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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oxia 诉 Viasat 专利诉讼——专利代理人解读陪审团裁定的370亿日元赔偿金|涉案专利US8,615,700及IPR战略实务

导语:陪审团裁定NAND闪存巨头需赔偿2.29亿美元——但尚未成为“最终判决”

2026年7月16日(美国时间),美国得克萨斯州西部地区联邦地方法院的陪审团裁定,Kioxia Corporation(Kioxia America)侵犯了美国卫星通信巨头Viasat持有的美国第8,615,700号专利(以下简称“'700专利”)构成侵权,并裁定其赔偿229,025,021美元(约合370亿日元)。

重要提示:此为陪审团裁决(jury verdict),并非最终确定判决。后续仍需经过裁决后动议(JMOL·重新审理动议)→判决登记→向CAFC(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提起上诉等程序,侵权认定及赔偿金额均可能发生变动。

Kioxia控股公司在2026年7月17日的声明中表示,“Viasat公司的主张及陪审团的裁决绝不可接受”,并表明将采取包括判决后动议和上诉在内的“一切可能的法律手段”。该公司还解释称,此案不会对产品及服务的提供产生影响(以上均为当事方主张)。同日,东京股市中,Kioxia控股股价以跌停价52,110日元(较前一交易日下跌1万日元,跌幅16.1%),但当日恰逢受美国AI股下跌拖累导致半导体股全面走低(日经平均指数下跌2,700日元),因此无法将股价下跌完全归因于此次裁决。

本案是一起“源自卫星通信的纠错(ECC)技术专利延伸至NAND闪存产品”的跨领域诉讼,对于制造业和半导体行业而言,在考虑跨行业专利的FTO(自由实施)调查以及IPR后的诉讼策略时,本案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此外,本文与《Palworld专利诉讼》解析文章一样,是基于公开信息(法院记录、当事人声明、媒体报道)对正在审理中的诉讼进行解读,并不对侵权成立与否、专利有效性及最终结果作出预判。

1. 案件概要与最终时间线(2021年提起诉讼→2026年作出裁决)

原告Viasat是美国一家卫星通信巨头,其于2005年以约1,650万美元加业绩对价的方式收购了成立于1996年的Efficient Channel Coding, Inc.,从而获得了面向卫星的纠错技术。被告Kioxia是以原东芝存储器为前身的NAND闪存巨头。根据诉状记载,涉案产品为搭载Kioxia自主ECC技术“QSBC”的企业级/数据中心/客户端SSD(FL6、CM6、CM5、PM6、CD、XD、XG、BG系列等)(此处内容基于诉状)。

年月日事件
2021年11月29日Viasat向W.D. Tex.韦科分院(Albright法官)提起诉讼(案号:6:21-cv-01231)。主张的专利仅为'700专利,涉及1项专利权利要求
2022年Kioxia提起IPR2022-01067程序(权利要求1–4、8、10–19、23–25)
2023年11月20日PTAB最终书面裁决:维持所有争议权利要求
2025年12月19日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案号2024-1384·非先例)支持PTAB的维持裁决
2026年7月16日陪审团裁决:认定侵权,赔偿金额229,025,021美元

该裁决金额被认定为“仅补偿截至2026年3月30日历史侵权行为的持续专利使用费”,不包含惩罚性加成。2026年3月31日之后的侵权部分、利息及未来专利使用费的处理方式尚未确定。

尚未确定的事项:最终判决(final judgment)尚未登记/关于JMOL(法院酌情裁决)及申请重新审理的走向/向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提起上诉的可能性/是否认定存在故意侵权尚不明确。本文将分别列举法院认定的事实、当事人的主张、媒体报道及专家分析。

2. 涉案专利US8,615,700的内容——卫星通信企业的专利被主张适用于NAND的“跨领域”格局

首先简要补充一下技术背景。ECC(纠错码)是一种通过在数据中附加用于检查的冗余信息,使数据在记录或传输过程中即使出现比特错误,也能恢复原始数据的技术。无论是噪声较大的卫星通信,还是因微细化而错误率增加的NAND闪存,“检测并纠正错误”这一课题都是共通的,作为基础技术,它跨越了行业壁垒得以广泛应用。

'700专利(US 8,615,700 B2《用于闪存的并行错误检测的前向纠错》、受让人Viasat, Inc.、申请日2010年8月18日·注册日2013年12月24日、PTA调整后有效期至2032年1月20日、共25项权利要求)正如其名称所示,涉及用于闪存的FEC(前向纠错)解码器。以下引用权利要求1的原文作为代表。

"1. 一种闪存解码器,包括:一个解码模块,其配置为:从闪存接收编码数据; 并将接收到的编码数据解码以生成多个部分解码的数据流;一个与解码模块通信耦合的错误检测模块,该模块包括多个并行运行的错误检测子模块,每个错误检测子模块配置为:接收所述多个部分解码的数据流中的不同一个; 检测所接收的相应数据流的某一部分是否包含错误;并将所接收的相应数据流中包含错误的部分转发至纠错模块;以及与错误检测模块通信耦合且物理上分离的纠错模块,其配置为纠正所接收的相应数据流中包含错误的部分。”

来源:Google Patents(US8615700B2)

用日语解释如下:(1) 从闪存中接收并解码编码数据,从而生成多个“部分解码数据流”的解码模块;(2) 配备多个并行运行的错误检测子模块,仅将包含错误的部分转发至纠错侧的错误检测模块;(3) 与错误检测模块“物理上分离(physically separate)”设置的错误纠错模块,共三个要素。在实务中需注意,低功耗和可靠性提升等效果并非源自权利要求措辞,而是源自说明书。

此外,权利要求1已在另一项IPR程序中被判定无效并已被撤销。提交给陪审团的是在无效程序中幸存下来的单一权利要求,据专家解读,该权利要求16描述了根据存储器劣化状态自适应调整编码率的结构(尚未在裁决书原件中直接确认)。上述对权利要求1的引用,是作为体现本专利技术框架的代表性内容而刊载的。

Viasat的诉状描述了“将开发用于卫星通信的FEC技术应用于闪存”这一情节,但这仅是原告的主张,并非法院认定的事实。另一方面,本专利本身从一开始就作为闪存解码器撰写,因此不能断言“既然是卫星公司的专利,就与NAND无关”——这正是FTO实务中的陷阱。

3. 程序的核心——IPR中未能成功宣告无效改变了陪审团审理的格局

本案程序上的核心在于:在Kioxia提起的IPR(当事人发起复审)中,权利要求得以维持,且联邦巡回上诉法院(CAFC)也支持了该裁决(剩余权利要求为2、10–14、16、23–25。已被撤销的权利要求被认定为“无实际意义”,部分主张被认定为“丧失权利”),结果,陪审团审理的争议焦点实际上被认为已集中于“是否构成侵权及损害赔偿金额”上(庭审中实际的争议焦点构成在公开记录中尚未得到确认)。

其背景是IPR禁反言原则(美国专利法第315条(e)(2))。在IPR程序中已获得最终书面裁决的请求人,不得在地方法院再次主张其在IPR程序中“已提出或本可合理提出的”无效理由(虽无明确报道表明该条款适用于本案,但此为法律层面的说明)。一旦无效宣告失败且维持决定生效,在地区法院主张无效的途径便几乎被堵死。

作为未被采纳的具体案例,有在IPR程序中被作为对比专利的Lee专利(US 7,865,809,Super Talent)。PTAB认定“仅缓冲并不构成解码”,CAFC也以“仅缓冲无法满足权利要求15中‘解码器’的限定”为由予以支持。这是对权利要求中“decode/decoder”这一措辞的解释,决定了无效主张成败的实际案例。此外,原告Viasat仅向陪审团提交了被维持的权利要求中的一项(Kioxia HD的声明中也确认了“(Viasat)向陪审团提交的单一专利权利要求”)。虽然缩小争议焦点以减轻陪审团的理解负担是一种常见的庭审战术,但本文暂不对其在本案中的具体意图作出断定。

实务要点:IPR虽是强有力的武器,但一旦败诉,可能会陷入“仅就侵权论和损害赔偿论进行陪审团审理”的不利局面。在提起IPR申请时,必须将败诉情景纳入考量,设计好退路(包括和解谈判的时机)。

从原告的角度来看,'700专利家族中存在源自延续申请的'347专利(US 8,966,347)。从原始申请中培育出多个权利要求集的延续与分案战略是专利权方的常规策略,详情请参阅关于分案申请战略的解说文章

4. 与因同一专利被起诉的Western Digital/SanDisk的对比

Viasat于同日(2021年11月29日)也对Western Digital提起了诉讼。但所涉专利并非同一项。

项目Kioxia案Western Digital案
案号6:21-cv-012316:21-cv-01230-ADA
主张专利仅'700'700和'347两项
IPR裁决结果'700的权利要求维持(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支持)'347号专利在IPR2022-01171案中,权利要求1–11、 13–23被判定为显而易见,CAFC于2026年1月7日就系统权利要求13–23作出支持裁决(方法权利要求1–11未被上诉,PTAB裁决已生效)
现状2026年7月16日 陪审团裁决'700相关IPR的CAFC上诉(24-1393)于2024年4月24日经当事人协商后自愿撤回(主诉讼现状尚未确认)

WD/SanDisk方于2022年7月28日在加州北区联邦地区法院对Viasat提起反诉(4:22-cv-04376、US 9,424,400・10,447,667・8,504,834)。然而,'834专利的权利要求14被判定不符合第101条(2023年11月15日),'400・'667专利则于2025年10月因非侵权简易判决而由Viasat胜诉,记录显示,反诉中主张的这3项专利均因被判定不符合第101条或获得非侵权简易判决等原因,其侵权主张未能成立。在面临同一'700专利的两家公司中,唯有Kioxia进展到了陪审团裁决阶段,这背后可能涉及反诉、IPR及谈判等多重因素的综合作用,但本文不就因果关系及两家公司决策的对错进行评价。此外,从公开信息中无法确定撤销'700专利权利要求1等的“另一项IPR”的编号。

5. 对日本企业的实务启示——跨行业专利FTO、和解判断及持续专利使用费

启示①:包含跨行业专利的FTO调查设计

像ECC、信号处理、电源管理这类通用要素技术,有时可能由卫星、通信、广播等“与本公司不同行业”的申请人持有。若仅以监控竞争对手为中心的FTO调查,容易出现疏漏,因此需要设计基于功能与技术(跨CPC分类)的清查调查。当发布QSBC等本公司独有技术时,正是开展调查的绝佳时机。

启示②:IPR败诉后的和解决策流程

在PTAB维持权利要求之时(本案中为2023年11月)以及在CAFC最终维持之时(2025年12月),是和解筹码价值发生重大波动的分水岭。由于无效风险消除后谈判筹码将减弱,因此应建立内部流程,在各关键节点重新评估持续成本和裁决风险(此处不讨论本案中Kioxia判断的对错)。

启示③:持续专利使用费型损害赔偿的结构

2.29亿美元仅为“截至2026年3月30日的过往部分”,此后销售额、利息及未来的实施费可能另行累积。一旦涉及销售额庞大的主力产品线,即使费率微乎其微,绝对金额也会因这种结构而变得巨大(请注意,本案中关于费率及计算基础的详细信息大多属于非公开信息)。

启示④~⑥:管辖地、主动型知识产权策略、投资者关系应对

德克萨斯州西部地区(韦科)作为专利权人集中提起诉讼的司法管辖区而闻名,只要美国子公司拥有销售网络,日本企业就无法避免应诉风险。另一方面,从Viasat的角度来看,通过将收购获得的技术在相邻领域申请专利,并通过持续申请维持专利家族,构成了本次裁决的基础;这种着眼于自身技术可转用领域的权利要求设计及专利家族构建,对日本企业的知识产权部门也具有参考价值。此外,正如裁决次日(日本时间7月17日)股价触及跌停所示,专利裁决也是资本市场事件,因此需要将及时披露及预先准备问答纳入知识产权风险管理的考量范围。

6. 总结与未来关注点

①某卫星通信企业持有的闪存用ECC专利被主张用于NAND闪存SSD,陪审团作出了2.29亿美元的裁决。②由于在IPR和CAFC程序中未能成功宣告专利无效,陪审团审理的争议焦点似乎集中于侵权与损害赔偿方面。③该裁决并非终局判决,在裁决后的申诉及上诉过程中,结论和赔偿金额均可能发生变动——以上三点构成本案的核心框架。

今后的关注点

  • JMOL·新审理申请的走向
  • 最终判决的内容(判决前利息、2026年3月31日之后的侵权部分、未来专利使用费)
  • 故意侵权的认定及律师费的处理
  • 在CAFC上诉中关于侵权论点(权利要求解释)的争辩方式
  • 和解的可能性、Kioxia控股公司的信息披露及业绩影响

本案目前正在审理中,本文对侵权成立与否、专利有效性及最终结果均不作预判。相关文章方面,请一并参阅讲解如何解读未决诉讼的《Palworld专利诉讼》文章,以及讲解专利家族构建实务的《分案申请战略》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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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本文基于截至2026年7月17日的公开信息(法院记录、当事人声明、媒体报道)进行的一般性说明,不构成法律建议。本案目前正在审理中,包括侵权认定及赔偿金额在内的相关内容可能会因后续程序而发生变动。我们将根据后续进展及时进行补充和更新。(由专利代理人监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