被日本消費者閱讀時可能會被視為直接描述性的,尤其是對於技術術語或常用詞而言。

應對策略

外國律師有五種主要策略來應對第3條第1款第3項的駁回決定。採取何種策略取決於商標本身、可用的證據以及商業優先事項。

策略1:次要含義(獲得顯著性)

第3條第2款為通過在日本廣泛使用而獲得顯著性的商標提供了例外規定。要獲得成功,申請人必須證明該商標在日本市場上發揮著來源標識的作用。

所需證據:(1) 日本國內的廣泛銷售資料(通常需5年以上),(2) 針對日本市場的鉅額廣告支出,(3) 消費者調查結果(如可行),(4) 媒體報道及第三方認可,(5) 市場份額資料,(6) 分銷規模。

外國商標的考量:在日本境外的使用通常無助於申請。日本特許廳要求商標在日本市場具有顯著性。然而,全球品牌知名度若結合日本本土資料,可作為有力的佐證。

策略2:免責宣告

對於包含一個描述性要素及其他顯著性要素的複合商標,部分免責宣告可在保留整體註冊的同時解決駁回問題。例如:若“EVORIX”具有顯著性,則“EVORIX PREMIUM”宣告“PREMIUM”不具有顯著性即可註冊。

策略3:縮小商品/服務範圍

當商品/服務範圍縮小後,某些商標便不再具有描述性。例如:“SMART”對於“智慧裝置”可能具有描述性,但用於“非智慧的傳統鬧鐘”則可被接受(從而產生反諷或非同尋常的聯想)。

策略4:實質性論證

論證該商標在日消費者眼中屬於暗示性而非直接描述性。援引審查員指南、日本特許廳(JPO)允許類似商標的先例裁決,以及語言學分析(例如,該商標需要進行思維跳躍才能與商品建立關聯)。

策略5:向日本專利局上訴委員會提起上訴

若審查員在收到書面答覆後仍維持駁回決定,向日本特許廳上訴委員會(拒絶查定不服審判)提起上訴往往行之有效。上訴委員會將進行重新審查,通常持更靈活的立場,尤其在提交大量後獲顯著性證據的情況下。

收費標準與費用

服務費用(美元)備註
駁回初步評估免費24小時內完成
針對JPO的書面答覆(基礎版)800–1,200美元標準論點 + 少量證據
包含獲得顯著性證據的書面答覆1,500–2,500美元包含證據整理策略
起草同意書/共存協議600–1,200美元如適用
向日本專利局上訴委員會提起上訴2,500–4,500美元全面上訴準備 + 提交
在上訴委員會進行口頭聽證+1,500美元包含出席及差旅費
智慧財產權高等法院上訴8,000–15,000美元上訴委員會維持原判後

時間軸

階段截止日期 / 通常所需時間
駁回通知 → 回覆截止日期3個月(可延長3個月)
JPO在收到答覆後的複審2–6個月
准予或最終駁回答覆後2–6個月
上訴提交截止日期(最終駁回後)3個月
日本專利局上訴委員會的決定6–18個月
向智慧財產權高等法院提起上訴30天
智慧財產權高等法院裁決12–24個月

成功率與統計資料

策略大致成功率
僅書面答覆(無證據)20–30%
書面答覆 + 免責宣告50–70%
書面答覆 + 次要含義證據40–60%
向日本專利局上訴委員會提起上訴(證據充分)50–65%
向智慧財產權高等法院提起上訴20–35%

綜合策略可提升成功率:我們的經驗表明,結合多種策略(例如:縮小保護範圍 + 獲得顯著性證據 + 精心設計的免責宣告)能取得最高的成功率。

我們如何與外國律師合作

針對《第3條第1款第3項》駁回的常規處理流程:

第一步:將駁回通知的PDF檔案傳送給我們。

步驟2:24小時內,我們提供戰略評估及費用報價。

步驟3:起草答覆策略,在撰寫日文檔案前提供英文摘要供您審閱。

步驟4:向日本特許廳(JPO)提交最終日文答覆。

步驟5:JPO每次採取行動後,我們將及時更新案件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