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Chinese

致外国商标顾问

日本商标局审查
&意见书——对暂定驳回的答复

专为处理《马德里议定书》指定及日本直接申请的外国代理律师提供的专业服务

📋 3-5个工作日内提供固定费用报价 🌐 工作语言:英语 ⚖️ 日本专利局注册专利代理人

深受全球外国律师事务所信赖

当日本专利局(JPO)针对您客户的《马德里协定》指定或直接日本申请发出临时驳回通知时,答复期限紧迫,且程序规则严苛。EVORIX知识产权事务所与海外商标律师合作,提供清晰、有据可依且符合时限要求的答复——全程采用透明的固定收费模式,并以英文提交所有文件。

我们的服务流程专为海外律所设计:设立单一联络窗口,主要采用英文书面沟通,价格透明可预测,并及时更新案件状态。我们已成功为来自美国、欧盟、中国、韩国、英国、澳大利亚及东南亚各地的客户处理过驳回答复。

3-5天初步评估

提前制定策略并报价

💴

固定费用定价

无意外费用

🌍

多司法管辖区服务

服务于美国、欧盟、中国、韩国、澳大利亚的客户

🏢

日本设有4家办事处

大阪总部、东京、名古屋、福冈

常见的驳回理由及我们的应对策略

日本专利局(JPO)针对商标申请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最常援引《日本商标法》的以下条款。下文对各项驳回理由进行了实务概述,并介绍了我们的典型应对策略。

第3条第1款第3项

描述性

该商标仅由指定商品/服务的质量、原料、功能、用途或产地等表述构成。这是通过《马德里协定》指定日本作为保护地的英语及外语商标中最常被援引的驳回理由。

我们的应对策略:主张(1)该商标在日本消费者眼中产生的整体印象并非纯粹描述性;(2)该商标已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或(3)将指定商品范围限定在不涉及描述性的商品上。基于证据的论证——如销售数据、营销材料、来自日本的网络流量等——至关重要。

第3条第1款第vi项

缺乏显著性(概括性条款)

这是一项补充性理由,适用于虽不属于第(i)至(v)项具体条款,但从日本消费者角度看仍缺乏显著性的商标。常用于短标语、简单几何图形或行业常用术语。

我们的策略:证明该商标在相关行业中发挥着来源识别功能。提交针对日本市场的使用证据(日语网站、面向日本市场的广告、销售记录)。对于获得显著性的主张,日本特许厅要求提供在日本的实质性使用证据。

第4条第1款第11项

与在先注册商标冲突

该商标与覆盖相同或类似商品/服务的在先注册或申请商标相似。这是日本最常见的相对驳回理由,包括马德里指定。

我们的应对策略:三管齐下的策略:(1) 论证外观、发音或概念上的差异(日本消费者的认知是关键);(2) 依据2024年修正案与在先权利人协商签署同意书;(3) 考虑对被引证商标采取商品/服务范围限制或因未使用而提请撤销的行动。我们将预先评估每种方案的可行性。

第4条第1款第15项

与知名商标的混淆

该商标可能与他人的知名或著名商标造成混淆,即使涉及非相似的商品/服务。此类异议常针对与全球知名品牌或日本主要品牌相似的商标提出。

我们的应对策略:质疑日本特许厅关于该标志在日本享有知名度的推定;论证概念/来源的区别性;证明申请人标志的独立声誉。该理由属于较难克服的类型,我们在报价前会提供坦诚的可行性评估。

第4条第1款第7项

公共秩序与道德

该商标违反公共秩序或道德,包括可能冒犯日本文化或宗教情感的商标,或针对国外知名商标恶意申请的商标。

我们的策略:将商标的实际含义和预期用途与任何负面含义区分开来;提供合法采用和善意使用的证据;在适用情况下解释文化背景。

我们经常处理的其他理由:第 3 条第 1 款第 i 项 通用术语 ・ 第 3 条第 1 款第 v 项 简单/普通商标 ・ 第 4 条第 1 款第 8 项 人名 ・ 第 4 条第 1 款第 10 项 未注册的知名商标 ・ 第 4 条第 1 款第 16 项 误导性商标 ・ 第 4 条第 1 款第 19 项 针对外国商标的恶意申请。

同意书——2024年修订后的实务

2024年4月1日起,《日本商标法》经修订,在第4条4款下引入了同意书(LoC)制度。这一变更使日本与其他主要司法管辖区保持一致,并为克服第4条第1款第11项的驳回理由开辟了一条强有力的新途径。

重要区别:与“真正的”同意制度不同,日本特许厅要求同意书必须证明不存在来源混淆的可能性。单纯的同意是不够的。提交材料必须说明为何两商标并存不会导致日本消费者产生混淆,并辅以事实依据(例如:不同的销售渠道、独特的标志元素、地域上的分离)。

我们的LoC服务包括:

  • 初步评估:针对具体引证商标及商品重叠部分的《不构成混淆声明》获批概率
  • 起草量身定制的《不构成混淆声明》及配套论证材料,针对日本特许厅的“不构成混淆”标准进行论述
  • 与在先权利人进行谈判(当外国律师无法直接联系时)
  • 若在先权利归属外国实体,则与海外律师进行协调

透明的收费标准

所有费用均以日元计价,不含消费税(10%)。日本专利局(JPO)官方费用按成本收取。货币兑换按报价汇率或发票上的实际汇率计算。

服务 专业服务费
初步评估
:审查暂定驳回通知 + 引证商标 + 策略建议 + 固定报价(3-5个工作日)
免费
答复审查意见书 — 仅
陈述理由单一理由驳回,无需提交证据(例如:简单的非相似性论证)
80,000 –
120,000日元
答复审查 — 论证 + 修改
包括说明书修改或类别限制
100,000 –
150,000 日元
答复审查意见书 — 附证据
获得的显著性论据、知名地位等。若证据收集范围广泛,将另行收费
150,000 –
250,000+日元
同意书起草及提交
(如受委托,包括与在先权利人的协调)
80,000 –
150,000日元
多项理由答复
:第一项理由以外的每项理由加收费用(设有上限)
+30,000日元/
小时费率(不可预见的事项)
仅在无法采用固定费用评估时使用;始终需提前商定
30,000日元/小时
仅限提交JPO延期请求
——另加JPO官方费用
20,000日元

※ 以上为典型费率范围。实际费用将在审查临时驳回通知后,根据具体案件情况单独报价。对于有定期委托业务的外国律师,可提供批量折扣。可应要求考虑设立信托账户/IOLTA账户安排。

时间线——从初步拒绝到注册

01

第0天 — 发出临时驳回通知

日本专利局(JPO)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送《临时驳回通知书》。WIPO将其转发给权利人/代理人。

02

3个月内 — 答复截止期限

必须通过日本商标代理人提交答复。可申请延长一个月。强烈建议尽早委托代理。

03

3-6个月 — 日本特许厅审查

答复提交后,日本特许厅将进行复审。通常在3-6个月内作出决定:注册、发出新的审查意见通知书,或最终驳回(驳回决定)。

04

注册 / 授予声明

对于马德里指定,日本特许厅将签发《授予保护通知书》。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将记录该国际注册在日本的保护状态。该商标自国际注册日起享有追溯保护。

若日本特许厅作出(最终)驳回决定:必须在3个月内向日本特许厅审判委员会提起上诉。我们提供上诉代理服务,收取单独的固定费用(通常为20万至35万日元 + 日本特许厅官方费用)。如仍不服,可向知识产权高等法院提起上诉。

我们如何与外国律师合作

1

您转发委托指示

请发送临时拒签通知、申请详情及您的客户偏好。PDF 文件或电子邮件即可——此阶段无需正式授权书。

2

我们评估并报价

3-5个工作日内,您将收到一份英文评估报告,其中包含成功概率分析及固定报价。评估不收取任何费用。

3

起草文件供您审阅

根据您的指示,我们将起草日文回复,并提供英文译文/摘要供您审阅及征询客户意见。

4

向日本特许厅提交申请

经您批准后,我们将向日本特许厅(JPO)提交申请并确认收到受理通知。当日本特许厅发出任何通知时,我们将及时提供案件进展更新。

5

结果报告

当JPO作出决定(注册、再次驳回或上诉)时,我们将提供包含翻译文件及后续建议的英文报告。

6

开具发票

项目完成后开具日元发票。接受电汇付款。针对长期合作的外国律师事务所,可提供季度合并账单服务。

直接联系客户:仅在您明确指示的情况下进行。我们尊重您与客户的关系,未经授权绝不直接联系您的客户。所有沟通默认均通过贵所进行。

常见问题

问: 什么是日本专利局(JPO)的初步驳回?
根据《马德里议定书》,当国际注册指定日本时,日本专利局(JPO)将对该商标进行实质审查。若JPO发现驳回理由(例如:描述性、与在先商标冲突等),将通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出临时驳回通知。申请人需在收到WIPO通知后约3个月内(可申请延期),委托日本当地商标律师提交答复。
问: 贵所对JPO审查意见的常规响应时限是多久?
我们将在收到委托后3-5个工作日内提供初步评估,包括拟定的答复策略和固定报价。一旦收到委托,标准案件的答复通常在2-3周内准备完成。复杂案件(涉及多个引证商标、需提供证据的显著性论证)可能需要4-6周。
问: 贵所是否处理日本境内的同意书(Letter of Consent)业务?
是的。随着2024年4月《商标法》的修订,日本特许厅(JPO)现已接受根据第4条第4款提交的同意书。但该同意书必须证明不会导致来源混淆。我们会根据JPO的要求起草同意书,并在必要时与在先权利人进行协调。
问: 你们使用哪些语言进行沟通?
主要工作语言为英语和日语。我们的团队中拥有精通中文(普通话)、韩语、德语和法语(母语或商务水平)的律师。所有书面交付物(答复草案、JPO往来信函翻译、进度报告)默认以英语提供。
问: 能否提前提供固定费用报价?
可以。在审阅初步驳回通知及被引证商标后,我们将提供涵盖答复书本身的固定费用报价。按小时计费仅适用于真正难以预见的环节(例如,为论证获得性显著性而进行的大规模证据收集)。若出现可能超出的费用,我们会提前与您沟通。
Q 您如何与海外代理律师协作?
我们以海外代理人为主要联络人开展工作。标准工作流程如下:(1) 您转发初步驳回通知及工作指示,(2) 我们出具评估报告及固定报价,(3) 经您批准后,我们起草英文答复草案供您审阅,(4) 整合修改意见并向日本特许厅提交,(5) 以英文报告日本特许厅的裁决结果。除非有明确指示,否则不直接与客户联系。
问: 成功应对日本特许厅审查意见的成功率如何?
成功率因驳回类型而异。针对第3条的显著性驳回,在准备充分的案件中,基于证据的论证成功率约为50%-70%。针对第4条第1款第11项的在先商标冲突,成功率取决于相似性分析及能否获得同意——若获得同意,成功率超过90%;若未获同意,成功率约为40%-60%。我们在报价前会提供针对具体案件的坦诚评估。
:你们接受临近截止日期的紧急案件吗?
是的,但强烈建议尽早委托。通常我们可受理距离截止日期3周以上的案件。若时间更紧迫,请直接联系我们确认处理能力。必要时也可向日本专利局(JPO)申请延期。

申请评估

请发送您的临时驳回通知

请转发JPO的初步驳回通知,我们将在3-5个工作日内回复,提供策略评估及固定报价——此服务对您完全免费。工作语言:英语。

EVORIX 知识产权事务所 ・ 大阪总部 ・ +81-6-7777-1884 ・ 营业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20:00(日本标准时间)

延伸阅读

外国律师实用指南

深入探讨日本特许厅(JPO)的程序、费用及策略的文章。

基础指南

驳回理由与应对策略

《马德里议定书》与费用